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博渊孙夫子是东旗镇上唯一的一个秀才。
他早年也是个奇人。
自幼读书便十分出色,19岁下场科考,一举便得中县、府、乡三轮考试的头名,名震一时。
但自此之后,便屡试不第。
孙博渊性情也是极为倔强,连考数年,屡败屡战。
直到31岁那年,妻子为他生下女儿。
为了改善入不敷出的家庭境况,他这才放弃科考,开始在白鹿书院讲学。
所以,女儿算得上孙博渊的命根子。
听说这一次为了给女儿寻个好婆家,周边几个镇子上适龄的男子他都看了个遍,最终选定了与东旗镇相距两百多里地的九龙镇镇上乡绅吴家的儿子。
因为与婆家距离较远,送嫁的队伍一早便要启程。
所以孙家这边席面摆的很早。
天还没亮,苏俊生便带着哈欠连天的小元宝抵达了孙家。
她穿的十分喜庆,脑袋上扎了两个小丸子,可爱的紧。
“恭喜先生今日嫁女。”
元宝坐在苏俊生的怀里,眼睛都还没睁开,但吉祥话倒是说的很流利。
小不点在书院上了一段时间的课,其聪慧的小模样实在是讨人喜欢。
加上福海楼那个吹嘘小仙姑的台子被撤,孙博渊也不再对这个小不点有什么偏见。
今日见兄妹两个过来道贺,便笑着摸了摸元宝的小脑袋。
苏俊生叫下人将自己带来的礼送了过来。
是一面用黄铜打造的梳妆镜,上面雕着鸳鸯戏水的图案,造型十分别致精美。
“山哥哥,你准备礼物怎么没告诉元宝啊?”
小不点这下彻底精神了。
这怎么可以呢!她也是孙夫子的学生啊!
听到这小豆包的话,孙博渊忍俊不禁。
他才想说你还是个娃娃,不用拘泥于这些成年人之中的礼数。
可是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见元宝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个手掌大小的木梳塞到了他手里。
相较于她兄长送的黄铜镜,这个梳子看起来就简单了许多。
没有雕花,没有刻字,梳齿也歪歪扭扭,看起来更像是小娃娃随手刻着玩儿的。
“这个就当是我送给姐姐的新婚礼物吧~”小不点笑眼弯弯。
孙博渊不忍打击这小娃娃的好心,接过梳子,认真拱了拱手道:“那老夫就替凤儿多谢元宝的好意了。”
-
别管是找到了多好的夫家,自古送女出嫁都是不能高高兴兴的。
哭一场,象征着对娘家的眷念,象征着对未来生活的迷茫。
孙凤云在四人抬的喜轿中好好地痛哭了一场以后,便由几个堂兄开路,引着喜轿朝城门之外而去。
早在喜轿出门之前,便有四个人先将嫁妆箱子送去九龙镇吴家。
虽说不比其他高门女子的嫁妆丰厚,但孙凤云知道,这已经是她家能拿出来的所有的体面了。
爹爹在白鹿书院讲学,赚的其实并不算多。
但为了这个独女不被婆家笑话,孙博渊和老妻几乎是把家里所有能拿出来的值钱的东西尽数陪嫁了过去。
加上门下学生送来的一些礼品,这嫁妆也算是不那么寒酸。
一想到日后就不能时时与父母相见,出了城门之后,孙凤云便忍不住又默默垂起泪来。
略略掀开盖头,用丝帕擦了擦泪,再放下手的时候,她突然摸到了一把小小的木梳。
手掌那么大,极粗糙的一个,但木头的材质摸上去似乎不错,离得近了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檀香。
听爹爹说,这是他学堂里一个小不点学生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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