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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三章 一个蠢人罢了(第1页/共2页)

片刻之后,宁成文一脸懵懂的被人簇拥着出了房门。

宁馨跟在他身后,看见跪了一地的人,也满脑袋问号。

一个头大肚圆的中年人穿着官服站在客栈当中,看见宁成文出来,笑的像个开了瓢的葫芦似的,嘴角都咧到了耳根。

“本官是此地县令,今日特来传陛下圣旨。”

啥?圣旨?

她爹救个人咋皇上都知道了?

宁馨恍恍惚惚跪在了她爹身边,做梦一般听完了这个圣旨。

筛掉那些无用的辞藻,这圣旨的意思就是,圣上听闻此地出了一个见义勇为的考生,赶紧发来贺电好好表扬了一下。

当然,纸上的都是虚的,还有物质奖励。

比如她爹之前憧憬的金元宝还真给了,宁馨看着金光闪闪的元宝,差点没咬着自己舌头。

自己天天埋头苦写,熬得眼睛都快干了,连一个金元宝可都没见过啊。

最后,孙县令收了圣旨,和蔼的对宁成文说道:“陛下|体恤苦读不易,同意你以白身选官。”

此话一出,整个客栈的人都惊呆了。

这间客栈离考场不远,最近住着的全是来参加县试的考生。

按照正常科举的流程,就算是考中进士的,也要从地方小官做起。

可眼下宁成文连个童生都不是,竟然就有这样的机缘。

这很难让人不嫉妒。

就连宁馨都有一瞬间的心动。

费劲巴拉读书干啥,不就是为了考试当官么。

要是一步到位了,岂不是解决了不少麻烦。

可还不等宁馨想明白,跪在边上的她爹就利落的拒绝了这个旨意,表示他还是愿意自己考。

孙县令摸了摸他那两撇山羊胡,赞道:“有志向!陛下真没有看错人。”

白身选官,听着是个捷径,可实际操作起来并没有那么容易。

本朝律法,考中举人便可以选官。

大把大把的人都等着呢,就算是选,又哪里轮得到宁成文这个白身。

而且就算是有的选,他又能有什么发展。

不如就一路考上去,这样到皇上面前也有几分面子。

孙县令将宁成文扶了起来,鼓励道:“三日之后便是县试最后一场,你可要好好准备,不要让陛下和本官失望啊。”

县衙的队伍风风光光的来,又热热闹闹的走。

客栈里人们的心思也飘忽不定。

有人觉得这奖赏是宁成文应得的,毕竟那天遇上疯马,只有他一个人不忘身边同窗,于危难之中救人。

也有人觉得这奖赏太重,不过是救个人罢了。

一条普普通通的人命而已,外头街市上天天都有死人,何以就引得皇上都重视起来。

程秀娥也不知道。

她坐在客栈对面的茶摊上,看着孙县令上了轿子,还有些发愣。

她指使徐月用簪子扎了马背,是为了让疯马直接踩死宁成文,不让他考科举。

人没死不说,怎的就变成现在这样,这事还被皇上知道了,还给了他那么多的赏赐??

客栈里面,宁成文正被一众人簇拥着。

他单薄的脊背挺得笔直,那张俊俏的脸蛋上挂了一些薄红。

唇角微微上翘,看着虽腼腆,但眉宇里也有掩饰不住的骄傲。

程秀娥看的有些呆住了。

她怎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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