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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林如海捐馆是被暗查,没收财产(第1页/共2页)

第十四回的题目是“林如海捐馆扬州城,贾宝玉路谒北静王”,全文的着笔点却在王熙凤管家和秦可卿的葬礼上。这也是正反面的写法,是以家事写国事。

秦可卿是宁国府孙辈贾蓉的媳妇,也算是宁国府的人。林如海是前科探花、巡盐御史。科举考试的成绩巅峰就是状元、榜眼和探花,这三者作为天子门生、最优秀的知识分子,都是要骑马亮相游街示众的。科举之难,难于上青天,很少有年轻的前三名,为了满足看客要求,也为了宣示朝廷提拔重用年轻势力的态度,探花都是同等条件下选年轻、好看的,也就是学业和外貌“兼美”。秦可卿是媳妇,林如海是女婿,所以以秦可卿写林如海。男女是对立的,秦可卿是墨家,林如海是法家,都抵不住世俗化了的儒家。林如海当时属于三品,相当于现在的高官公务员,可以说是嫁给了皇家,所以说以写家事写国事。

秦可卿居于内宅,说她推进贾府改革很多人不信,但是如果说林如海任巡盐御史,积极前往维扬进行盐制改革,要求当地盐商甚至皇家捐出一部分利益支持公学和给朝廷上供等,大多人都认为应该是真的。盐利丰厚,当地盐商是不可能让出利益的,他们联手对付林如海并且把他弄死了,大多人都会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肯定是盐商干的好事。

当地主政官员就相当于贾珍,盐商就相当于尤氏,改了获利少,不改就等着上面彻底收回,这是主政官员知情,盐商却很难领悟的。死了还要踏一脚,秦可卿被污与贾珍有染,林如海也被污与当地主政官员有往来,秦可卿是不清白,林如海也是不清白。

秦可卿死了,他的丫鬟瑞珠也自杀了,瑞珠在这里指的是“贾瑞珠”,是高了一个层次的贾瑞,被盐利的富贵看花了眼。触柱而亡是被碰死的,鸡蛋碰石头的意思。跟司棋之死一样,林如海自身难保,贾瑞珠也被查贪污受贿而亡。

另一个丫鬟宝珠甘为义女,捧灵送终,就是“贾宝珠”,暗指贾宝玉那样的世家公子。像金钏死了,王夫人提玉钏一样,贾瑞珠死了,有人承诺会护佑贾宝玉。

知道秦可卿死了,太监戴权就上门,贾珍立马捐官,也就是买官。问到银子去处,戴权让送至他家中即可。林如海的捐馆也就是捐掉其在扬州的住宅的意思。林如海族人尚存,按封建社会惯例,捐馆应该捐给宗族,这里很可能是捐给了“戴权”(贾代权)一样的掌权之人,就是林如海的上一级、上一辈。住宅很可能是被收回、骗走而不是捐出,宅内一众物品是被贾琏带走或者典当售卖了——从迎春卖了五千两来看,贾琏应该是从林如海那里带走了五千两,相当于现在的五百万。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做清官的情况下,正四品官员,也就是现在的正厅级官员三年也有一千万的收入,是因为封建时代公私不分家。官员除了家眷,还要养着内宅的仆从,外边的一众从属人物。只是一个贾府,加起来就有三四百个在编人员,都是从贾府的公账也就是王熙凤管理的账上支出。三四百人在现在就相当于是一个中型企业了。说到企业,年流水几百万也就不算多了。因为钱权都掌握在私人手里,私人自然能够决定去向,就造成了贫富差距特别严重——薛蟠抖抖手,随便送给金荣点,就足够一个普通人家四五年的花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怎么可能不觉得自己高高在上,神一样。

林如海是正三品,他有几百万的家私不奇怪,如果说他贪墨的话,大概就在他捐出去的宅子上。多大、多豪华都没有说,我们能看到的就是大观园。采买女孩,置办乐器、行头,支出三万(三千万),置办花烛、彩灯并各色帘栊帐幔两万(两千万)。宅子六千多平方米,本身和园林、内部摆设,算下来估计上亿,甚至十几亿,相当于开发了一个中型小区。贫富差距大决定了,越是生活用品越便宜,粮食,包括人都便宜;越是普通人少买、少见的物品,越贵,古董之类的只在一定人家流转,没用但是价格高。大观园的下场很可能也是充公。

林如海只有一女就是林黛玉,贾珍为贾蓉捐官,林如海为林黛玉捐馆。贾蓉买了个五品龙禁卫的虚职,林黛玉是个女子,她本人不能授职,这官职应该就是以承诺的形式暂时放在了贾宝玉身上。因为真假是以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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