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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第1章修罗大场(第1页/共2页)

草坪、鲜花、拱门,即使是s市数得上名字的豪门婚礼也免不了俗。

林乐修这样想着,突然听到有个雀跃的声音在耳畔回响:如果有一天我结婚了,才不要这些俗气的东西呢。我只要我的新郎陪着我,从万里高空跳下来,然后接受众人的祝福。虽然不能保证以后,起码一开始大家都试过生死与共,才有资格走入婚姻殿堂吧。

这样不着边际却又孩子气的说辞,只有沈意薇才想得出来。

他当时是怎么回答来着?嘴里斥责她幼稚,内心已经开始计划需要多少钱、找什么样的飞机、以何等姿势降落。

林乐修微微闭上眼睛,享受着回忆里的欢愉。十年了,她不会回来了。

从江连胜的角度看去,这位财神爷冷峻的神情中带着一丝愉悦,又似有些忧郁。他连忙殷勤地伺候茶水,生怕怠慢,嘴里忙不迭奉承。

“林总啊,小儿江由的婚礼能请到您来当证婚人,真是他几世修来的福气呀。”江连胜低眉敛目,眼角的鱼尾纹炸开了花,每一道褶子里都透出对上位者的恭敬。

林乐修笑着,修长的手指拨弄着白玉杯:“哪里哪里,能见证令郎的婚礼,也是林某的荣幸。”

说话间,悠扬的小提琴曲弥漫在空气中。新郎挽着新娘出现在狐尾百合铺成的走道尽头。

宾客席里微微骚动。一半惊讶于新人的登对,一般窃窃私语新娘的父亲去了哪里?为什么由新郎挽着。

前排两个打扮贵气的中年女人小声交流着,只听得说新娘子的父亲已经不在了,新郎对新娘宠爱得狠,不在乎这些繁文缛节。

顺着众人的目光,林乐修回头看去,只一眼,全身的血液几乎凝固住:梦里出现过千百次的人就这样出现在眼前,仿佛鲜花一样,那么自然地融入在情境中。

她静静地站在那里,洁白的鱼尾婚纱勾勒出玲珑的身影,青瓷般的皮肤似玉一般光洁,比少女时期添了几分成熟的韵味。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依然清澈,却多了些让人看不清的东西。

她嘴角微翘,恬淡优雅地笑着。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沈意薇的笑一向是明媚而放肆的,不是这样,带着克制。

林乐修僵在原地,看着她一步步走过来,直到看清她左耳耳垂上的小痣。调皮的小红痣没有被精致的钻石耳环遮住,耀武扬威地向他宣告:它的主人就是沈意薇。

最后一丝希冀崩塌于无形。

业界号称天塌了都不会皱一皱眉头的林总到底露出了一丝慌张,拳头悄然握紧。

江连胜见此模样,不由得诧异。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婚礼前后与林总的交集,自觉并无不妥,便也以为他是奇怪婚礼的开场。便乐呵呵地解释:“这女孩子从小和我儿子青梅竹马,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可惜父母早逝、负债连连。我看着也是不忍,让她嫁进来,也好有个依靠。”

林乐修冷哼一声:“倒要感谢江总仁慈博爱了。”

这话说得奇怪,林总性子是冷了些,但是从不会当面给人难堪。不过此刻,江连胜无暇顾及这点小插曲,轮到证婚人上台了。

林乐修暗吸一口气,缓步走上台。这次在人前讲话,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艰难。

他的目光依然无法从沈意薇身上挪开,知道她发现了他的灼热的注视。

前一秒还甜笑着的新娘,脸色瞬间变得涮白,她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仿佛有什么变了,又仿佛没变。至少,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从来不是这种商界精英的模样。

喜气洋洋的司仪卖力地宣告,证婚人登场。

沈意薇盯着那个人深邃的眼睛,里面的心痛、难过、质疑、愤怒几欲将她整个人夺过去。

她的眼睛里瞬间激起泪花,想解释、想询问、想倾诉,却什么都说不出。血液一齐涌上头顶,突然感觉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十年前。

仰光国际机场……的洗手间。

隔间传来一阵窸窣的声音,两名妙龄少女一边换装一边说话。

“小姐,我们真要交换衣服啊?”细声细气的声音响起。

“当然啦……你见过穿着香奈儿套装的贫民窟孤女吗?”活泼的女声回答得很是轻快。

“小姐,那个作词人林乐修,有那么帅吗?值得我们千里迢迢追过来?”

“嗯……我让钟叔调查了,他是这么说的:潇洒美少年,皎若玉树风。”

“嘎……五大三粗的钟叔,竟然都开始作诗了……”细嗓子惊叹,一个没把持住,声音都变调了。

“所以你知道他有多帅了吧!”想着即将见到的惊世大帅哥,活泼的女声显得分外愉悦。

“那你怎么不让老爷叫他到家里来,可以给你看个够。”圈圈小声抱怨。

沈意薇的父亲沈云天,是掌管了半个娱乐圈艺人的荣艺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但凡和娱乐圈沾边的人,都逃不过和荣艺的合作。叫个小小的作词人来给小姐相看,简直是对他的超级大抬举。

沈意薇白眼一翻,“这你就不懂了吧。先前爸爸也叫过人来家里,可他们一来,就变得畏畏缩缩。什么天皇巨星、众人爱戴,都是普通人而已,一点都没有追星的神秘感了。”

“吱呀——”

隔间的门不约而同地打开,两人换好衣服,站到镜子前。

矮个少女圈圈五官平淡,稚气未脱,身着高级套裙,戴着奢侈墨镜和珍珠项链。她的表情别扭又慌乱,与这套衣服并不相称。

高个少女沈意薇身材修长,青瓷般光润的皮肤,脸上没有一点瑕疵,一双眼睛清澈如水。尽管穿着简单的白t和长裤,也掩不住她出尘的气质。

“小姐,我们真要交换衣服啊?”圈圈扭着身子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这衣服让她甚不自在。

沈意薇正对镜化妆,别人化妆都是越画越美,她却用暗调粉底把自己的脸涂得蜡黄,嘴唇看起来也没有什么血色。黑色长裤也被她穿得空空荡荡,看起来就像个营养不良的少女。

“小姐……你的脸……”圈圈大惊失色。

“嘘……”,沈意薇将食指竖到唇边,“既然要施苦肉计,当然要逼真一些。”她狡黠一笑,眼睛弯成月牙,好像一只无害的狐狸。

“圈圈,有没有带剪刀?”

“有的。”圈圈从自己的双肩背包里掏出一把小巧的折叠剪刀,递过去。

见到面容清丽的小姐变成了贫民窟的孤女模样,圈圈的嘴巴张得比鸡蛋还大。

“小姐!你这是要做什么?!”

圈圈把递了一半的剪刀踹回自己怀里。她们私自下山,从沈宅偷跑出来,家里不定已经乱成什么模样。要是小姐再有什么损伤,她就真的没脸回沈宅了。

“放心,我还是很爱惜生命的。”沈意薇大大咧咧夺过剪刀,将黑色长裤剪了几道口子。

t恤的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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