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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4章 秦默离开的原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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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修礼不知道的是,背对着他的沈知初此刻就算用力捂住嘴,也没能忍住吐出一口血来。

鲜红粘稠的血液顺着指缝坠在地上,胃里一阵一阵的绞痛,她双眼模糊,耳朵里更像是飞进了蜜蜂双耳轰轰响。

她看着地上的血,太久没吐血了,都快忘记血的滋味了。

沈知初踉跄着进了洗手间趴在洗手池干呕起来,刚吃进去的一点牛肉混着血全吐了出来。

她没吃什么,吐到最后就只剩下酸水,她抬头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差点认不出来,眼眶红肿,泪眼模糊,脸上的妆已经脱了,特别是眼妆已经糊成一团,衬的脸色如白纸跟女鬼似的。

沈知初撑着洗手台,对着镜子扯出一抹笑,只是这笑比哭还要难看。

她伸手扯了张纸沾着水将脸上脏掉的妆擦干净,又补了点粉和口红,可不管她怎么补脸色还是憔悴,就像她体内那颗胃,无论怎么医吃多少药都是坏的。

沈知初将水池里的血水冲洗干净当她扯着纸巾出去的时候,地上那几滴血已经被人打扫干净了,她把手里的纸巾捏成一团扔进垃圾桶。

沈知初去洗手间的时间太长,就在厉景深以为她是迷路找不回来,决定起身去找她时,就看到人慢悠悠地过来了。

“怎么去这么久?我还以为你迷路了。”等沈知初走过来坐下了,厉景深才察觉到她脸色很不好。

“你怎么了?”

沈知初浑身没有力气,连质问都没有力气问出来,但其实问出来又能怎样?事情就能改变吗?还是秦默能重新回来?

她要是为了秦默去质问他,厉景深只会更生气。

沈知初头一次这么厌恶权势,权势这种东西自己握在手里只嫌少不嫌多,可当别人握着,这好比握住了命脉,如同案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我刚才碰到沈修礼了。”沈知初难得乖巧和厉景深说她遇到的事,只是此刻她的声音很虚弱,如果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到。

“沈修礼?他也在这儿?”

“嗯。”

“他和你说了什么?你脸色这么不好。”

“说了以前我刚继承沈家的事,我十七岁那会儿才读大二,爷爷死后,我就离校去公司了,有一段时间沈家差点就没了。”

厉景深嗯了声,他也是在那段时间认识沈知初的,对那段记忆很深刻,从某种角度来看沈知初和他很像,做事都是雷利风行,做事太过锋锐,在商界上很容易得罪人,不过有能力的向来不怕得罪。

要说唯一的区别,那就是至今他没遇到对手,而沈知初遇到了他,率先败阵。

“所以你能把沈氏维持六年时间,已经很厉害了。”

“可还不是没了,厉景深我本来之前有想过把沈氏给你,你手段比我强,与其让沈氏在我手中销毁还不如转交给你,指不定还能和厉氏并肩,跨出新的高度。”

可惜她太高估了沈氏,厉景深要的不是和沈氏互惠互赢,而是想吞并沈氏,让沈氏在整个商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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