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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各方反应(6.6k补)(第2页/共2页)

sp;但是,“白胡子海贼团”和“罗杰海贼团”打过,“飞空海贼团”也和“罗杰海贼团”打过,可“白胡子海贼团”和“飞空海贼团”却从来都没有交战过,这就可以看出他们两个的关系了,他们都经历过无数的战斗,但是双方之间却从来没有过摩擦。

如果说三人之间有惺惺相惜的情感,那也只是对“海贼王”哥尔·d·罗杰,“白胡子”爱德华·纽盖特和“金狮子”史基之间绝对是那种能过命的真感情。

“金狮子”史基在从“推进城”里逃狱之后,就亲自来造访过多年的老战友“白胡子”爱德华·纽盖特,并且亲口告诉“白胡子”,他将会隐居好一阵子再出山。

因此对于“金狮子”史基的再次被捕,“白胡子”爱德华·纽盖特心中大受震动,他没想到“金狮子”史基在东海谋划复仇行动,竟然都会被海军们给找上门去。

这两年多里,“白胡子”爱德华·纽盖特受到的打击有点多,在“金狮子”史基被捕之前,他还得知了光月御田遇害的消息。

在这些天里,他曾多次想过要去进攻和之国,干掉凯多那群混蛋,但考虑到为此会造成的严重后果,最终也只能作罢,这让他十分的郁郁,而如今隐居的“金狮子”史基又出了事情,让他更是难受。

不过他不去为光月御田报仇,可能跟他和光月御田是以兄弟相称也有些关系。

光月御田虽然是他带出的和之国,也在他的船上待了四年,一直担任二番队队长,但他却没有将光月御田收为儿子。

所以,光月御田一声“老爹”都没叫过,“白胡子”爱德华·纽盖特自然不会为他大动干戈,甚至不顾一切也要为他报仇。

最关键的是,在“白胡子海贼团”和“罗杰海贼团”激战三天三夜后,罗杰提出了想从“白胡子”这里借用光月御田一年时间,这遭到了“白胡子”的强烈反对,因为老头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夺走他的家人。

但是,光月御田却对罗杰很感兴趣,并且主动表示想要上罗杰的船,而且也说了就只去一年,这让“白胡子”被迫答应。

这件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没什么,但是在“白胡子”的眼里,却未必没有介怀。

因为经历过“洛克斯海贼团”的失败,对于实力强大的光月御田,“白胡子”当初本来就不想接受光月御田入伙,结果在他接受了之后,这小子竟然还想上别人的船!哪怕是哥尔·d·罗杰的船也不行!

“这个维利安什么来头,看起来好年轻,竟然能够打败那个金狮子,真是惊人!”

马尔科站在体型十分巨大健硕的“白胡子”爱德华·纽盖特身边,手里也拿着报纸,他总是半睁半闭的眼睛都瞪大了。

他当然是见过“金狮子”史基的,他十几岁就在“白胡子海贼团”上实习了,早早就吃下了“鸟鸟果实·幻兽种·不死鸟形态”果实,光月御田上船的时候他就在了。

“人才辈出啊。”

“白胡子”爱德华·纽盖特有点emo,哪怕是像他这样的男人,也是有七情六欲的,也是会伤心、忧郁的,也是会有负面情绪的,毕竟哪怕身为“世界上最强的的男人”,也有着一颗人类的心脏。

“船长,这家伙是我东海的老乡诶,而且那个金狮子,竟然跑到了我们东海去搞事,真是吓人,我的妻子儿子可还都在东海呢。”

“红发海贼团”,“雷德·佛斯号”上,说话的人是耶稣布。

他体格中等,头发是自来卷,嘴唇很厚,除了鼻子之外,耶稣布和乌索普父子俩的相貌惊人的相似,一根写有他的名字的发带束在头上,身上穿着布领衫和长裤,腰间挎着一根铁棍,看着十分像是个杂鱼,远不如日后在“顶上战争”现身时霸气。

“真是令人惊讶,这家伙才这么年轻,竟然就干出了这种大事,我们可要努力了!”

“红发”香克斯接过耶稣布递过来的报纸,在看完之后也是一脸的惊讶,“金狮子”史基的强大,恐怕没人比他了解的更多。

毕竟在将近十年之前,当时才十二岁的他,曾以“罗杰海贼团”的见习船员身份参与了“艾特·沃尔海战”,亲身经历了生死时刻,见证了最巅峰的“金狮子”史基的恐怖实力,当时如果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的话,他们还真是凶多吉少。

这位这段时间声名鹊起的“红发”香克斯体型匀称,拥有一头红发,嘴边有短胡茬,身穿白衬衫,只系着一半的扣子,穿着印有花纹的褐色七分裤,脚下穿着人字拖,腰胯名剑“狮鹫·格里芬”,头上戴着“海贼王”哥尔·d·罗杰留给他的草帽。

此时的“红发”香克斯,不仅没有断臂,而且连眼上的伤疤都没有,他还没有和马歇尔·d·蒂奇遭遇,两人上次见面,还是之前提到的那次三天三夜的战斗。

十三岁的香克斯正是在那时认识了十四岁的马歇尔·d·蒂奇,对其从不睡觉的习惯感到十分好奇,他恐怕也没想到,那家伙后来能够给他眼上留下三道抓痕。

“前面就是香波地群岛,等在这边镀膜进了新世界,正是我们大展宏图的时候,这家伙虽然厉害,但我们也不是吃素的。”

拉奇·鲁拎着一根大骨头边啃边说,他是“红发海贼团”的厨师,他体型肥胖,戴着小型墨镜,绿白条纹帽子,绿白条纹衬衫,绿色腰带,米色裤,绿色运动鞋。

这个家伙看着也很年轻,他其实和维利安是差不多的年纪,除了耶稣布和本·贝克曼之外,“红发海贼团”里的人年纪都不大,年纪最大的就是本·贝克曼,他今年三十二岁,其次是耶稣布二十九岁,剩下的船员都只在二十出头的年纪。

“不可小觑啊,这个家伙说不定会是我们的对手,如果他真的那么惊才绝艳的话,我们有很大的概率会成为他的目标。”

本·贝克曼靠在船边,他抽着烟,提出了富有预见性的可能,作为“红发海贼团”的副船长,他拥有着丰富的航海经验、思维清晰的大脑和极高的战斗力,相比于活泼过头的其他船员,他是那个会对团队的发展提出关键性问题和建议的人。

三十二岁的本·贝克曼,目前还有着一头扎成马尾辫的黑色长发,左鬓垂下一条刘海,身着黑色v领t恤衫、军绿色工装裤和黑色马丁靴,用黄色腰带将一把燧发步枪扎在腰上,很有一种成熟男人的韵味,像是带着一群孩子的老大哥。

“那不是正好?有这样的对手才刺激。”

对于本·贝克曼的建议,“红发”香克斯给予了回应,他倒是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怕。

香波地群岛,维利安的“黑珍珠号”靠了岸,他提前一步来到这里准备堵一下“红发海贼团”,海军在“伟大航路”前半段的情报系统很发达,名为“乐园”实为“坟场”的前半段,不知道埋葬了多少海贼,而那些遍布各个岛屿的情报人员贡献巨大。

“伟大航路”前半段的生存环境,毕竟还要稍微舒适一些,有海军支部负责保护着。

不像“新世界”,已经快要被海贼们瓜分完,不少地方都要依靠大海贼庇护,百姓们为了活命,心甘情愿的归于海贼的势力。

海军的情报部门,在“新世界”虽然也下了很大力,但是成效远不如前半段“乐园”。

维利安之所以提前赶到香波地群岛,就是接到了线报,“红发海贼团”前些天已经向最后一站出发,估计是快到香波地群岛了,这是在前半段堵住他们的最后机会。

为了不错过,维利安驾驭“黑珍珠号”一路疾驰。

他没想着去大海上找“红发海贼团”,虽然路线确定,但那也没办法,“红发海贼团”的“雷德·佛斯号”,现在是和维利安印象中完全不同的船,他根本没什么印象。

现在的“雷德·佛斯号”,甚至还是单桅杆船体,只是一艘不怎么起眼的小船,是因为后来人数的增多,红发才把“雷德·佛斯号”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但也只是改成了双桅杆船体,“红发海贼团”一直走的精英路线,人数不多,是赏金最平均的海贼团。

而且除了船不同之外,他们现在的海贼旗也不同,没有了那标志性的三道杠,而一旦失去那三道杠,“红发海贼团”的海贼旗真没什么特点,骷髅头上也没长一头红发,两把刀插一个骷髅头的旗帜简直不要太多,十个海贼团里九个是这种旗帜。

因此维利安不想去浪费时间,他直接仗着“黑珍珠号”速度快,来到了香波地群岛等着,其实他从海军本部马林梵多过来,怎么也不会比“红发海贼团”来的慢。

“虽然不认识船,但是我认识人啊,而且各个年龄段都有印象,我就不信你们不上岸。”

维利安指尖冒火,点上了一根烟,他觉得“红发”香克斯不在香波地群岛上岸的可能性极小,除了要镀膜的因素之外,“罗杰海贼团”的副船长、“海贼的右腕”、“冥王”西尔巴兹·雷利可还在这里呢。

西尔巴兹·雷利,目前已经舍弃了过往的一切身份,定居在香波地群岛担任镀膜工人,被人称为“镀膜的老雷”,一个爱**的老头,平平无奇,人畜无害。

“香波地群岛的13号区域,夏琪的敲竹杠bar,没记错的话,应该就是这里了吧?”

来到了香波地群岛,虽然还没等到香克斯,但是维利安已经准备好要搞点事情了。

以他的性格,明明知道这里有夏琪、雷利在,不过来看看,那才叫有问题呢。

就算抛开“冥王”西尔巴兹·雷利不谈,只是眼前酒吧的老板娘夏琪,都不是个简单的人物,这老板娘在二十二岁之前,也是海上出名的海贼,曾经被卡普老头追捕过,不过她二十二岁就金盆洗手不干海贼了,那也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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