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报道!
“女士,请问你们是几点抵达案发现场的?”
布鲁克林温和地问道。
“下午2点左右吧,我不是很确定。”
女记者回答“前一天赛琳娜的推特说下午两点会有重大爆料,应该是下午两点。”
“到达现场后,伱都看到了什么?”
“我们发现警车停在院子里,你被一名巡警按在地上,透过门我们看到客厅里有人。”
女记者回忆着答道
“走近后,我们发现,倒着的人是赛琳娜。”
“她穿着浴袍,敞开着,躺在血泊里。”
说到这儿,女记者有些兴奋。
“你说我被一名巡警按在地上,我们都知道,纽约的巡警是两人一组,另一个人呢?他的搭档呢?去哪儿了?”
“另一个巡警是个女人,她从屋里走出来,拦在了门口。”
“她说里面发生了命案,是案发现场,禁止拍照。”
布鲁克林挑挑眉,故作意外地问道
“从里面走出来?你能描述一下具体情况吗?她穿戴防护服了吗?”
“没有。她看起来是去检查赛琳娜的情况,我们准备进屋时,她正好从客厅里出来。”
“她的搭档呢,在干什么?跟她一起从屋里走出来的吗?”
“没有,她的搭档在廊下,跟你在一起。”
“我问完了,谢谢你的配合,美丽的女士。”
布鲁克林礼貌地冲女记者点点头,转过身来。
“警方怀疑我是凶手的重要动机,就是死者前一天发的推特,他们怀疑我是为了防止死者爆出所谓的小秘密而杀人。”
“那么这个小秘密是什么呢?”
“我从凶案现场走出来,浑身是血,被巡警当做嫌疑人抓获。媒体恰好赶到,拍下了这一幕。”
“这个小秘密会不会是‘正直的布鲁克林·李法官原来是个自私自利的杀人犯’?!”
“反对!这完全是对方的猜想!”
科尔森的声音响起。
布鲁克林连理都没理,接着说道
“想想看,死者前一天发的推特是公开的,她明确表示下午两点曝光所谓的小秘密。”
“而我是早上不到九点进入的别墅。”
“九点到下午两点,我有整整五个小时的时间动手,为什么要在记者都赶到前的几分钟里突然动手?”
“等着被记者抓个显形吗?”
“这位女士刚刚提到过,巡警之一在廊下控制住了我,另一位则走进了现场,查看死者情况。”
“那位女巡警急切的心理我可以理解,但这符合相关要求吗?”
“她在现场做过什么,没人知道。”
“我可以不追究他们在未获得逮捕令,未宣读米兰达忠告的情况下对我实施逮捕。但我不能不怀疑这些证据的公正性。”
“血迹,凶器,尸检报告。”
“我不明白,在我被带到警察局总部后,在长达四个小时的时间里,没有一个人来审讯我。”
“我是第一嫌疑人,他们不审讯我,而且自始至终都不审讯我,他们都在忙些什么?”
“凶杀案的文书有半米高的厚度,他们是怎么做到10个小时不到就全部填完的?”
哗————
布鲁克林的话彻底点燃了法庭。
注:
1、这个叫栏边会议,也叫庭前商议。庭审过程中,如果遇到复杂问题或在证据上有重要争议,控辩双方当着陪审团的面争论会对陪审团的判断产生负面影响时,一方律师可以请求栏边会议,法官许可后,双方律师来到法官跟前商议,避免被陪审团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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