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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59章 陈安之,我十六了,要嫁人(第1页/共2页)

明旭是唯一一个在那场大祸里留下来的人,虽然皇帝陛下开明,并未将他父亲的事情牵扯到他身上,但是他自知道,这辈子无登候拜相的可能。

他兢兢业业,只求这一生安稳,只是每次祭奠母亲时,到底心酸。

他看孤坟低语,“娘,您在那边找找明秀,我寻了她十年,依然杳无音讯,该是去了。”

空气里只有火烧裱纸的细小声响,无人回他。

明旭看着橘色的火苗,眼底波光汹涌,他想他们娘仨这一辈子都是过不痛快的。

因为他们有那样一个父亲。

明旭收拾了祭品,他冒着细雨霏霏,拎着食盒朝家的方向走。

庆国公府已经被陛下收回,他此时另辟院子居住。

“你是我舅舅明旭吗?”

突然,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传来,明旭微微一怔,回头发现无人。

他以为是自己幻听,转身继续走,“你就是,跟画上长得一模一样。”

那个声音又响起。

明旭转头,只见一个挎着弯刀,英姿飒爽的小女孩儿,正抱着胳膊看他。

“我是明嘉,我娘让我来寻你。”

明嘉说完,发现这人还是一副呆愣的模样,她撇嘴不满,“娘亲明明说,你见了我一定会喜欢我的,原来不是嘛。”

“你是不是根本就不知道我娘是谁,也不知道我是谁?”看書喇

明嘉跺脚,就在犹豫的要不要转身走掉时,身子被一双大手圈住,那男人的眼泪大颗大颗砸在她的后背。

“明秀她可还好。”

男人小心翼翼的问出这句话。

明嘉撇嘴,她娘现在正骑着烈马和公公婆婆在大草原上吧,哼,都不愿意带她。

“她很好,让我来找你过年。”

明旭擦了擦眼泪,牵着明嘉的小手,“好,舅舅带你回家。”

明嘉看着流鼻涕的小表弟,撇嘴,表示小屁孩子一个,她才不要跟小屁孩子一起玩耍。

明施拉了拉从天而降的小表姐,“姐姐,我想吃你手里的糕……”

明嘉撇了撇嘴,把手里的糕点塞给小家伙儿。

明嘉本以为自己很不喜欢这个活在画里的舅舅,但是这个舅舅老看着她眼红,像个小孩子一样,还动不动掉金豆豆,她都没办法讨厌的嘛。

唉……

她还为了帮了小表弟出气,揍了睿王家的儿子,搞得睿王气哼哼的来告状,但是那个睿王看到她的时候,怔在原地半晌。

明嘉挑了挑眉毛,这男人跟她爹长得挺像,但是没她爹好看,可惜她爹早死,她没见过。

于是她还蛮喜欢这个睿王的。

…………

十六岁的陈安之,高坐在墙头上,腰间挎着长刀,居高临下的看着下面的爹爹、娘亲与弟弟。

“我已经十六岁了,我要去嫁人了。”

正在火上烤馒头片儿的林楠连头都没抬,她将手上的灰坏心眼的涂在小儿子白玉般的小脸蛋上,一边笑一边说,“如果是因为打了丞相府的小孙子而畏罪潜逃,那你不必逃了,因为就算你嫁了人,也不妨碍你受罚!”

陈安之脚下一滑,差点从墙头上掉下来,她攥着拳头,看着自家娘亲据理力争,“娘!我都嫁人了,是别人家的人了,你不能打我……”

林楠小脸黑着,冷笑,“你就是嫁给天皇老子,你也是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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