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但此时落入人类的重围,它们却一个个只顾往内圈拥挤,全然没有了往日的脾气。
“各伙预备……”
高踞马上的李神机举起猎刀,大声命令。
“第一杀!”
一声令下,洪范手持投矛略一蓄力,便掷出风雷。
不止是他,此时每个小猎队中都有一人出手杀戮。
待飞矛中的,一轮便有二十几头角鹿惨叫倒下。
“第二杀!”
“第三杀!”
李神机再度高喝两轮。
如是三轮结束,兽群中已倒下七八十头成年角鹿,流出的血将雪地染出大片红霞。
“收刀,解围。”
随着最后一道命令下达,包围圈让出一道口子。
见开了生路,被吓得瑟瑟发抖的鹿群不明所以,依然不敢动弹。
与李神机交换眼神后,洪胜驱马出列,挥手朝空地轰出一记火云掌。
轰然巨响中,白雪炸起十几米高,蒸成大片白气。
这一下,兽群终于挪动步子,将落在原地的哀鸣声踏碎。
及至彻底离了杀场,角鹿们方才夺回心智,撒开蹄子狂奔着化作一阵闷雷,隆隆下山。
远处乘着雪橇看热闹的女孩们欢笑着赶来现场。
猎队们根据矛杆上的标记确认各方猎获。
两头数百斤重的角鹿被下人们补刀后,抬到洪范几人身前。
“老弟,感觉如何?”
高俊侠对洪范笑问。
“天高地阔,追猎雪原;确实令人难忘。”
洪范注视着远处雪地上朵朵盛放的血红,颔首道。
沙漠中与海上飞厮杀那次,一方面对手是匪徒,另一方面他视线被沙雾遮蔽,全靠沙世界感知对敌,是故对生死夺命的感受并不太深。
反而是这一次的矛猎,给他带来的震撼更强。
“难忘的可还有呢!”
高俊侠说道,拔出猎刀走到一头角鹿前。
他在鹿腹上轻划一刀,正好切开皮毛却不流血,然后在仆役的辅助下将整张鹿皮剥下。
然后,高俊侠将光溜角鹿翻倒朝上,开膛破肚后取出整副肠胃与膀胱,甩给了边上等待许久的猎犬。
由于未曾放血,裂开的角鹿腹腔顷刻间就被鲜血灌满,仿佛一个血缸。
其上热气腾腾而出,散出灼热的腥味。
洪范微微皱眉别开目光,却见到不止是此处,在场各个猎队都正如法炮制。
“这是血食礼,每次会猎开场都必不可少。”
高俊侠解释道,将角鹿的心肝取出,在掌中以利刃片开,复又放回血池。
就仿佛是涮火锅一般。
“老弟,试一试。”
高俊侠取了最好的一片心脏,以刀尖挑着送到洪范面前。
后者略有抗拒,但最终还是伸手接过放入口中。
鲜切的肌肉入口滚烫,坚韧难咬,腥味也奇重。
但洪范仔细咀嚼十数次后,将将咽下,口中反而泛起一股微甜。
“如何?再试试这肝子。”
高俊侠笑着抹去嘴角血迹,又挑起一片肝,在血池中涮了涮,递了过来。
洪范照样接过。
地冻天寒,山风急迫。
这一次冒着热气的生肝入口,却已微冷。
相比心肌,肝脏腥味更重,口感倒是极嫩。
待洪范全然咽下,却发现不知为何,浑身都暖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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