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车,车队便开始出发。
从老街大道,一直直行,路过昆城最有名的路标金马碧鸡坊。
这里是昆城老街最古老的地标建筑。
对于,这座地标,我内心感慨万千,一股近乡情怯的情感,油然而生。
“一眨眼,十年了。”
十年前,我在这条老街跟着我爸混社会的日子,历历在目。
那是我童年最美好的记忆。
但,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地标,还是那个地标,但是我爸,却早已成了这红尘的过客,匆匆离去。
我觉得很伤感。
过了老街,就老道了新城区,这里更是天翻地覆。
再也没有小时候的模样,有的,只是钢筋水泥的无情建筑。
对于这新城,我并没有任何感情。
只是觉得陌生,所以,我近乡的热情,逐渐熄冷。
车子直接开到昆城大饭店。
这家饭店,是昆城最高级的酒店,是接待外宾专用的酒店。
回来之前,我就承包了整个酒店的楼层。
专门为了处理这些咸鱼杂碎。
到了酒店之后,五叔下车为我开车门,十几名马仔已经为我清理好了道路,护送我进入酒店。
很快,电梯就来到了楼层。
当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我就看到长长的走廊里,站满了各方势力的马仔们。
整个楼层内,充满了叫嚣与污言秽语,这些奇形怪状的人,把整个走廊弄得乌烟瘴气。
对于我的到来,一瞬间,让这些没有规矩的马仔们纷纷安静下来,纷纷用冷酷狰狞的眼神看着我,似乎,要给我一个下马威似的。
我连看都没有看这些杂鱼一眼。
对于雄狮来说,看一眼围绕它的鬣狗,就代表狮子已经输了。
我在数十名马仔的包围下,走到了楼层的行政会议室门口。
“我草,这小子,就是马帮大少爷啊?长得斯斯文文的,一看就是个他妈的斯文败类……”
我听到一个马仔调侃我,瞬间引起了整个走廊里哄堂大笑起来。
五叔立即从腰间摸出一把尼泊尔弯刀,朝着那个马仔的脖子上就抹了一刀。
随后,我就听到了滴滴答答的声音。
而那笑声,也戛然而止。
整个走廊里,鸦雀无声。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我,震惊得目瞪口呆。
五叔不屑的说道:“杂种们,嘴巴最好有个把门的,否则,死。”
五叔说完,便亲自为我打开房门。
几十名马仔纷纷走进去,将偌大的房间给包围起来。
确定安全之后,五叔才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少爷,请!”
我冷酷的走进房门。
房间内的灯光很昏暗,一张巨大的圆桌前,坐着十八名奇形怪状的人物。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嚣张跋扈之人,也有阴险狡诈之辈。
对于我的到来。
所有人都投来了注目。
每个人的眼神都十分不善,此刻,仿若来到了地狱,我要面对的不是人,而是一头头的地狱恶鬼。
可是,他们似乎并不知道,这地狱里,我才是活阎王。
“哟呵,大少爷终于回来了?还认识不认识我呀?”
我听到一个光头大胖子笑嘻嘻的询问着我,对方长得圆滚滚的,皮肤黝黑,体型彪悍。
脸上到处都是沟壑。
一看,就知道是常年在边境混饭吃的。
我冷声说道:“怎么不记得?瑞虎臧金阔,你在边境瑞城专门做**生意的,你专门把人骗到瑞城,然后再组织起来,偷渡到小勐拉**。
强迫或者诱骗那些猪仔们赌钱,然后制造赌债,直到把人榨干为止,当那些猪仔们没钱的时候,你就会把他们卖给园区。
你,就是缅北最早一批搞猪仔生意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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