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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好女怕缠郎【求收藏】(第1页/共2页)

当然,宋娟这种在家里特别得宠的,是一个例外。

当初看文的时候,宋娟就觉得前身是个大冤种。明明拿的是团宠躺赢的剧本,结果呢,愣是给演变成了炮灰女配的结局。

万幸,如今是宋娟继承了前身的一切。

去菜地里摘豆角,宋娟就没带两个小侄子。

两个小家伙腿短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则是两小只这会儿已经累到了。上午跟着宋娟去山上抓水牛,这一番闹腾下来,精力可是耗了个七七八八。

一个人提着篮子出门,宋娟路上遇到了不少人,逢人打招呼,笑脸以对。

懂事知礼的好名声,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比起前身,宋娟在这方面做得更好。

因为,两世为人,宋娟也是见过不少事情的。

虽然只是简单的几句话,不咸不淡,但却给人一种亲切感。

除此之外,那就是加深了对方对她的印象。

时间久了,若是有人说她坏话,被这些认可她的人听到,就算是不主动为她辩解,也绝对不会上去踩她两脚。

而这,便是宋娟的目的。

老宋家的菜地调理的很好,比起周围人家的几块菜地,就属他们家的菜地花样多,而且长势喜人。

说来也怪,同样的菜种,大差不差的料理,但老宋家的菜就是长得旺盛。

说起这个,村里人甭说多羡慕。

别的不说,就说这个豆角。一般人家都是不够吃,而老宋家,年年都会多不少,最终做成了干豆角。

这干豆角可是好东西。

等到大冬天的时候拿出来吃,那味道跟新鲜豆角差不了多少。

只是,老宋家每年留的干豆角也不多,大部分都是寄给了宋卫国这个在外当兵的大儿子。

宋娟先去摘了新鲜的嫩豆角,然后就去摘黄瓜。

吃手擀面,来一盘拍黄瓜,绝配。

上一次,宋娟就试过了,自家的黄瓜鲜嫩青脆,是她穿越前从未品尝过的美味。

没多一会儿,宋娟就摘完了黄瓜,准备回家。

结果,刚走出菜地,转到村里的泥土路上,就被东边山路上下来的几个人喊住了。

宋娟止住脚步,回头望去。

得,正是之前偷鸭子被她阻止的知青。

只是为首的人,是她不曾见过的。

匡正第一次直面宋娟,两眼有点儿直。

来到这边的时候,就听人说这老宋家的闺女是半坡村的一枝花,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好看。

作为大城市出来的,匡正始终觉得这是某些人没见过世面的说法。

但等他真的见了宋娟,瞬间有了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叫做心动。

宋娟瞄着快步而来的几个人,眉头微微皱了皱,缓声开口:有什么事情吗?

这个,给你!

匡正上前一步,叫手里提着的一条足有六七斤重的大草鱼,递到了宋娟的面前。

无功不受禄!

宋娟看到这条大草鱼,脑海中瞬间冒出了好多种吃法。

但是吧,就像她说的,无功不受禄。

拿着!

上一回,你帮了我们的忙,这是回礼!

我们不欠你人情!

匡正看得出宋娟看到大草鱼的时候,眼里闪过精光,知道她是想要这条鱼的。所以,面对宋娟的拒绝,他瞬间给出了充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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