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说起山里的事,自是头头是道。
她原以为自己去了京城,就会把在外婆家的日子慢慢淡忘。
谁知道回来之后,以往在这儿的种种生活经历也齐齐涌上心头,仿佛她从没离开过一般。
“我们人可就比兔子厉害多了,能适应各种复杂的环境变化。我是不怕失去什么的。
我过去做过的事看下来,也只不过是拍了两三部电影。至于你说的大明星头衔,也只是沾了角色和导演的光而已。
有多少人,比我拍的多,但没有机会出名的,他们和我其实没什么差别,我们都是在认真做自己的工作,不同的只是外界的评价和反馈罢了。
在我自己这里,我就是普普通通的秦书。”
季洛被秦书说出的一番朴素道理打动了。
他从小到大那么多痛苦,又何不是他被名利所累呢。
从小到大,他就活在爷爷、父亲、母亲的阴影之下。
他头上的每一个身份,都像一个无形的罩子,把他笼罩其中,让他完全无法挣脱。
他这么多年,也都是在挣扎逃出这个罩子而已。
但现在看来,如果自己不在意那个罩子的话,他也就是个普普通通身高1米82、体重140、长得有点帅的普通人而已啊!
季洛一下开悟了。
在这片与世隔绝的山上,每个人都会是一个没有任何身份的普通人。
季洛学着秦书的样子,也去安抚那只野兔。
轻轻柔柔的一下一下安抚着,那兔子的表情慢慢变得温和安静,不再是一副见到人就想拼命狂奔的样子。
这真是太神奇了!
“我爸爸是家里长子,从小就被爷爷寄予厚望,早早在家族企业站稳脚跟。后来,我爸爸认识了我妈。”
季洛一边摸着野兔那光滑柔顺的毛,一边跟秦书说起自己家的家事来。
这些事,他埋在心里,轻易都不拿出来跟别人说的,好像是喧嚣的世界,没有这些琐事的容身之地似的。
但今天不知道为何,他突然很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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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书倒是很有一套朴素的安慰人的办法。
“你说得对,现在的我就活得很坚韧,没什么人、什么事能伤到我,命运已经完全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
比起被妈妈一直呵护长大的弟弟和一直被家里耳提面命、诸多要求的哥哥,我确实自由多了。”
季洛提起兔笼问秦书。
“那这只能不能也养起来啊?”
“好啊。”
秦书已经好多年没养野兔。
但在大山里养兔子,那还是相当容易的。
中午,大家都沾了秦书的光,吃上香喷喷的炖野兔肉。
季献谟这辈子山珍海味都吃过,但这柴火灶烧出来的野兔,他倒是第一次吃。
不得不说,野兔的味道是真的绝。
张玉英知道两人要养兔子,就从地窖里扛出几颗大白菜。
“就给兔子吃这外面晒干的一层白菜叶吧,野兔也不容易,冬天在野外只能啃树皮、吃草根,它们要不是饿急了,可不会出来被你们打到。”
秦书剥了一圈白菜的干叶子,拿出去喂给野兔吃。
或许真的是饿极了,野兔很快就吃起了干菜叶。
秦书看那兔子适应得还可以,就拎着笼子提到了安静的柴房,给兔子笼里垫了厚厚的干草。
季洛没过过这种单纯的日子,围着兔子看了一下午。
季献谟也静静地坐在摇椅上,看了一下午大山。
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可以拿出一整天的时间啥也不干,就那么安静地发呆。
秦齐给他选的这个地方还真是绝了。
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季献谟和王德善谈天说地,成了无话不说的老友。
王德善乐天知命、从不为外物所累的潇洒,让季献谟敬佩不已。
年后没多久,果然,时疫从南方一路蔓延到京城。
京城一时风声鹤唳,好多学校都停了课。
本来说是只住几天的季洛,也和秦书在王家村的山上住上了瘾。
这可急坏了香岛的季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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