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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陈子夜郁闷地转过身。想来这个变身还消耗衣服。诶,那么问题来了!这里的衣服也可以被摧毁的话,还需要花钱买衣服咯!
好了,转过来吧。这次的声音就相比刚才清晰空灵很多。
陈子夜转过头,3号小玩家已经穿好了衣
服,只不过更令他惊奇的时,这位在现实中竟可用沉鱼落雁来形容。那种不施粉黛的仙气加上近乎完美的五观,让陈子夜看得都有些愣了。
喂!3号喊了一声。
陈子夜耸耸肩,请3号坐到沙发上,还未请教
顾轻语。轻巧的轻,语言的语。
哦,陈子夜。王子的子,黑夜的夜。
两人互通了身份。
在陈子夜沉默几秒钟后,他开口道:我用一把附魔猎枪和一个转职卡,换你所知道的关于这个村子的情报。
陈子夜话音未落,顾轻语就瞪大了双眼。
这个新来的小子搞到了一把附魔猎枪?还有一张转职卡?那他为啥不给自己用?
你不要多想,在这个世界,我就算是个色|魔也不会因为某个人的美色而让自己的生命遭受威胁的。我之所以提出这样的交易,首先是因为这玩意给我我也用不了。因为一旦被人发现我的场数和实力不成比例,那我很容易上焦点位。
其次,你我都是狼族,而且咱们还在同一局游戏当过狼队友,也算是半个战友的身份。帮你总好过再去帮另一个陌生人。
第三,情报,是这个世界上除了生命时间金钱和爱情之外第五重要的东西。狼人杀在游戏世界或许是盘逻辑的,但在这个世界,狼人杀就是在玩人情世故。而想要快速入局,我就需要在短时间内囤积大量的情报。
说罢,陈子夜看着顾轻语,似乎在等她的回复。
你一直都这样吗?
谁知,她突然没头没尾地来了一句。
什么意思?
顾轻语笑了笑,她本身就很美,而在笑容的衬托下,恐怕就算是个阉人都会动心。
她说道:算账算得那么明白。
陈子夜低下头。是啊,自己都有些魔怔了呢。这个世界生存才是王道,如果按照自己的想法,只需要荣誉值就可以回家的话,那自己何苦去杀人呢?
所以既然如此,好像也就不用那么殚精竭虑地用狼人杀的理念过这个现实中的自己呢。
可能吧。他回了一句。
呵。我以前听到的交易都是,一晚上换多少金币,换多少食物,换一张可以保护自己的卡。顾轻语站起身,看向窗外无边的黑暗,以及天上那轮皎洁的明月,令人唏嘘的是,那些家伙都是人族。或者说,他们活着的时候都是人族。
顿了顿,顾轻语继续道:你倒是有趣。不觊觎我身子的男人,你是第一个。
陈子夜看着她,冷冷地说:我喜欢男人。
呃顾轻语愣住了。她从来没有这样过,但这一刻,她懂了宕机的含义。
那自然是不可能的。谁知,陈子夜又补了一句,我可能,只是习惯冷静,习惯一个人思考罢了。所以成不成交?
成交。说着,两只手握在一起。至少今夜,两位狼族联合的同盟暂时敲定了。
第二天清晨。或者说,元历10月31日。
走出房门,陈子夜直接去了集市。他快被冻死了。
花费5个金币买了衣服被子和一些食物后,他惊奇地发现,这些日用品在村子里卖得很便宜。
而那些真正贵的东西,要么是武器,要么是卡。
就比如他在集市上看到的一把竟然直接卖到了50金币。而且这价格还是原住民卖的标准价。
陈子夜昨天晚上也问了关于袭击原住民的可行性,得到的答案是——最好不要。
因为原住民本身很稀少,所以村里的祭司把很多物力财力投到了对原住民的保护上。单枪匹马地去和npc斗,容易被反杀。
吃饱饭,换上新衣,陈子夜打算先去酒馆瞅一眼。
酒馆——无数世界的情报集中地。而在这个世界里,酒馆除了有情报,还有公会的招募简章。
嚯,活过5场以上,新手免谈;玩过至少7局游戏;缴纳1000金币可直接入会嗯,你们牛逼。
知道目前的自己还不够资格,陈子夜耸耸肩,在前台买了些酒,转身回了家。
他打算通过游戏,再多让自己的财富积累一点,然后再去狩猎人族。因为据昨夜顾轻语所言,狼族如果长时间不吃人肉的话,是会有狂躁的可能的。
既然这样,那本大爷先去玩会儿游戏,等我回来,就是给狼族的同胞们囤积口粮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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