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枝从后院出来,就看到她家小崽子蹲在铺子外面,跟大狗一起分吃猪肉脯,你一根,我一根,两个跟好兄弟似的。
猪肉脯是余枝做来给他磨牙的,怕他咬不动,特意做成的细条状。
小崽子特别爱吃,他喜欢吃甜,也喜欢吃辣。但余枝不敢给他吃辣,顶多是微辣。
边上还有几个孩子围着,盯着小崽子手里的猪肉脯,馋得直流口水,但又害怕大狗,不敢上前。
小崽子还挺大方,招呼他们过来,还让他们排队,然后一人给发了一根,“行了,吃吧!我娘辛苦给我做的,不能多分给你们。想吃就让你们自己的娘给做。”
明明这几个孩子中他最小,摆出的派头却像是大哥。
余枝瞧着好笑,喊了他一声,“崽儿,走了。”
小崽子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了,“娘,回家了吗?晚上想吃小混沌。”
糖醋排骨才刚吃到嘴,现在就惦记上小混沌了,这孩子嘴够刁的。
不过余枝不以为然,吃货怎么了?随她了呗!
余枝是真疼小崽子,点着他的小鼻子,道:“满足你!走,买肉去!”
小崽子可高兴了,仰着头,奶声奶气,“娘好!”一双眼睛里满是依恋,就好像你是他的全世界。
余枝真爱这个小东西,这种感情怎么形容呢?余枝想不到一句恰当的语言,她只知道,世间万物,无一能抵得上他,就算是孩子爹也不行。
不过,说起孩子爹,余枝都有些恍惚,总觉得那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要说她现在还有什么缺憾,那就是在京城她曾被人坑了一千两银子,这件事她一直记到现在,耿耿不能释怀。
下小混沌用骨头汤最好,余枝割了肉,又要了三根大骨头。张屠夫用骨刀给砍成小段,见她没有东西装,还热情地用草绳帮她捆好,“余东家,您慢走,吃好了再来。您家这小公子可真毓秀,来,这一块肉是伯伯送给小公子吃的。”硬是又多割了一块给余枝。
余枝也不推辞,反正她家吃肉都是在张屠夫的肉摊上割,下回再多买肉找补回去就是了。
“伯伯请你吃肉,还不快谢谢伯伯。”余枝看向小崽子。
小崽子一点都不怕生,坐在车里还像模像样地拱手,“谢谢伯伯,伯伯生意兴隆。”
把张屠夫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哎呦喂,真聪明!不愧是余东家的儿子,长大了肯定能中状元。”
张屠夫的媳妇却很不满,余枝一走,她就抱怨,“就你穷大方,人家银子多着呢,用得着你送肉?你是见人家生得貌美,但人家能瞧得上你吗?”
笑眯眯的张屠夫顿时把脸拉下来了,“你这个死婆娘,不会说话就把嘴缝上,胡说八道什么?余东家是你能编排的吗?以后见了人家好生给老子敬重着。还杵着干什么?气老子吗?滚回家做饭去。”
瞪着眼把媳妇骂了一顿,他媳妇也怕他,什么也不敢说就走了。
张屠夫气哼哼,他是瞧着余东家貌美吗?他老张是那样的人吗?他那是敬重余东家!
别人知道什么?只有他老张知道。
那一天异族围城的时候,他老张就在城头上,心想:好歹他老张是拿杀猪刀的,一把子力气还是有的。城破了谁都活不了,他跟他们拼了吧!杀一个够本,杀俩就赚了。
危机关头,余东家出现了,如神女一般。
一个人,一把剑!
他老张只看到一片雪亮的剑光,剑光所到之处,叛军如暴风雨中飘摇的小树,东倒西歪------
余东家救了一城的人,余东家愿意留在安城,是安城所有百姓的福分。
他老张这辈子都感激并敬重余东家,就算每天都给余东家送肉,他老张都乐意。余东家吃他老张铺子上的肉,这是他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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