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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章 玉佩(第1页/共2页)

江简把人带回府上后,马上请了大夫来看病,马车上小姑娘那一番话,让他不得不重新考虑下这个名为阿云的少年了。

二老本还想去看看小女儿,在路上就被江简的人请到了书房,他也不敢隐瞒父母,将江尽欢的话都悉数告知。

江母一听小女儿说要走,显些没昏了过去。

“哎哟,这造的什么孽,我苦命的女儿。”

江简忙把伤心的母亲扶到椅子那坐下,揉了揉眉心:“娘别急,尽欢□□年都没在我们身边,难免会有些生疏。”

江母捂着心口:“她就是我女儿,我怀胎十月生出来的,我还能不认识,那个胎记她生下来我就摸过。”

说着说着,眼泪又不自觉流了下来,江父也紧皱着眉头,叹息道:“怪我,怪我,当年非得搬家,不然一家子哪会走散。”

但当年那个情形,战乱纷飞,百姓流离失所,江家若还待在老家,一家老小必定会没命,江简也就没有后来的从龙之功,当上大将军,为江家带来富贵荣耀。

听着父母的哀叹声,江简沉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爹,娘,不如让那个阿云留下来吧。”

江父回想这两次小女儿出走,叹了口气:“这次到底是我们江家的不是。”

并且,这些年若不是这个少年,一个小姑娘在乱世中如何存活。

江简:“我已派人查过这个阿云,确实是个孤儿,早些年也被好心人收养过,哪知道那人在外发病去了,他便至此一个人过活。”

江父听到这里也放心了些许,他坐在江母身边道:“多养个人,我们江家还是养得起的,若是欢儿实在喜欢,等年龄到了,让两个孩子成亲在一起也无妨。”

江母闻言想说些什么,江父拍了拍她的手:“欢儿如今能找回来,已是万幸,况且我看那阿云也是有点本事的孩子,将来让他跟着简儿行军打仗,赚个军功也未尝不可。”

站在一旁的江简对父亲的话也很是赞同,方才找到二人时,他自然是发现了少年手中的匕首,怕是出了什么事,他便派人先去探查了一番,破庙里的事也知道了。

只是这少年年纪不小,心性却有些狠,日后还是得好生教导一番。

江尽欢并不知道书房内还发生了这么一件大事,她一直守在阿云的床边,直到烧退了下去,她才松了口气。

见阿云嘴唇干裂,江尽欢起身倒了一杯茶过来,学着从前阿云的法子,茶水沾湿手指,一点点涂抹在他的唇上。

许是感觉到了点点湿意,躺在床上的人嘴唇微张,舌尖无意识舔了一下,江尽欢连忙把手指缩回,指尖那点湿润之感很快又散了。

她又重新倒了杯温温的茶水,把阿云的头小心地垫高了些许,慢慢喂他喝水。

江尽欢一守,就是一夜,最后挨不住困意,头歪在床头就睡着了,她不知阿云是什么时候醒的,只是自己醒来时竟躺在了床上。

“阿云!阿云!”

少年闻声走进来时,就看见她赤着双足在房内打转,他走过去将人打横抱起放在床沿,替她穿起鞋来。

江尽欢见阿云还在,脸上立马露出了笑容:“阿云,我就知道你不会丢下我的。”

本在后头跟着进来的江简看见这一幕,又将脚退出了门外,屋内黑衣少年眉眼锋利,却独独小心翼翼在那双小姑娘的脚上,动作轻柔得好似生怕碰坏了什么。

多年以后,江简才明白,不是小妹离不开这个少年,而是少年始终就在她的身边。

“阿云,她有给你道歉吗?”江尽欢跳下床沿,问的很严肃。

见他点了点头,她才又笑了,但是依着江玉颜那个大小姐脾气,哪会好好给他道歉。

就算是江简将人带了回去,江玉颜还是将人晾在了屋外整整一个时辰,最后也只不过是打开窗户,轻飘飘说了一句对不起就完事了。

但是阿云什么也没说,他看着小姑娘白净的脸蛋,不像跟着他时,总是灰扑扑的,没一处干净地方。

江简说的对,她在江家,会过的很好,在这里她是江家二小姐,跟着他只能是个小乞丐。

江尽欢没有察觉到阿云的心思,她把桌上的糕点推到少年面前,像以往一样,有好东西两个人一起吃。

糕点很软,入口即化,但比糕点更甜的是小姑娘一脸满足的表情。

“还有最后一块,你吃。”阿云将碟盘又推了回去,

江尽欢捏起最后一块放进嘴里,含糊不清道:“要是哪天能尝尝广聚轩的菜就好了。”

京城比蜀地不知繁华多少倍,街上是络绎不绝的百姓,茶楼酒楼人声鼎沸,在蜀地时,江尽欢就曾偷听一个茶商说过,京城有一座酒楼名为广聚轩,那里头的菜品可是天下一绝。

除了这些,京城最多的就是当铺,富贵地方,银子都比别的地方不值钱些。

“小兄弟,你要当东西?”掌柜狐疑地看了眼柜台前的黑衣少年,穿的虽然不是特别好,但是有钱人又哪会来当铺呢。

阿云沉默地点了点头,从脖颈间掏出一块玉佩,拿在手中还带着点余温,他一把将串在玉佩上的红绳扯掉,毫不犹豫地放在了柜台上。

玉佩好不好,阿云看不出来,他从前常见着富贵人家的子弟出门时,腰间总会挂着一枚玉佩,想来玉佩是件名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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