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我也要吃!”满园喊了一嗓子,就迫不及待的去占位子。
赵振华乐呵呵的跟着过去,找了张没人的桌子坐下。
孙淑红笑着问她,“表妹要不要尝尝?我这四堂叔做得豆腐脑干净又好吃,咱整个公社都有名的。”
“行啊!”宋红果没有不应,虽说周围环境不太讲究,但接地气的烟火味儿足以让她忽略其他了。
况且那豆腐脑看起来确实诱人。
“我们不是吃早饭了吗?”凌志小声提醒。
“是啊,但再吃一点也撑不着嘛,你带着弟弟先去坐下,我去买。”宋红果说完,就爽快的跟着孙淑红去了豆腐摊那儿,一口气要了三碗,还有一块豆腐。
凌志得表情顿时一言难尽。
宋红果可顾不上理会他,她正好奇的看人家切豆腐,豆腐搁在木板上,上面用白棉布盖着,手起刀落,上秤后不多不少正好一斤,用厚草纸包着,倒是不怕弄脏了。
盛豆腐脑的碗很大,因着孙淑红喊对方一声四堂叔,所以给舀的挺实在,撒了料,浇上骨头汤,也是满满当当的一大碗。
几个人坐在马扎上,孙淑红只要了俩碗,先推给男人和孩子吃,这也是眼下很多女人的常态,有好吃的总先紧着丈夫和孩子,最后剩下的才是自己的。
她脸上并无抱怨,见宋红果吃了一口,问道,“味道咋样?吃的惯不?”
宋红果竖起大拇指,不是她有意恭维,而是入口滑嫩细腻的口感极对她胃口,而且这年头做什么都是真材实料,就算少了些佐料,味道也不差什么。
俩小家伙吃的也尽兴,等碗见了底,还打了个饱嗝。
“表妹,你还有啥要买的?”赵振华还是疼媳妇儿的,喝了半碗后,就把剩下的推给孙淑红,摸了下嘴问她。
宋红果扫了眼前头,也没几个摊子了,多是卖各种编制物件的,以前卖吃的居多,但这几年闹饥荒,糕点零嘴什么的就都没人做了,最后她视线停留在一把藤编的小椅子上,眼睛亮了一下。
凌志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下一秒,宋红果就问,“那是哪个大队上的摊子?”
赵振华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意外的“咦”了声,“这是向阳大队的,他们住在山里头,出入不便,所以不是每个集都来,但他们队里有不少稀罕东西。”
宋红果闻言,越发有兴致,“什么稀罕东西?”
“麻布,苹果,有时候运气好还能碰上蜂蜜。”赵振华说的都有点坐不住了,尤其看到有不少人都在往那儿凑。
孙淑红赶紧三两口喝完,“走,咱们也过去看看,说不定还能抢上三尺两尺的。”
向阳大队因为在山里,所以偶尔来集上摆摊也是来的最晚,不过他们一出现,就引的大家伙儿往那儿跑,唯恐慢了被别人抢了先。
这一切,都是因为向阳大队有布,尽管是麻布,没有棉布穿着舒服,但现在买布要票,城里的工人每个月发的布票都不够穿的,更何况是乡下了。
所以,向阳大队才这么受欢迎,一出摊,就被里三层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