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此言一出,全场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纳闷。
心里十分好奇。
眼下,叶风云陷入八位远古英灵的凶猛围攻,俨然已是陷入苦战,沦为困兽一头。
而他的苍天霸体,虽然能让他坚持到现在而不倒。
可他手无寸铁,没有内力,也使不出昔日盖世杀招。
怎么想,都是气数已尽!
可奇怪的是,叶风云方才却又说这样的话。
他……是什么意思?!
难道,这小子手中还握着什么不得了的惊世绝招,还有王牌?!
否则,哪里来的这等底气?
……じ☆veЫkメs? ?
“切!”
可听到叶风云的话,上官杰、叶豪等门阀天骄却不以为意。
纷纷,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
奇迹?
开什么玩笑!
叶风云这臭小子自打登上斩魔台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是有来无回。
今日,必是他的死期!
这小子一介凡人,低贱又卑微。
就凭他,竟也敢妄言创造出一场惊世奇迹?!
啊呸!
简直是贻笑大方!
叶风云无视所有人嘲笑的眼神,忽然目光向台下人群中的叶南天望去。
“爸!把你的长刀,借我一用!”
陷入苦战的他,因为没有修为,几乎只能承受那些英灵们的攻击。
自己,却并没有有效的反击手段。
没有内力,用拳头根本不现实。
现在,他需要兵器!
原本,他想把自己的赤霄剑带来帝京,可临行前却发现,因为失去修为,他已经无法再与赤霄剑产生共鸣。
而赤霄,之所以愿认他为主,就是因为他曾经强大的力量。
现在,他因为中毒,已经没有实力了。
因此,连鞘都拔不出来。
根本无法使用!
眼下,只要能有一件称手的兵器,他就能反败为胜!
如此一来,只能向父亲借刀。
……
“好!”
叶南天拔出了自己的四尺长刀,虎目凝重地看着那灼人的锋芒。
此刀,名为烈火。
在一次击溃了境外赤帐王庭的大军后,意外发现对方珍藏着一块奇异的石头。
常年滚烫,持续不断地散发惊人热能。
仿佛有一颗火热的心脏一般。
这石头,实在令人惊奇。
后来,据那赤帐王庭的俘虏交代,这颗石头,其实是一块天降陨铁。
因为觉得惊奇,他们才当成宝物,收在宝库里。
没想到……因为战败,被叶南天夺得。
当时,叶南天就觉得这块天降陨铁,是一块锻造武器的好料子。
为此,他召集了北境上百铁匠与刀匠,历经整整一百八十天,才终于将这块天降陨铁,打造成了一把旷世神兵!
而被锻造成神兵后,这把刀还是常年滚烫。
如若贴近皮肤,甚至能将人灼伤!oo-┈→nΣㄒ?
因此,他将其取名为“烈火”。
从那以后,这把烈火刀就成了他这个大夏第一战神最为钟爱的武器。
他们并肩作战,奋勇杀敌,战场之上几乎无往不利。
即使自身面对雄师百万,也能战无不胜!
对叶南天而言,这把刀意义重大。
是武器,可同时,却也是可靠的战友与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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