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的耐心很好,他一直都在耐心的等,等着心灵之师账号上那篇关于自己的文章彻底火起来。
只可惜,五天后,他还是失望了。
除了最开始的几天,心灵之师发表的那篇关于自己的文章阅读及转发量一直在快速增长,过后的几天,点击和转发已经趋于平稳状态了。
眼见在继续等下去,也不会有太大的惊喜,苏安直接选择录视频和截图。
然后直奔派出所而去。
诽谤罪,尤其是网上这种情况,虽然国家已经有了明确的立案标准,但实际上,法院经手的这类案件也很少。
原因很简单,大多数人虽然都会提起法律,但其实法律意识并不强,甚至可以说是法律意识薄弱。
或许懂法,但他们懂的都是最基本的。
很多人在网上被骂了之类的以后,哪怕心里愤怒,生气,可也不知道报警,最多就是网上互喷。
甚至有些碰到心灵之师这样的扭曲事实等情况,你留言对方根本就不回,除了生气,根本没别的办法。
像是苏安这样,直接保留证据,然后去报警的,根本不多,或者说极少,只有极少极少数一部分人才知道该这样做。
所以,在派出所工作人员看到苏安的材料后,也有片刻的失神,但随即就反应了过来,让苏安稍等一下,去请示领导了。
过了没几分钟,工作人员重新返回,也用手机上网,很简单搜索到了这篇文章,之后截图保存,并接收了苏安递交的截图和视频录像,同时出具了回执。
工作人员不可能单凭一个截图和视频就出具回执的,正好,苏安提供的证据核实也非常简单,所以,警方这边也会进行一个证据保留,然后接收苏安的报警。
其实,这个案子,是要法院告知才能受理的。
所谓法院告知受理,也就是原告先去法院起诉,那边接收了案子,等遇到取证困难等情况的时候,法院告知,派出所协助调差。
而苏安之所以先来派出所这边,这还是姜萌告诉他的,这叫做固定证据。
派出所出具的回执,只是证明公安机关接受了报警人的报警情况,不做其他证明。
但派出所这边也核实过他的证据了,这就是一个证据固定,以免以后扯皮。
而且,他等会还要去一趟公证处,在公证处公证证据。
这也是姜萌告诉他的,到公证处后,用公证处专用电脑登陆网站,保存截图并打印,同时录像刻录光盘。
然后加贴公证处的封条,递交给法院。
这两种方法,是对证据最为有利的固定,毕竟,如果单纯是自己截图,一旦去法院起诉,对方在得知消息后,很可能会第一时间删掉其所发的消息等等。
到时候没有有利或是权威性的证明来证据的有效性,就很容易造成扯皮的事情。
派出所这边的速度比较快,但公证处的速度就要慢一些了,毕竟还要刻录光盘等,苏安去了公证处后,一切操作结束,等他拿到贴好公证处封条的证据后,已经是两个多小时候后了。
看了下时间,
已经是中午下班时间了,这个点去法院,肯定是见不着人。
而且,证据已经固定,其余的就不着急了。
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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