中年人仍旧留着辫子。因不过,他前额上的头发很长时间没剃,长得足有一寸长了。
中年人自告奋勇,开始为众人念《剪辫令》:
“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
“今者清军已败,军政府据有两广。凡我两广同胞,允宜除旧染之污,作新政府之公民……
“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三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尊者,以违法论……
“仰民政部通行两省,转谕所属地方,一体悉知。若有冥顽不灵之徒,执意留辫者,科以辫子税,每月税银一两白银……”
年轻人笑笑,说道:“四叔,你一向在十三行任职,常与洋人打交道,总归比一般人开明,怎么还一直留着这根猪尾巴?”
中年人苦笑一下,用一种半开玩笑、半教训人的口吻说道:
“贤侄,你可憎读过明朝遗民的著作?明末清初,南明偏据岭南,明军与清军曾在岭南爆发大战。别的不说,仅广州一地,就曾多次易手。
“南明绍武帝在广州称帝,与永历帝争夺帝统,大动干戈。满人佟养甲乘机联合明降将李成栋,奇袭广州。不久,李成栋再次反叛满清,杀佟养甲,广州复入南明之手。
“之后,汉奸尚可喜进入广东,攻克广州。而南明大将李定国也联合郑成功,合攻广州。
“短短几年,广州城屡屡易手。后世读这段历史,只恨佟养甲、尚可喜这样的汉奸,只惋惜李定国、郑成功心不齐,未能攻克广州。
“你可知道,这中间有多少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你可知道,仅仅是剪辫与留辫之争,就使无数百姓人头落地?”
年轻人颇为新潮,自然不知道这种陈谷子烂芝麻的事。
中年人有些得意,卖弄道:“当时,清军来到广州,看见不剃辫子的老百姓,就说上峰有令‘久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格杀勿论。
“明军来了,就说剃了头发的人是满清的走狗,同样见人就杀。那一阵子,老百姓糟了大殃,穷人都想办法躲起来,有钱人都准备一套假发……”
年轻人对此半信半疑,但他自知学问不如四叔,便转而说道:
“四叔,黑旗军军纪严明、战斗力强,我们都亲眼所见。而清军主力又在江南与太平军周旋,无暇南顾。您难道认为,清军有可能打回广州吗?”
中年人更为谨慎,不愿当众说黑旗军的坏话,只是摇头微笑而已。
阿礼国一向反感辫子,此刻便忍不住说道:“您在洋行工作,时刻与洋人打交道。据我所知,洋人特别讨厌中国人的辫子,觉得辫子太油腻,容易生虱子。
“别的同事都剪辫子,您却不剪辫子,这就显得不太合群了。有些心思重的,还以为您有异心,对军政府不满意呢?若真要这样,可要影响您的前程了。”
这一层深意,却是叔侄两个没有想到的。中年人脸上的得意消失了,年轻人也趁机说道:
“四叔,洋先生说得不错。越王多次下令移风易俗,而剪辫子正是移风易俗的头等大事。黑旗军军人、军政府职员早已剪辫,留西式短发,着西式短装。
“这已经引领了社会潮流,很受我们年轻人的欢迎。裁缝日夜赶做黑旗军军服,也供不应求。商店里的墨镜、皮鞋、怀表等西式玩意,都被抢购一空。
“别的不说,您看这西餐厅里,中国人哪还有留辫子的?您这一身长袍马褂,还有那根油光锃亮的大长辫子,在西餐厅里太碍眼了!”
年轻人剪了短发,中分发型,使用发胶把头发梳向两边。但他头发茂盛,这种发型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再看他的衣服,上身是马褂,下身却仿的是黑旗军的军裤,显然是抢购不到军服。虽然衣服搭配得不伦不类,但比长袍方便多了。
中年人语塞,一脸的尴尬。
阿礼国哑然失笑。他敏锐的意识到:传统华夏一向讲究尊卑有序,晚辈惮于封建礼教,绝对不敢当面指责长辈。刚才那一幕,年轻人直言长辈不足,显得大胆、开明。
这说明,在广州,封建礼教正在瓦解,移风易俗已经初见成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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