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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戏子唱曲,看舞女跳舞,听歌女唱歌,找伶人耍子,喝酒吃肉,这些,之前就有了。
而这次,快活的地方,就是四司衙的办公区。
里面,有一个大厅。
大厅里,有着一排的少女,一个个的惊恐不安,赤着身子,蜷缩在那里。
四司衙走上去,伸手从里面,抓起一个,拖了过来。
随后从身上,抽出一把短刀,刀刃划过,少女的手腕,就被割开一道口子。
血滴了出来。
落在早已准备好的碗中。
随着血液的滴落,只见一个个的夜使,变得兴奋不已。
甚至有人,开始用舌,舔着唇,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
“香,真香!是处子的鲜血!”
等到血液,滴了半碗左右,之前杨雄见过的,那个有着宽大肋骨、却又脑袋极小的男子,便再也忍不住,过去一把端过那个碗,咕噜,咕噜!
一口将碗里的血,尽数饮尽!
好家伙!
喝血呢!
四司衙见状,满意的点点头:“大家自行动手吧,无需客气。”
随即,那些夜使,便各自抓了一个少女,给他们放血。
其中那个后脑勺上,长了一只手的家伙,才割开手腕,嗅了嗅血的味道,便不满意的说:“这有个冒牌货,不是处子,糊弄爷呢。”
那第三只手,便直接捏住眼前少女的头,“咔”的一声,当场捏碎。
随即他又从旁边的人堆里,拉起另一名少女。
还自带鉴别功能的?
6
在杨雄看来,这些夜使,吃肉喝血的,除去夜使这个身份外,和真正的邪祟,也已经相差无几。
当然,邪祟杀人,是直接杀了,不分青红皂白,他们还好,起码会找个理由。
四司衙端着一碗血,来到花魁身边。
再次露出笑意:“天目夜使,不尝尝?”
这次,花魁没有拒绝。
而是接过碗,将碗中鲜血,一饮而尽。
毕竟花魁本身,也算是邪祟的一种,之前取心吃肉喝血,估计在场所有夜使加起来,都比不过她一个。
“好!”
见花魁喝下血,四司衙的脸上,原本皱起的眉头,终于舒缓开。
在他看来,只要花魁喝血,就表示,同意“结盟”了。
……
夜色降临。
四司衙拍了拍手:“诸位,走吧。”
一群夜使,便浩浩荡荡,离开了巡夜司。
这次,他们甚至连巡捕都没有带。
杨雄数了数,加起来,差不多有十名夜使,已经是巡夜司一半的人马。
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四司衙,在巡夜司里,交际甚广。
怪不得连司主,都得卖他个面子。
……
皮影铺中。
见到四司衙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出门后,杨雄召出唐伯虎。
将一样东西,递给了他。
【引煞灯】——加入尸油,燃之,可引煞。注:十分凶险。
这盏灯,从字面意思来看,只要点燃,就能吸引附近的煞,向这边靠近。
至于尸油,灯里原本就还残留一些,点燃是没问题的。
四司衙那么多的夜使,浩浩荡荡,前去对付车夫煞,对于杨雄来说,这么大一批人,不利用一下,甚是可惜。
因为之前和三司衙一场战斗,损失了傀影武圣,煞影武圣断了半截,飞头剑也用掉,荣国公府仆只剩袭人,现在杨雄手中,可用的皮影,并不多了。
必须想办法,搞点东西,剥皮才行。
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他们不干架,自己怎么捡便宜呢。
……
“唐兄还请带着此物,前去接应花魁。听我指令,在合适的时机下,点燃此物。”
“好。搞事情,我最拿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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