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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监察御史 铁骨刘钊(第1页/共2页)

就在天启皇帝平台召对之时,西安门南小时雍坊的一处宅院里,张溥正在同督察院的一位御史聊天。

御史制度是洪武年设立,永乐年间以御史巡查地方,成为定例,一直贯穿大明二百余年。初于洪武十五年,改制督察院,洪武十六年设左右都御史,正二品,下设十二道监察御史,正七品官阶,别看品级不高,但却有着审视百官的权力,就是二三品的大员看着御史都有些打怵。

到宣德十年加设为十三道御史,以省份名字命名,十三道御史朝廷编制为一百一十人,江湖人称“十三道监察御史”,有御赐的云纹金牌,当然这个金牌是铜制的。

御史职责为: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可谓霸气十足,尤其以巡按御史职权为重,代表天子巡视天下,有可依律行斩的权责。这就不得了了,大明的各级官员可以罢免论罪,但不能随便杀人,而御史就可以直接上手,先砍了再说,所以御史基本是横着走的。

正因为御史牛掰,所以大明的御史必须是科举出身持身严正,清正严明的官员才能担任,而且御史的家眷基本都在京师,能很大程度的保证下派御史的可靠性。

御史这职业以喷人为生,开始喷个侍郎、知府的还能得到勇于任事的夸赞,后来不喷个尚书、学士都不好意思出门,百十年内卷下来,不喷皇帝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御史。

当然喷皇帝是有风险的,大明皇帝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专门设立了廷杖制度,对于进谏触怒自己的官员,一律拉出去,在午门或阙廷打板子,有时候气急了,也在朝堂上就地动手。

廷杖是属于律法之外的惩罚手段,相当于皇帝的私刑,所谓“杀人至惨,而不立于法”。

大明讲究君臣父子,皇帝的本意可能是棍棒底下出孝子,但后来由于朝臣为了名声而内卷,导致求廷杖成了舍生取义的象征,刷名声的终极手段。

官员故意碰瓷皇帝,拿性命求廷杖,这里边最重要的原因是文官集团和皇帝争夺权力。廷杖本来是皇帝维护权威,打压羞辱文官的手段,后来就被文官们弄成了可以为自己扬名的“好事”。

当然,这也是从成化年间以后才逐步养成的臭毛病,要是在洪武和永乐朝,不用廷杖两位皇爷就能弄死这些文官,当然文官也不敢在这两位爷手底下闹事,要不然可就不是求仁得仁了,一不留神容易全家地府一游,搞大发了九族添一族,来个十全十没也是发生过的。

廷杖相当的惨烈,但也没有野史传的那么悬乎,什么内外八字之类的那是糊弄人的,廷杖一般是气上头的皇帝下令,锦衣卫行刑,百官观刑,谁敢在皇帝的气头上搞小动作?那纯粹是找死,除非碰巧赶上皇帝气消的快,让太监出去给点暗示而已,这需要运气爆棚才行。

廷杖有讲究,不是什么按在长凳子上打板子那么简单,没那么文明,皇帝用廷杖的本意里多少有些羞辱文官的意思,所以大明廷杖时,要拿绳子分别捆住受刑官员的双足,然后以四肢向四面牵拽,头面触地,扒下裤子露出屁股受杖。

廷杖时整个人成大字型,脑袋还被直接按在地上摩擦,大庭广众之下露个屁股,所以整个过程羞辱感十足,大明受廷杖者多死!不死,必去腐肉数斤,医治数月乃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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