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逸恺拿着吉他上前,走到jons面前,“夜叔叔,小姨前几天在电视里看到了一个会弹吉他的男人,她说好帅,也好想认识他”。
jons脸色瞬间变得极为难看,他盯着面前的顾逸恺,黑着脸问着,“那男人难道有我帅?”。
顾逸恺很诚实的摇头,马屁拍的一流,“我觉得没有,夜叔叔你比那男人帅多了,只不过那人正好会弹吉他,所以小姨才会说他帅,你如果弹琴给小姨听,小姨一定会被被你迷晕的”。
jons瞬间有些心花怒放,“真的?”。
顾逸恺继续怂恿着,“当然真的,不信你试试”。
jons看着面前的吉他,快速的接过,开始调音,调了一会儿之后,他看向一旁的顾逸恺,“看好了,看我怎么征服你小姨”。
顾逸恺连忙点头,站在一旁崇拜的看着。
jons转过视线,看着面前紧闭的房门,他突然又觉得一把吉他完全没有意境,弯下身,他凑近顾逸恺耳旁低语着。
听着jons的话,顾逸恺有些不可思议的点头,连忙开口,“我立马就去办”。
十分钟之后,jons就站到了花园里,一个摆着蜡烛的红心里,他抬起头,就能够看到宋颜房间的窗户,而他的周边全是红通通的蜡烛,好几米都是红色的拉住泛光,显得是好看极了。
叶依人站在不远处,朝着jons竖起着大拇指,已示鼓励,而顾逸恺更是给出一个加油的手势。
jons点头,开始一手按住琴弦,一手拨动起来,低沉暗哑的声音响动着冷风的夜里,“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演技,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温柔浅浅低唱的声音响在夜色里,就像似春日的柔风,让人忍不住沉醉,忍不住陷入一场美好的梦境里。
宋颜洗完澡就听到了外面有人在唱歌,她连忙打开窗户,就看到了楼下正站在一片红色的爱心蜡烛里挂着吉他歌唱的jons。
她是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那张在夜色里认真的脸,因为这么多年,她是第一次听见jons唱歌,jons的嗓音很好听,很温柔,特别是薄唇吐出那些歌词的时候,完全是一种享受。
见到宋颜打开窗户,jons目光里满是惊喜,他继续唱着,“握你的双手我想珍惜,真的有点透不过气,你的天真我想珍惜,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
jons这般低低的唱着,宋颜就这么认真的听着,她真的才发现,原来jons唱歌是这么的好听,而且嗓音是这么的低沉,如果说将来的jons失业了,宋颜觉得唱歌绝对能够给jons一条出路。
终于,一首歌全部唱完,jons看着楼上发丝略微有些湿润的宋颜,大声喊着,“宋颜,我爱你,我要守护你永生永世,你原谅我,好不好?”。
jons的表白落下,瞬间是迎来无数的掌声,众人更是起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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