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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离别(第1页/共2页)

阿云回到江府时,老远就见着江尽欢抱着膝盖坐在门槛前,没有等到人回来,她在此坐上一夜也是会的。

待人走近时,江尽欢瞧见了,她从地上一跃而起,眼里盛满了喜悦,小姑娘朝他挥着手,声音清脆如黄鹂。

“阿云!”

少年的脚步戛然而止,离得越近,便越舍不得。

在蜀地时,每每阿云出去找食物时,江尽欢也是这般坐在破庙门口等他回来,一见到他时,不管多饿,总要先打量打量,看他有没有受伤。

纵然有时只有一个馒头,小姑娘也开心得跟得了宝贝似的。

“阿欢,你饿了没?”少年揣着那一袋沉甸甸的钱袋,却很难高兴起来。

江尽欢用力点点头,伸手去拉少年的手,“我还没吃呢,等你回来一起。”

“不在这儿吃,我带你去广聚轩。”阿云看着小姑娘兴奋得跳脚的模样,嘴边也带上了一抹笑意。

不远处的陆渊瞥了眼江府,目光落在二人相牵的手上。

清风站在其身后低声说道:“此人是江府的二小姐,听说不久前才被找回,之前应是同小主子在蜀地。”

小主子说的正是阿云,陆渊冷笑:“还要多亏了大明这位护国将军,否则我等还不知何时才能找到太子。”

新国颠覆旧国,将士冲锋陷阵,三救新国皇帝,此等大功,使得江简年纪轻轻就颇得新皇重视,此后,亡的是大梁,兴的是大明。

陆渊深吸一口气,按压住内心的波涛汹涌,多少年都过来了,不急这一时,他本是大梁皇帝暗中的一柄利剑,如今,既寻回了太子,利剑也该出鞘。

清风看着走远的两个人,却有些担忧:“大人,小主子会跟我们走吗?”

陆渊眼神凌厉,冷声道:“他是大梁的太子,不是大明的子民。”

广聚轩位于京城最繁华的街道,一进酒楼,江尽欢就闻到了各色菜香,她眯着眼,鼻头微微一动,很是兴奋地说道:“有童子鸡、醋烹鹅、姜辣萝卜、豆腐皮包子,还有沙糖冰雪梨!”

闻香识菜算是江尽欢的一项最佳本领了,从前没有银子,只能蹲在酒楼后厨的墙角闻菜香,闻得多了,她便能一一记住那些菜,有时候连菜里用了什么香料也能说出个八九不离十。

“阿哟喂,看来姑娘是常客了,对我们酒楼如此熟悉。”小二笑得谄媚,把两人请上了座。

阿云不仅把方才江尽欢说的那几个菜点上了,还有一堆她说不上名号的菜,连见都未曾见过,满满一大桌。

江尽欢眼都看直了,夹起这块尝尝,那块吃吃,做乞丐这些年,她好歹领悟到一个真谛,那就是吃东西要快!

“慢慢吃,没人会来抢。”

阿云伸手把一碗鸽子汤端到小姑娘的面前,却发现江尽欢竟然在吧嗒吧嗒掉眼泪,一嘴的油渍,加上满脸泪痕,实在谈不上有多漂亮。

少年默默走过去坐到小姑娘身边,将她搂在怀里,任由她鼻涕眼泪抹在自己身上,那些年的很多日子,两个人都是这样走过来的。

江尽欢用衣袖抹干净眼泪,尽管这个举动在江家大小姐江玉颜看来,是如此的粗鲁,但现在,只有阿云在,她才不怕被人说。

“阿云,给你,最大的鸡腿!”江尽欢破涕而笑,以后还有好多好日子呢,不需要再拼命抢东西吃的好日子。

阿云再也不用为了抢一个掉在地上的馒头而被人打,再也不用为了偷几味药给她治病而被人关在笼子里,再也不用为了争破庙的一席之地去跟乞丐们斗得头破血流。

江尽欢又觉得眼眶发热,背着少年偷偷抹了下眼角,狠狠咬下一口鸡腿肉,她往后一定要攒好多好多银子,给阿云买好多好多东西。

大哥的武功那么厉害,她也要跟着学一学,再也不让阿云受到欺负!

小姑娘想得心里美滋滋的,却没看见身旁少年的目光,是那么的苦涩。

夜里的京城,花灯迷人眼,街上的小摊子摆着各色各样的小玩意,看得人眼花缭乱,比之蜀地的庙会还要更加热闹。

“阿云加油,阿云加油!”

小姑娘一声声喊着,圆圆的套圈飞出去套中了一个瓷白的小兔子,又套中了一个铃铃铛铛的小手环,几个套圈下去,江尽欢怀里已是满满当当。

“阿云,糖葫芦!”

“阿云,捏泥人!捏一个你,再捏一个我!”

“阿云阿云,是花灯!”

少年怀里抱得满当,双眸却只追寻着小姑娘,看着她咬下一颗红彤彤的糖葫芦,嘴唇都被糖蹭得发亮,同那糖葫芦一般红,少年将眼撇开,只觉得好似有些口渴。

街上人来人往,阿云紧跟着江尽欢,但小街窄巷,不知从哪走过来几个人,个个身影都高大壮实的很,横冲直撞,很快阿云就看不见小姑娘人了。

“阿欢,阿欢。”

少年神色焦急,用肩膀去撞开人群,这时有人按住了他,阿云回头,正是清风。

“小主子,子时见,莫要忘了。”

阿云眼神冷漠,很是生气:“刚刚是你们搞的鬼是不是,阿欢人呢!”

清风:“小主子放心,江姑娘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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