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桌上大佬们互相打官腔,下桌的文人士子们,同样相谈甚欢。
就拿沈忆宸旁边那桌来说,互不相识的文士们纷纷自报家门,一副相见恨晚的模样。并且其中大多都有举人功名,从这点也能看出今晚这场诗会,确实才子齐聚。
“子玉兄,今晚才俊众多,你认为谁最终能独占鳌头?”
“我认为应天举子曾蒙简当属第一!”
曾蒙简?
突然听到这个名字,沈忆宸不由竖起耳朵,莫非就是内院家塾的那个曾蒙简?
“曾兄属实有大才,不过最近听说在国公爷家宴上,他好像被一名学童给技压一筹了。”
当听到国公府家宴,沈忆宸就基本上能确定,就是内院家塾的曾蒙简。
想想也正常,二十岁就中举,放在哪个朝代都当得起年少英才四个字,能参加今天这场冬至诗会情理之中。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那并不是什么学童,而是国公爷的私生子。家宴在场的勋戚官员,谁敢让国公爷儿子输,所以结果早就注定了。”
“小老弟,你毕竟还是年轻啊……”
“受教了!”
年纪较小的士子,听闻后郑重点了点头,看来这家宴上比得不是才华,而是人情世故。
靠……
一旁偷听的沈忆宸,差点没吐血,自己要在勋戚官员面前这么有牌面,哪至于混成现在这副德行。
“在下并不赞同,那名学童的《临江仙》想必各位都听过,绝对是惊世之作,能赢曾举子毫不意外!”
同桌另外一名文人起身反驳,力挺沈忆宸的《临江仙》。
“没错,就算没有家宴这回事,曾蒙简他也当不得什么第一。叙州府十六岁中举的刘朴庵,乃当世神童,定当夺魁!”
“呵,还定当夺魁,小心别伤仲永了。”
“你说什么!”
所谓文无第一,每个人都有自己欣赏的才俊,互相不服对方。于是说着说着,就变成了一场争论。
果然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沈忆宸没兴趣听他们争论个谁输谁赢,哪个最终当第一都无所谓,反正与自己关系不大。
所以他把注意力,转移到桌上的干果点心上面,不得不说今日这些吃食,都出自名家之手,味道还真不错。
正吃的开心,旁边空位上,突然有人捂着脸一屁股坐下。并且因为身材魁梧,与沈忆宸几乎是紧贴着坐了。
要知道沈忆宸特地选了角落里面,最不起眼的末席,这一桌除了他之外,就没有人愿意过来入座。
所以沈忆宸还真有点意外,到底是哪位志同道合的老哥,跟自己想一块了。
当他转过头看向对方的时候,来者也恰好转过头来看向沈忆宸,四目相对之下,两个人都如同定格一般愣住了。
“是你!”
两个人几乎异口同声,因为来者不是别人,正是沈忆宸在外院家塾的老对头李达!
“你怎么会来参加诗会?”
沈忆宸首先开口问道,李达那文化水平简直是“人神共愤”,他是过来搞笑的吗?
听到沈忆宸这么一问,李达罕见的老脸一红,不过却嘴硬回道:“你不也参加了,都是学童,看不起谁呢!”
“我……”
沈忆宸本想反驳,但仔细想想看还真如此,这里面不出意外,应该就只有自己跟李达是学童了。
两个难兄难弟还分什么彼此,大哥别笑话二哥了……
“算了,不是冤家不聚头,就凑合着坐吧。”
想着李达选这个角落入座,估计也是因为心里面有点逼数,怕丢不起那个人。
反正这一桌也是空着,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起码还算是个熟人。
“嗯,好。”
李达罕见的没有顶嘴反驳,相反还把头给低下来,蜷缩起身子,让自己显得不那么打眼。
只是这一幕看在沈忆宸眼中,他实在是有点忍不住想笑,明明自己在家塾跟这小子是死对头,互相坑了不止一次,咋还能有这种孽缘呢。
“笑什么,信不信回家塾我揍你!”
“别吹了,你要敢动手会等到今日?”
这种威胁沈忆宸都懒得搭理,两个人约架都好几回,反正就没真动过手。
“哼。”
李达冷哼一声,明白现在也吓不住沈忆宸,干脆就不说话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