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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救六国者必菲菲,蒙恬初献蒙恬笔 下(第1页/共2页)

刚才大王说:‘竹下有毛’,或者称为‘毛筆’更适合!蒙恬有些推迟,毕竟筆这东西之前就有,只是自己改善了而已。

哎,‘毛筆’虽然也行,但是无法体现你蒙恬的功劳,所以还是应该称为‘蒙恬筆’。

臣不敢居功,大王还记得当初在宗圣宫?蒙恬问道。

秦王政脑子想了一下,便明白了,笑道:你就是因为那次?

是的,刻笔之利可以伤人,笔头为硬物也能夺人性命,所以,臣就想要用柔软之物替代,一直不得其法!蒙恬一直在思索。

这倒是,那你如何想到的呢?秦王政明白了,这蒙恬的想法很简单,以后就没有任何笔可以伤害自己了,因为笔头是软绵绵的。

大王那次带回来的树叶,上面有字,那是一种染料,写字的人明显是用手指所写,那么既然可以使用染料,臣回家就试着用布条等,最后才觉得用马背上的鬃毛,这个正好!

蒙恬实际上没有说清楚,他是想做出没有硬头的笔,因为不会伤人,后来有一次打猎,看到受伤的兔子尾巴拖着一条长长的血迹,当时没有想明白,后来看到那树叶上的字迹才想明白的,所以第一次选择的也是兔尾巴毛,可以用,但是不是非常好用,换了好几种,才发现马鬃比较好用,以至于蒙府许多好马,一夜之间变成了秃尾巴马。

秦王政突然想到,那片树叶,是嫣然公主递给自己的信息,上面写着常春街头,八岁菲菲八个字,自己拿回来之后放在案牍之上,没想到被蒙恬看到了,居然想到这个法子。

后来,臣去染料房找到一种适合的染料,就是这种墨,所以拿来一试,果然不错!蒙恬指了指旁边的一块黑漆漆石头。

这个好,这个需要推广,至于完善,天下普及之后,自然有人将此物完善,包括握笔姿势的完善,最重要的就是你这一步!

大王哪一天一统天下,这笔就能天下人使用!蒙恬恭维道。

嗯,承你吉言,我们要让天下人都能使用蒙恬笔!秦王政手持蒙恬笔笑着说道。

哈哈哈

哈哈哈

大正宫中传出爽朗的笑声。

大正宫,秦王政正练字,这蒙恬做的笔太有用了,可以免除自己刻字之苦。

阿政!

秦王政马上站起来,宫中这样叫自己的只有一个人。

老王祖母秦王政一拱手。

听说,你前几天行完房礼了?

嗯!秦王政一愣,虽然心里有准备,但是这问题很尴尬啊。

感觉怎么样?

啊?秦王政不敢说,毕竟老王祖母也是女的,要说感觉,这几天感觉很不舒服,就像几个嫣然的样子在自己脑子里飞来飞去,自己也很想去阿房宫找嫣然再试试巫山云雨,以至于有点魂不守舍的感觉,如果不是顾忌很多,自己早就将嫣然接入宫中了,这或许就是书中所说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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