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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七章 粉晶还是白晶第1页/共1页

另外一条短信,是一个快递。

诶?她不记得自己需要接收什么邮件啊?

赶忙去取件箱看了一眼。

快递包裹不大,是一个小盒子。上面标注的物品类型是首饰。好像是本市内的当日达,寄件人是管津文。

???

为什么要突然买首饰?

林零感觉现在拿上楼难免太显眼,万一吸引过来同事的目光不太合适。她今天已经是公司内的话题热度女王了,此刻应该识时务地避开这些风头。

那么,暂时把这个快件放回取件箱,等到下班以后再拿?

不对,管津文明明可以下班之后顺手捎给她,可是现在就急吼吼地把它寄过来……

应该是希望她带着这个首饰。

林零往衣服上的口袋里一摸,幸好,钥匙是在的。她用钥匙划开快递盒子表面粘上的胶带纸,把快递盒拆开丢掉,拿出里面的首饰盒。

是一枚戒指。

戒指是银质的,上面镶着一圈细小的水晶颗粒,不是很招摇,平时戴也正合适。

……只是一枚好看的戒指而已。

这种款式简单的戒指,一般都是通号吧,这种情况下女士戴在食指上应该就正好。

林零把戒指套在食指上,很明显大了一圈,松垮垮的。

“管津文怎么回事啊,”林零被管津文弄得很无语,“他不会把他自己的戒指寄给我了吧?”

可是这个戒指的宽度和设计,很明显就是女式戒指。

每根手指挨个试试吧。

最终,林零确定,这枚戒指戴在中指上大小正好。

因为吃饭写字林零惯用右手,所以就先把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上了。

戒指并不夸张,而且被戴在了办公室里任何一位同事看向她的工位时,都很少会注意到的左手上。林零今天也就暂时躲过了一波八卦。

下班之后,管津文又准时出现在公司楼下。

林零很心虚地避着同事们或欣羡或好奇的目光,和管津文并肩走向地下车库。

上车之后,管津文突然拉过她的右手,没有看到应该出现在中指上的戒指。林零赶忙献宝似的伸出她的左手,告诉管津文她有在乖乖地戴着戒指。

管津文皱着眉把戒指从林零的左手中指上摘下来。

“你戴错了。”

啊?这个有什么讲究吗?

“左手中指带戒指,说明你现在极度渴望一段恋情;只有带在右手中指上,才表示你现在正处于一段感情当中。”管津文伸出自己的右手,“就像我这样。”

同款的戒指,不过戒指的环形设计更宽了一些,能明显看出来是男款。

哦。原来是这个意思。

她又不会被别人拐跑,他在瞎担心什么啊?

“戴这个戒指,我的手都感觉不是很方便了。”林零调出一种她需要撒娇卖萌的时候惯用的柔软声线,企图让管津文不要太纠结戒指佩戴的问题。

她现在已经感觉到有点不习惯了,常用的右手的中指上有个什么东西一直硌在那里。

不是很舒服。

“不舒服?”

林零疯狂点头。

“你习惯就好了。”

???就这样?

“我每天也要打一天的代码,我都戴着呢。”管津文晃了晃他的右手。

看来没得商量了。

林零气鼓鼓地哼了一声,“你开车吧。”不想和你讲话了。

管津文也不言语,自顾自地开车。

他特地挑了银质的,镶有白水晶的戒指。因为银质的饰品戴起来质感好,而且看起来低调;佩戴白水晶有帮助人振奋和集中精神的作用,林零很需要。

当然,也有一部分的原因其实是——

“先生,白水晶的戒指也可以和粉晶的戒指配成一对哦。很多女孩子和男朋友来买的时候,都会选择自己戴粉晶的款式。先生要不要考虑一下呢?”

一样的价格,粉晶的款式的确看起来更少女一点。

不过,一方面林零不喜欢粉色,另一方面……

管津文曾经道听途说,好像粉晶可以……招桃花。

哼,看来,还是不要买粉晶为妙。

林零的世界里,有他这一株桃花,足够了。

林零当然不知道管津文的这些心思,她甚至完全不识货,还一度把这枚戒指当成了普通的时尚款,就是合金镶嵌玻璃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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