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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1、灭个部落(第1页/共2页)

这是匈奴三大望族兰氏部落的一支,在汉武帝执政后,卫青先后两次对匈奴发起了战争,导致兰氏部落衰败。

这一支部落有五百余匈奴人,多以青壮为主,老幼女人很少。

夕阳下,卫宁带着百名羽林悍然发动冲锋。

远远地,匈奴人在发现汉骑那一刻,便开始组织反攻,兰氏部落的人压根没将这百余汉朝骑兵放在眼中。

尽管他们衰败了,但他们骨子里已经是高傲的,依旧认为汉人不堪一击。

自汉朝立国一个多甲子年的时间,汉弱匈强的意识已经深深刻在了匈奴人的骨子里。

而今发现对方仅仅只有百名骑兵,兰氏部落压根没将对方放在眼中。

笃笃笃!

红将军的速度极快,即便后方赵策等百名羽林想跟上卫宁的马匹,都不得不被拉开一段距离。

赵策高呼:“卫将军!等我……”

话音还未落下。

卫宁此时已经站在红将军的马背上。

他双腿扎弓,从背后抽出沉重的霸王弓,搭弓瞄准。

后方。

赵策等百名羽林惊愕的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一幕,他们一时间惊呆了。

夕阳下,一名身披铠甲的少年将军,弓步站在高速飞驰的马匹之上,保持搭弓射箭姿势。

这姿势,简直霸气的一塌糊涂!

赵策忍不住高呼:“给老子加快速度,冲!”

他们的首领如此凶悍,作为大汉羽林,怎能丢人?

嗖!

卫宁手中霸王弓弓弩朝飞驰而来的匈奴人射去。

“噗!”

强大的贯穿力,将对方首领一箭贯穿喉头,重重落在地上,马匹纷纷从他身躯踏过,鲜血横流。

兰氏部落的匈奴人也都被这一幕惊的心头狂跳。

好俊俏的身手,好准的箭术,好强的御马技术。

每一项身手都神乎其神,令人难以置信。

嗖嗖嗖!

卫宁不断从背后拉出箭矢,搭弓嗖嗖朝对方射去。

活靶子!

待距离靠近后,卫宁落在马匹上,手持长枪。

枪不重,不到二十斤,最前方是野兽毛发制成的枪穗,枪穗前则是两面开刃,长15寸的玄铁锋刃。

轰!

少顷,卫宁和对方先头部队汇合,他手中长枪朝前猛地一挑,一名匈奴骑兵凌空飞起,重重衰落于地。

铿锵。

卫宁手持长枪,劈、挑、刺,一路砍瓜切菜一般,数个汇合下来,枪穗被染红。

为什么古人总是喜欢在枪头下编制枪穗,最开始卫宁是以为是耍帅。

现在他才知道这是古人的智慧,因为每一枪刺下去,敌人的鲜血都会顺着枪身流落,若是流到手中,那么一杆枪会变的极其光滑,很容易脱手。

所以古人才发明了枪穗,起初它并不红的,盖因一次次战斗,鲜血将它染红了!

“这个人是谁,是谁!”

匈奴人歇斯底里的叽哩哇啦狂吼,卫宁听不懂,他只懂得挥舞长枪。

他像是无情的杀戮机器,每一次挥舞长枪,周围便有一大片匈奴人倒地。

与此同时,他脑海中的声望值也开始在不断提升。

+1、+5、+10……

短短数个攻击下来,卫宁发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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