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孩子名叫姚萱,可以说在兵乓球社里她与社长赵大刚属于一路货色,穿同一条裤子的,当然是在对沈志成这件事情上。
站在赵大刚和姚萱周围的那些男男女女们,与沈志成一样统统都是兵乓球社的成员。
沈志成刻意保持低调,那天捐款的事情学校又没有刻意的去宣传,自然的知道的人就不多,就算有人知道,顶多也就那两三天的热度而已。
现在都过去一周了,自然是只有极少数人记得这件事情了。
“不说了,我们开始打球,你还是跟以前一样,负责给我们捡球。”
姚萱也不在理会沈志成,而是招呼其他人动起来,“今天还是训练打球,有捡球的了,我们就抓紧时间练习吧。”
“好的。”
“我已经准备好了。”
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是站在姚萱这一边的,对沈志成自然是爱理不理,就觉得他是个捡球的。
“这里杂物多,你不要将球搞丢了,这些都是红双喜的,丢一个就是你一餐饭的钱,听懂没有?”那赵大刚也是狠狠瞪了一眼沈志成,一副看着穷鬼的模样,颇为有些不赖烦的道。
赵大刚这个家伙对姚萱有意思,一直猛追,可惜对方就是不理睬。
在赵大刚看来,像沈志成这样的穷鬼,那就不该加入他们乒乓球社,简直就是拉低了他们兵乓球社的财富水平,破坏了乒乓球社的形象。
要不是乒乓球社里很多人球打出去了,缺少一个人捡回来,赵大刚还想着该如何将沈志成给赶走了。
在众人上场打球的时候,沈志成就在旁边的凳子坐了下来。
“你怎么成了他们专门捡球的球童了,怎么不上去打啊?乒乓球需要多练习的。”
正当沈志成坐着休息,享受空调释放出来的冷风时,一个女生向他走了过来,就在沈志成的左手边坐了下来,主动跟他搭讪道。
这个女孩子,沈志成以前没有见过,乒乓球社里也没有这么一号人,只晓得她是跟姚萱一起过来的,应该是姚萱的朋友。
这女生长得也是很好看的,一双匡威的帆布鞋,配上黑色运动裤,上身还是一件浅黄色的运动衫,与她的肌肤刚好非常的相称,白白的皮肤,笑起来的时候,那双大眼睛就如同新月一样弯了起来。
“他啊,根本就不会打球,让他上场就是在浪费时间,还不如给我们捡球。再说了,这场地费是按人头出的,他就是个穷鬼,交不起钱,让他捡球享受一下空调,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赵大刚一边用球拍扇着风,直接强行插话了进来。
语气当中满满的都是对沈志成鄙视,和踩压,似乎只有这样他才会感觉到心里痛快。
在他的眼里,没钱那就是一种罪!
吹空调,已经算是对沈志成格外开恩了。
“不会可以学会,每个人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这女生黛眉皱了一下,帮忙辩解了起来。
“练?说得好听,这里场地费那么贵,都是他的一餐饭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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