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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四章 天仙要代言?(第2页/共2页)



“我想跟你去跳伞。”

丁硕看见天仙莫名其妙地给自己发来一句‘想跟自己去跳伞’,直接回复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不是你说的吗?广阔蓝天、无垠边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现在就想离蓝天近点,所以我想跟你去跳伞。”

丁硕被天仙神奇的脑回路给弄懵了,回道:“那你自己跳不就行了,干嘛要跟我一起。”

“我一个小女生当然不敢了,当然要叫人跟我一起了。怎么,你不行吗?还是说,你就是在骗我咯?”

丁硕最受不了女生说自己在骗她和自己不行这两点。

恰巧天仙一句话把这两个雷全踩了,丁硕直接回复到:“我从不骗女生,你等着,我考下高空跳伞执照,学好了就带你跳,你别到时候退缩了就行。”

“好的,一言为定。”

丁硕一拍脑门,靠,我这是稀里糊涂答应了天仙什么?高空跳伞?我没事儿吧?吃饱了撑的?!

天仙又发来一句话:“你要是真带我去跳伞,那我以后就信你。”

其实她信不信自己貌似也没跟自己没太大的关系吧,但丁硕看见天仙发来的这句话,心里就是莫名燃起了豪情壮志!

不就是学习高空跳伞吗?自己又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统子哥,出来干活。

和天仙聊完,丁硕又上网查了一下跳伞去哪儿能学习。丁硕这才知道,想要带人跳伞必须是要D证以上才行,光D证就得跳至少500跳才行。

也就是说,自己每天一跳,那也得一年半才行?练习时长一年半?自己这是要遭什么罪啊!

但转头一想,跳伞技能也算是一项技能啊,到时候把技能升到lv3、lv4,还能有两个属性点进账,自己也不亏啊!丁硕越想越觉得可行。

不过这一切肯定要等到自己手机APP软件‘动音’研发出来,成功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后,再考虑。事情的轻重缓急还是要分清楚的。

……

次日一早,丁硕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右手从娜扎胸前一团滑腻中拿开,接起电话。

“喂?”

“是我,我是茜茜。你昨天不是让我体验生活吗?那普通人早饭吃什么?鸡蛋灌饼?豆汁儿?走,我请你吃饭去。”

“不是,大姐,你一个人去就行了,非叫我干嘛!”丁硕起床气还是挺大的。

“我一个人不敢,你就陪我去嘛”

“别,我一会儿还得去公司,我可没时间陪你过家家。”

“你还有公司呢?那正好,那我顺便去你公司体验一下都市白领上班的感觉,你随便给我安排个职位就行。”

丁硕还没见过这么能顺杆子往上爬的!但还是拒绝道:“可别,我们公司都是男程序员,你去了我们公司,纯属是给我添乱的。”

“那,,,那,,那你公司是干嘛的,我可以考虑给你们公司产品代言哦”

你要说这个,那我可就不困了哦。

丁硕听见天仙提的这个条件,瞬间就清醒了。真要按她这么说,她哪里是什么累赘,明明是公司的大宝贝嘛

“你等会儿,你在哪儿呢?咱们还是见面细聊吧。”

“咱俩不是在一个小区吗?我在B区这儿,你约个地点见面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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