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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3章回家,炖獾子肉(第1页/共2页)

“好吧!那就先放它们一马,等什么时候需要了,咱们再来掏。”钱胜利看了一下越来越难挖的洞穴,也只能点点头。

刘红军并不是真的给獾子留根,或者说为了保护獾子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老百姓来说,獾子对庄稼的危害,还要大于野猪。

而是,再往前挖,需要花费的功夫太大,洞穴顶上的覆土已经达到了两米。

继续挖洞的话,不划算。 ?????????????????

“受伤好东西,咱们回家,吃肉喝酒!”刘红军笑着招呼钱胜利三人道。

把刚刚打死的六只獾子,开膛放血之后,四个人背着十一只獾子下山回家。

········

榆树屯杨家,杨秋雁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从炕上下来,穿上鞋,就要往外走。

“雁子,你干啥去?”坐在炕上吸烟的杨广福开口问道。

“爹,我去红军哥家里看看。

他进山给娘掏獾子去了,我去看看回来没有。”杨秋雁脆声说道。

“憨丫头,哪有这么快啊!他们下午进山,明天下午能回来就算快的。”杨广福笑道。

“可是,我听他们说,掏獾子不是很容易吗?不就是走到哪儿,掏了就回来,哪用那么多时间?”杨秋雁娇憨的说道。

“呵呵!”杨广福笑着摇摇头。

杨秋雁之所以认为掏獾子很容易,这都是被那些来家里喝酒的猎人,误导了。

杨广福是榆树屯的生产队长,家里自然不缺客人,那些猎人从山里回来,都会拎着一些珍稀的猎物,跑到杨广福家里来喝酒。

目的,自然是为了讨好杨广福。

生产队分家之前,猎人也只是生产队的一个工位,猎人需要给生产队上交猎物,来换取工分。

工分可以换粮食。

所以,榆树屯大多数的猎人,都习惯了,打猎回来,到杨广福家里喝一顿酒。

酒肉自然是他们自己带的。

只是,这男人,喝了酒之后,就喜欢吹牛。

山里野牲口,难不难打,全看他们喝的酒多不多。

只要酒够多,大爪子都是手拿把掐。

这也导致了,杨秋雁认为,打猎真的不难,掏獾子洞更是轻松的像在地里挖地瓜一样简单。

刘红军吃完午饭进山,这都四点了,也差不多该回来了。

“爹,我去了!”杨秋雁说完,跑出杨家院子。

“嗯!”杨广福点了点头。『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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