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医生,我的病需不需要忌口?”
“火锅、烧烤、奶茶、可乐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
“我也可以早睡早起,不再熬夜。”
庄子昂盯着主治医生陈德修,一脸诚恳。
因为他隐隐感到,自己的身体状况,似乎有些不妙。
陈德修五十岁左右年纪,地中海发型,戴着厚厚的金丝眼镜。
身后满满一面墙的锦旗,默默诉说着他的医术精湛、德高望重。
“不,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
这么轻飘飘一句话,在庄子昂听来,却犹如晴天霹雳。
震耳欲聋!
陈德修递过来的诊断书上,打印着密密麻麻的医学术语,其中那个“癌”字,格外扎眼。
“陈医生,我才十八岁。”
“比你更年轻的,我这辈子也送走了不少。”
“那我还剩多少时间?”
“最多三个月,看开一点,人都逃不开这一天。”
……
庄子昂手握诊断书,不记得是怎样离开医院的。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浑浑噩噩地走在马路上,撞倒了好几辆共享单车。
十八岁的年纪,在这桃花盛开的季节,生命却已经开始倒计时。
三个月,九十天,二千一百六十个小时……
陈德修说三个月,实际上可能没那么多。
弹指一挥间,就要跟这个世界告别。
遗憾肯定是有的,但也没有特别难过。
说内心话,庄子昂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多么眷恋。
人世间的美好,跟他好像没什么关系。
爱情是什么?
是“燕子,没了你我可怎么活”。
是“阿里嘎多美羊羊桑”。
亲情是什么?
自打五岁那年,父母离婚以后,他就很少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那个所谓的“家”,不过是个晚上睡觉的地方。
每次回去,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像个彻头彻尾的外人。
只有去远在乡下的爷爷家,才能寻求一丝难得的心灵慰藉。
庄子昂自嘲,一直活到十八岁的原因,是来都来了这个世界,总不能主动寻死。
这下患上绝症,不死也不行了。
最后三个月,就让我从容赴死,谁都别来烦我。
“老板,给我一只烧鸡,不用宰,我就抱着整只啃。”
“奶茶加冰,要最高的热量、最甜的糖分、最多的反式脂肪酸。”
“臭豆腐,变态辣,多放葱花。”
……
庄子昂小时候看电视剧,看到洪七公抱着整只叫花鸡啃时,就特别向往。
今天终于实现了。
迎着路人异样的眼光,啃得满嘴流油。
心中却有种前所未有的畅快。
路过批发市场,庄子昂花三十块,买了一件花衬衫。
颜色非常艳俗,穿着活像个古惑仔。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他非常满意。
从小到大,他都是别人口中的乖孩子、好学生。
但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有叛逆野性的一面。
都是要死的人了,还装什么纯?
最后三个月,我要做自己,做最真实的庄子昂。
穿着张扬的花衬衫,提着啃了一半的烧鸡,庄子昂被保安拦在了校门口。
直到他出示了学生证和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保安又打电话确认了一下,才放他进去。
“唉,现在的学生,流里流气,像什么话嘛!”
庄子昂踏入校门,听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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