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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无敌流浪汉(第1页/共2页)

1000次火车,1000次

哪来的1000次,在九又三分之一站台吗?

问了几个值班人员后,陆宇和路明非不得不认清一个现实,他们在异国他乡迷路了。

陆宇,帮我拿一个呗。说话的是路明非,他两手各拉着一个巨大的旅行箱,后背背着一个巨大的绿色军包,底盘甚至到了路明非的大腿,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偷偷把路鸣泽装进去了。

而反观陆宇,只是背了平时上学用的包,悠闲的样子像是住在附近的普通高中生。

爬。陆宇的回答很有情义。

说来也是陆宇心大,虽然迷路了,但是两世为人却没出过一次国的陆宇,看着面前熙熙攘攘的人流和芝加哥火车站哥特式风格的建筑,开心得像在春游。

莫慌,我来之前去银行换够了现金,先旅游三天两夜也不迟陆宇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打开手机搜索附近的景点了。

陆爷威武!路明非捧哏道,能先找个宾馆让我把行李发下吗?显然已经代入了游客的身份。

onedolr,jtonedolr路明非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句在美国很经典的讨饭话,类似华夏的恭喜发财。

两人的目光同时转向说话的年轻人,他穿着不知道多久没洗的格子衬衫和拖在地上被鞋跟磨破裤腿的长裤,凌乱的头发以及古希腊哲学家同款络腮胡把他的脸挡得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身体魁梧得好像从娘胎里开始吃蛋白粉长大的。

对于这个形象,陆宇脑子里只有两个人能对得上,一个是在荒野求生了两个月的德爷,另一个是陆宇小时候很敬佩的一款小游戏的主角——无敌流浪汉,各种技能十分犀利。

sorry,nooney。陆宇摊了摊手,表情无辜,不是陆宇不想献爱心,主要是觉得眼前这个人靠他的身材卖苦力都能很快攒下自己的第一桶金,先天条件比当初苦逼码字的自己优越太多了。

中国人?壮汉辨认了一下陆宇路明非两人的国籍,立马说起了一口流利的中文,我真不是乞丐,就是出门在外丢了钱包,大爷赏点钱让我有个饭吃就行。

说着,他从挎包中拿出一个风格和他很配的油腻课本,书名混杂着英文和拉丁文,和之前古德里安教授让他们签的协议是同款。

芬格尔·冯·弗林斯,真不是乞丐,大学生。

你是等1000次快车?路明非显然也从书的拉丁文封面和壮汉流利的中文中察觉出什么,试探地问道。

紧接着,双方同时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黑色的磁卡票,上面用勾绘着银色的参天巨树。

亲人啊!芬格尔一个虎扑就要把二人抱住,还好二人反应快,及时躲过了芬格令人生畏的花格子衬衫。

呵呵,客气,客气陆宇干笑两声,请师兄喝可乐。紧接着便一起走进了街边的一家快餐店。

嗯,唔,吃了个六分饱吧。食物刚一上桌,芬格尔就先闷了三个巨无霸,然后才放慢了速度吃掉第4,5,6个,引来其他桌客人的频频侧目。

不吹不黑,就芬格尔这个形象,放在海贼王里,如果不是个10亿贝利起跳的古代动物种果实能力者,陆宇是不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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