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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27章 打不过也耗死你(第2页/共2页)

穿衣甲的状态,加上漆色肤色与鲜血之间的对比色差,终究不如淡黄色和白色皮肤与鲜血之间的色差来得明显。

所以很多蛮兵纵然被杀得浑身浴血,对面的汉兵感官刺激也不强烈,注意力不往这上面想就很容易忽视。杀着杀着越来越顺手,就愈发士气高涨,全部成了机械冷静的战争机器。

肉搏收割的同时,双方的弓箭手也拼了命地瞄都不瞄就胡乱朝着前方覆盖放箭。

汉军在远程武器方面,倒是也跟这些蛮子差不多,居然用的是交州产的麻弦弓为主,弩的装备比例极低,在北方战场这两年大显神威的神臂弩,赵云更是几乎没有装备。

牛筋弦的远程武器,虽然弹性势能巨大,箭矢劲力霸道,但终究是太怕极度湿热的气候环境,老化太快。

而赵云既然知道这儿的蛮子都不穿衣服,对于无甲单位,麻弦弓射出的箭矢穿透力也已经足够了,何必强求用弩呢。

双方都是清一色的麻弦弓对射,火力一样的孱弱,杀伤效果却截然不同。

汉军士兵至少普遍穿了皮甲,军官和将领甚至还有护心镜或者胸甲等重点部位的金属防护,里面还衬棉麻的薄薄衬衣,以免甲胄擦伤皮肤、并适度提供缓冲。

这样的防御,对于五十步外就威力大减、八十步外破甲能力几乎为零的麻弦弓,已经是绝对够用了。只要不被淬毒箭矢直接射中手足脸面皮肉,就没有大碍。

火力倾泻交换之中,一批批密集的漆色蛮兵被成片射倒,随后被混乱的战场践踏环境收割毙命。

“杀!杀!杀!”

“大汉万胜!杀光这些侵犯大汉疆界的蛮贼!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血腥的步兵阵战只持续了短短一刻多钟,潮水一样狂涌而上的蛮兵被如同磐石砥柱一样的汉军大阵反击拍碎,尸横遍野。

为赵云统领这支步兵中军主力的,乃是赵云麾下的魏延。魏延也不骑马,而是挥舞着双手大刀,坚定地跟着部队步战督战。

他的大刀已经砍缺了口,此战可谓他跟随赵云、从军七年来厮杀得最迅猛狂暴的一战。敌人数量之多、层层叠叠冲锋往上涌之迅猛,为此前历战所无。

之前魏延当然遇到过强得多的敌人,但汉人士兵往往有脑子,不会明知白给还疯了一样上,分出胜负后就是追亡逐北的击溃战。今天却是明明敌人很弱,但依然像自以为强者那样乱冲。

魏延的大刀斩杀早已过百人,还杀了三个部落酋长,对面的蛮将却似乎没觉得魏延跟别的汉军将士有什么不同。该冲谁还是冲谁,丝毫没有退避强者的意思。

甚至那几个被魏延突阵杀了酋长的部落,部内的蛮兵疯了一样朝着魏延涌,似乎还很有把握为酋长复仇似的。魏延只剩下大呼酣战,狂抡猛劈,大开大阖,每一招至少带走一条人命,甚至更多。

本来这些蛮兵早就该在这样一边倒的屠杀下更快溃败,但他们作为蛮夷喜欢在血战冲锋时怪叫乱叫的毛病害了他们,让后排的战友不知道前面的士兵处境有多惨。

反正这些蛮兵被杀时的惨叫与他们杀敌获得优势时的嚎叫,听起来都差不多喧嚣。

人过数万之后四面八方都是嘈杂,后面的士兵根本搞不清楚前面的情况,明明前排都在排队捅杀白给了,后面还是继续潮水自己撞碎一般往上狂涌。

一千,两千,三千。

五千,一万,两万。

一刻钟,半个时辰,一个时辰。

蛮兵的尸体层层叠叠,染红了澜沧水某条分叉入海的支流,绵延数里河水尽赤。

绵延十几里的军阵上,酷暑蒸腾,热浪和水雾蒸汽似乎都扭曲了光线的直线传播,让人眼看出去的视野有些扭曲,人人暴汗淋漓。

汉军的阵势依然坚定,但推进的速度却越来越慢。

不是汉军体力不济,也不是汉军被伤亡所阻,完全是因为地面上堆积的尸体越来越高,汉军已经是处在“埋踵而战”的状态了。

每一步继续推进,都会踩到已经被击毙的蛮兵的尸体,如果恰好踩到尸体堆叠层数比较少的位置落脚,脚还会往下陷一些。

只能是放慢速度,否则很容易保持不好推进阵势,出现倒地后自相践踏乱阵的麻烦。

而且仗打到这个份上,汉军着甲、还穿内衬,所带来的防御力优势,也渐渐凸显出一个弊端——汉军比那些蛮族要热得多。

偏偏敌人持续潮水涌上,人数规模是汉军的五六倍,把战线拉得很长。汉军几乎是在三面被包围的状态下坚如磐石列阵死战,也就无法留足够多的预备队轮换卸力。

大部分士兵连停下来喝口水的时间都很仓促,别说喘息休整了。

没有人料到,敌人最大的威胁居然是悍不畏死的持久送死决心,可以把汉军全军拖住那么久——也不能怪汉军将士没见识。毕竟越是蛮族越不容易被恐惧传染。

后世19世纪白人军队到祖鲁地区时,四挺马克沁重机枪就枪毙了五千个祖鲁族人的送死冲锋,他们也想不到“为什么会有人明明已经白给了几千人,毫无取得战果,依然会继续往上冲”。

虽然祖鲁人和东南亚的漆色蛮族完全是不同的种类,但这点上作战风格很相似。

……

作为林邑伪王,区连始终死死地捏着他的数百头战象,以及更多的未经训练的役象(乘人驮货用的象,胆子很小,上战场会很容易被吓)

看赵云没有动用骑兵,他就也不敢动用大象,唯恐重蹈两年多前的覆辙,大象被汉军的火药兵器惊吓乱猜。

但是,眼看着正面战场的堂堂阵战越打越惨,他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

赵云似乎光靠两万七千步兵,以灌钢锥枪列阵、斩马剑策应,就能轻松把他的十四万蛮子民兵摧枯拉朽干掉了。他的大象不上,赵云的骑兵也不上,似乎战局的结果还是赵云绝对优势。

蛮兵除了少量远程武器可以对汉军造成伤害,其他近战肉搏的威胁根本不值一提。一方无甲一方有皮甲,汉军的兵器还整齐,长度优势明显,打个屁呢。

来多少死多少,区区六倍人数优势,也不值一提!

区连陷入了极大的焦虑之中,完全没看到自己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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