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呼啸,落日西沉。
古老的城墙披着斑驳的金衣,于高原上寂静无声。
经历过方才的一番杀戮,数百具尸体的鲜血染红了大地,叫城墙脚下血糊糊的一片泥泞。
在上风口寻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
贾琮呼吸着空气中隐约传来的黏腻腥甜,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那颗来自和平年代的灵魂发现,第一次抽刀杀人,似乎也并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不多时。
士兵们便将战场打扫完毕,经统计,此番共杀敌一百七十三,俘虏六十有八;贾琮麾下骑兵阵亡六人,重伤四人,轻伤十余。
缴获马匹兵器众多!
战果辉煌!
即便有六名同袍的战死,也丝毫没有冲淡众人脸上那胜利的喜悦。
毕竟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能在军中活到现在,生与死早就看得开了……
“三爷,这有一条大鱼!”
何南一手拎着颗血淋淋的脑袋,一手举着块金色虎符,满脸兴奋的跑了过来。
“这小子外面穿的跟普通鞑靼骑兵一样,要不是里头衬着的金丝锦衣,和脚上的靴子暴露了他的身份,说不定就把他错过了。”
贾琮接过虎符,惊喜道:“还真是一位千户,这回算是捞着了!”
众士兵纷纷道贺,“恭喜将军!”
贾琮笑道:“回去之后,我会将战功如实上报,众弟兄们只管等着升官发财就是!”
“将军仁义!”
得了贾琮的话,众人干劲更足。
把战死袍泽的尸体放在缴获的马匹背上,又将众俘虏拿绳子绑好,众人稍作休息后,便往大同府的方向行去。
只是跟来时的速度相比,往回走的速度无疑慢了太多!
行不多时。
忽见前方烟尘又起,却是大同府派来的援兵。
贾琮松了口气,真要是再来一队鞑靼骑兵,逃命的可就得换成自己了!
远远的,贾琮便上前相迎。
得知贾琮大破鞑靼骑兵,来将也是连连赞叹,道:“凭五十轻骑便能全歼四百的鞑靼骑兵,琮兄弟好本事!”
尤其是得知贾琮等人竟还击杀了一位鞑靼千户,更是险些惊掉了下巴。
二人稍作沟通后。
贾琮带着战俘和首级继续回营,来将则是去往先前的战场。
一是为了掩埋敌军的尸首,防止天热诞生瘟疫;二是惦记着那些没被贾琮带走的兵器铠甲等物,虽然都是被挑剩下的,但回营后找工匠修补修补,价值也是不低。
还有战马的尸体,那可是难得的荤腥,万万不能错过!
……
大同府军营。
贾琮才一回来,便被总兵严大年派人叫了过去。
“你这胆子也太大了!”
刚进大帐,贾琮便被一把扯了过去,“孤身带着四五十名轻骑,就敢吊在四五百鞑靼骑兵的后头,万一你要是出了什么闪失,我如何跟你父亲交代?”
“正要禀报总兵大人。”
贾琮昂然挺立,“末将此番率领麾下轻骑,共歼灭鞑靼骑兵一百七十三,俘虏六十有八,击杀鞑靼下千夫长一人,百夫长四人。”
说着,上前将五块虎符奉上,一金四银,极为惹眼。
大帐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严大年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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