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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扛枪(第2页/共2页)



既然之前已在长公主山巽风宫里当过道士了,那现如今,不妨再自发性的当一回“和尚”。

别的不说,就俩字儿——“禁欲”!

一路往西北赶去,望山跑死马,此地距离少咸山其实距离不小,路途中,魏颉果真没有跃身上马,于马下牵绳行走,和有夫之妇沈笛保持着半臂的安全范围。

黄昏傍晚,天光尚还没有完全散去。

天狼府少咸山脚下的那片闹市却已是灯火阑珊,通明似白昼。

北方蛮族龙蒙在各种民风特点上面,均与南面中原大禹王朝的老百姓有着不小的差别,出入显著,具体表现在衣食住行等等诸多方面,比如说市集的阶级分别。

天烛国的商街闹集分为金、银双市,两种市集以金银称号划分等级,顾名思义,金市所售卖之物价格皆十分昂贵,而银市兜售的物品则格外低廉便宜,两者阶级划分显著,金高银低,金贵银贱。

就算是银市中最值钱最抢手的物事放至金市去买,也基本很难入得了那些有钱人们的眼,必定算不上甚么有用的宝贝货色,顶天儿了就的给你多打两眼瞅瞅,若实在品质够高、物件材质够好,冷不丁被人买去倒也不是没有可能,但绝大多数时候,东面银市的东西摆至西面金市去,那就跟垃圾桶里的破烂玩意儿放到饭桌上一样,极易遭人嫌弃恶心,普遍如此,罕有例外。

要不然怎么会有,富人一金壶、穷人一银山的古怪说法存在?

此言之意便是,有钱人家喝茶用的一个小小金制茶壶,拿去兑了大量雪花银两,全部堆放至那些穷苦人的家中,就是一座这辈子都再也吃喝不愁的小型银山了。

金市与银市紧密相连,西金、东银,中间有一层用作象征性的关卡隔断处,可随意通行,设不设置此关本来就问题不大。

富人绝不会屑于去逛位于东边的银市,而穷人衣着平庸破旧,谁愿意打肿脸充胖子跑去金市里面摆阔?要知道,那边一个约莫只有拇指大小的精巧物件,就够寻常人家吃穿用度,舒舒服服花个好几年了的!

今晚少咸山脚

。下的金市银市都特别热闹,人头攒簇,拥拥挤挤,不论富贵还是贫贱,有钱还是没钱,男女老少,贩夫走卒,皆齐聚在了两市的交接隔断处。

在此地,于数个时辰前搭起了一个高台,台上有一杆由几名士兵合力抬将上来的威武长枪。

那杆丈余长枪通体上下镀有一层尤为夺目的浓厚黄金,尖头朝上,笔直立在高大台子的正中央,锋锐枪头在周遭明眼灯火的照射之下,反光折映出十分晃眼的亮度,恍若神兵天将的降魔法器,堪称霸气外露,悍然无双!

这原是天狼府持节令长官慕容击筑近期想出来的一个游戏“乐子”,或者说是,某种招募人才为己所用的特殊方式。

扛枪。

凡参与试炼者,都需要硬扛着那杆分量绝不低于两百斤的巨型金枪,中途不能放下来休息,以两市中央分界处为起始点,先从隔断点往西徒步出发,扛着巨枪抵达金市的最西端后原路返回,然后再往东行进,到达银市最东面后,再度步行回到最开始的位置。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说要求挑战者肩扛两百多斤的鎏金长枪,走两遍金市银市东、西全部距离,而光是一遍所须走的里程就不会少于二里,一遍有二里地,连走两趟那就是四里,这么长的距离,还要扛着如此之沉的一根东西,此番试炼难度之大,真是匪夷所思,不亚于登天!

当然作为成功完成这等绝难试炼的豪侠勇士,不仅能受到众人的崇拜与仰视目光,还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奖金,以及晋升为南院大王耶律镇江麾下直系部属的大好机会,从此飞黄腾达,此生不愁。

报名者极众,然而就连能抱起那杆长枪者,都寥寥无几,更别提扛着枪杆连走两趟金银双市了。

勉强有几个浑身肌肉鼓鼓囊囊的伟岸壮汉,龇牙咧嘴的斜抱着金漆巨枪,龟速向西慢步而行,而就连金市的西面尽头都还没走到呢,就已是气喘如牛,胳膊上、大腿上、脑门上青筋凸起,双瞳暴绽,细密血丝肉眼可见,基本上出现这种窘迫的状况,就说明他已坚持不了多久,马上要放弃了。

最好最好的一个记录,也就是某位身高将近九尺的彪形大汉,横着双手捧枪,意志力极强的硬生生走了西面金市一个来回,待他行至初始点的时候,两臂筋肉似铁般僵硬发酸,血液严重循环不畅,终于再也扛不住痛苦,把亮眼金枪“嗙”的一声摔放了下去,卸货后整个人瘫坐在地,大冷天汗如雨下,眼神发直,形同虚脱。

天色逐渐昏暗,山脚下变得黑黢黢不见光彩,而金银两市的民间灯火依旧亮堂,北方天烛国一向都夜不闭市。

人来人往,金市银市商贸繁华,你买我卖从不断绝,各取所需,钱财交易如流水。

富人所购之物往往奢华而不实用,穷人买入的物件则总是价格既低,又十分经久耐用,富人嫌弃穷人的东西和一堆破烂没什么区别,穷人则鄙视富人们脑子都有坑,傻兮兮花那么多钱买那种中看不中用的垃圾。

两者互相看不上对方,也理解不了彼此的生活模式,价值观迥异,以至于双方阶级代沟之大,就如同剑圣嬴秋在阳关大平原上斩劈出来的那条千丈沟壑,深不见底,无可逾越。

在大量的魁梧汉子陆续挑战失败后,有胆子上台来的人逐渐减少,围观看好戏的市集百姓也一点点散去,再不复初始时的那份兴奋激动和高涨热情,气氛直线下降。

到后来,台下观众已少得可怜,负责此次招募高手活动的官兵见群众们的积极性愈发降低,同样大感无聊无趣,觉得今晚恐怕是没人能顺利完成那一场慕容大人专门安排的“试炼”了。

喏,一鸣惊人的宝贵机会已经给你们了,是你们自己不中用啊,没能抓住,任凭高升的机会白白溜走,这可怪不得任何人!

就在高台一侧的狼蛮族士兵们迷迷糊糊,一个个都快等得睡着了的时候,有一个身穿鲜红华丽绸缎的八尺年轻人,步履稳健,走着台阶一步一个脚印,踏上了那座位于金银两市中央地段的巨大高台。

腰间悬佩双剑的俊气年轻人很快便来到了台上那杆沉重金枪的旁边。

尖头朝天,穿红绸戴佛珠的年轻剑客单手握住枪杆,面部表情风轻云淡,仿佛在办一件再普通再寻常不过的蝇头小事,何须多言赘述?

不见其有任何发力动作,那杆分量远超两百斤、直逼三百斤的威武金枪竟然已离开台面,被头戴斗笠的年轻人轻轻松松举了起来。

仅用一只手便举起镀金巨枪的青年男子微微一笑,就那样将丈余长枪扛在了自己的肩头。

台下有幸目睹此情此景的百姓们尽皆瞠目咋舌,几乎所有人都发自肺腑的深切觉得,红绸公子单手提枪并以肩扛枪的那幅霸气场景,是他们这辈子中见过的最风流倜傥、英姿卓绝的画面。

令人毕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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