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气消了?”
“消了消了。”孙伏伽一脸笑容,下一刻又是一脸无奈。
只见李承乾对孙传文一瞪眼:“愣着干嘛?去通知啊。”
“奴婢以为陛下是劝解孙大人呢。”孙传文眉开眼笑,“这就去这就去。”
孙伏伽:“陛下万万不可。”
李承乾一摆手:“君无戏言。”
“陛下,这样朝堂会乱的。”孙伏伽脸色发苦。
“你还是说说详细经过吧,从头到尾详细的说。”
唐朝是封建王朝,但并不是完全没有奴隶。有很少一部分奴籍,还有类似于奴籍的存在。
在唐朝,子民被划分为良民和贱民两个层次,还有客、部曲、食邑和奴婢等等具有一定奴隶性质的人。
在《唐律》中有明确规定“jy部曲妻、客女无罪。”部曲和客女算不上是贱籍这样都无罪,那么贱籍的奴婢自然不用再说。
唐朝比之前有进步的地方在于明确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意思是说虽然低贱但却是有价值的。倡导的是给予一定的价值定位不要轻易的打骂杀戮。
结果是良民伤害贱民,刑罚要减轻很多。贱民伤害良民,刑罚要重许多。
而主人擅杀奴婢,杖责一百,嗯,事先通知或者事后通知,这一百杖都免了。还有无故杀害奴婢徒一年,这徒一年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一年劳动改造限制人身自由。但你说在自己庄子里不是随便怎么折腾都行吗。随便打死一个奴婢,把一贯钱扔身上就说偷一贯钱,你怎么查?所以事实是基本上主人杀死奴婢是没什么事的,毕竟能称作主人的要么有钱要么有势,也没有人会深究。而奴婢杀害主人,那可就是天大的罪过是,十恶之一的大逆,十恶不赦的意思就是大赦天下的时候十恶是不能幸免的,就比如李承乾登基大赦天下,这样的罪过也不能赦免。
良民和贱民的区别在哪里,就在于编户和非编户,非编户的就是贱民。
河东道王氏也就是五姓七望的太原王家,刑部侍郎王广业有一子侄,就是利用这种手段残害无辜。
看中一个女的,通过买卖或者让其家破人亡的方式,将这个女的变成贱籍,买入王家,这个女的就任其拿捏了。通过这种手段每年弄来五六个,最后都被折磨死了。
最关键的是,他特么还不犯法!
就比如去年死的一个,一家四口人,父母还有一个弟弟。唐朝规定是一户一百亩地,其中二十亩是永业田。一家人和其他人起了矛盾,父母卧床不起,看病的钱都是借的。弟弟还小只有五岁,父母卧床,这一百亩地就管不了啦。邻居们想帮忙,有恶人来捣乱,地里没收入,但是租庸调还是要交的,交不起还要给父母看病只能卖身。结果可想而知。
赵广是河东道绛州人士,不到三十岁,有一身武艺,而且行侠仗义。听闻这些事之后很是愤慨,到官府去询问,得知虽然王家子侄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