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日后,季家人闹了一场后,宋昭奚在小厨房做什么饭,便也不瞒着他们了。
这日是鱼汤,明日是排骨,季家小院儿内时常飘满了阵阵肉香,馋的季小虎日日哭闹着也要吃肉,搅的季家人不得安生,恨不得扒了宋昭奚的皮。
月底,宋昭奚将两个孩子的衣裳做了出来,季长兰的是一件桃粉色的对襟小衣,下身是一条杏色的细棉百褶裙,衣裳做剩下的边角料,宋昭奚做成了桃花形状的发绳。
长安的则是一件青灰色长衫,配个了很可爱的包子状小帽子。
原本宋昭奚是想给两个孩子做两身漂亮衣裳,顾及这是在乡下,太过扎眼不大好,宋昭奚做的衣裳都是最寻常不过的款式,单论样式,连她一半的水平都没发挥出来。
可这两件衣裳都是细棉的,穿在身上舒服又保暖,而且对于许久未穿过新衣裳的长兰长安来说,这衣裳已经极好了。
要知道,家里只有大哥有一件细棉的长衫,还是娘省吃俭用了一年,瞒着大哥做的。因为读书人总要有件体面的衣裳。
长兰和长安从来不敢想自己也能穿上这么好的衣裳,小心翼翼的摸了一遍又一遍也不舍得上身,看向宋昭奚的目光亮晶晶的,感激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宋昭奚见状有些心酸,可是一想到这家人日后的富贵,什么样的绫罗绸缎没有,又觉得还是同情同情自己比较好!
将衣裳做完后,宋昭奚算着日子,自己那至今未见过面的便宜夫君季长风估计快回来了,她话已经放下,在这家里怕是也待不了多久。
身上虽还剩不少银子,看起来挺多,可离了季家后,吃饭,租房,日后的吃穿用度都需要钱。宋昭奚也不想过的贫苦日子,这点银子根本撑不了多久。
她需要赚钱,在这个陌生的时代生活下去,不求大富大贵,至少也要衣食无忧。
宋昭奚开始日夜赶工做团扇,第一柄团扇白绢为底,用的是双面绣的技法,绣了一株栩栩如生的秋海棠,海棠上点缀着露珠,用了近十日功夫方才绣完。
宋昭奚拿着扇子,满意的打量了片刻,又觉得扇面少了点什么,若是能题些字上去,便更显风雅,可惜这个时代的字她一个也不认得,是个不折不扣的文盲。
宋昭奚叹了口气,将团扇小心翼翼的收进了匣子里,心里想着要不要等季长风回来后,请他帮帮忙?
作为三元及第的首辅,字一定不会差,他来题字的话,说不定还能多卖些价钱。
可季长风会帮她做这种事情么?她趁着季长风不在家时,霸占了他的房间这么久,这件事根本不可能瞒过季长风。
唉!
起初宋昭奚天不怕地不怕的住了进来,如今季长风真快回来了,反而怂了。
宋昭奚叹了口气,倒在了床上,努力回忆着书中对原主寥寥数笔的记载,试图猜测原主和季长风之间的关系。
貌若无盐,性情寡淡……
这是书中对原主的描写。
抛开被抓来给男主冲喜这事儿不谈,这个人本身蠢笨麻木,也令季长风不喜。
最后女主吃醋提及男主这傻子前妻时,季长风甚至连这可怜的原主样貌都不曾记得过,只道是个可怜人。
宋昭奚叹了口气,走一步算一步吧。
季长风要是不肯帮忙,去县城找些字写的好的文人帮忙提笔就是。
眼下当务之急,是同季长风签了和离书,她便和这一家子奇葩再无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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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仅宋昭奚希望季长风回来,季家人比任何人都希望季长风快点回来。
这日,去县城卖野兔的林大强捎带回口信来,学堂还有三日便放援衣假了,季长风快回来了!
宋昭奚和季家众人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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