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家家主,华一恒,今年三十岁,十五年前继任花氏家主之时,花氏混得比现在的苏氏还惨,位于被五姓七宗除名的边缘。此人当上家主后,积极调整家族发展战略,解放思想,力排众议,摒弃“士族为贵,商民为贱”的顽固派思维,举全族之力开拓国内外商业版图,成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以“商”立足的门阀士族,旗下的穆氏商队战斗力惊人,开拓了几乎所有陆上、海上丝绸之路的外贸路线,花氏产业更是覆盖了唐国各大都城。毫不夸张的说,若论财力和商业影响力,花氏乃是唐国之首。
而此时,这个迟早会被著书立说的传奇人物正坐在林随安对面,慢条斯理喝着茶。一口接一口,呲溜又呲溜,搞得林随安是如芒在背,如坐针毡,如鲠在喉。
快一炷香的时间了,这位大兄弟你到底想干啥?!
要杀要剐给个痛快话啊!一直用杀人的目光瞪着我作甚?
眼瞅一釜茶见底了,林随安忍不住了,率先开口道:“花家主,您——”
花一桓猛地抬眼,眸光如电,林随安到嘴边的话换了词,“您想如厕吗?”
“咳!”花一桓放下茶碗,捋了捋袖子,“花某不善言辞,见谅。”
看出来了!您和花一棠就是完全相反的人。
“花家主有话直说。”林随安道。
花一桓也不客气,开口就直奔主题:“林娘子与我家四郎相交的目的何在?”
狗屁目的。
她和花一棠相识的过程就八个字:阴差阳错,纯属倒霉。
不过,这明显不是花一桓想听的答案。
林随安一边打量花一桓的神色,一边回想今天的经历,很明显,她和花四郎的关系引起了花氏一族的警惕,所以招来了接二连三的观察和试探,哦嚯嚯,她何德何能,真是受宠若惊。
不过也好,她正需要个机会和花一棠划清界限,现在简直就是“瞌睡遇到枕头”,恰恰好。
“花家主您也瞧见了,我一没钱二没势,千里迢迢来扬都无非就是讨口饭吃,有幸认识花家四郎,完全是走大运。如今运气用完了,也不敢奢求其他,就想着存点小钱,安分过好自己的小日子。”说着,林随安挑眉瞅着花一桓,心道,她这暗示够明显了吧。
花一桓怔了一下,眯眼:“你倒是毫不避讳。”
“穷到极致,百无禁忌。”林随安笑道。
花一桓点头,“我本想将此院赠与林娘子以做谢礼,又怕此等俗物污了林娘子的眼。”
哦豁!来了来了来了!林随安兴奋地搓手手,果然是“给你一个亿,离开我弟弟”的经典戏码。
“不俗不俗不俗!我就一俗人,就喜欢俗物!更俗的我也笑纳了!”林随安忙道,“花家主放心,只要钱到位,我以后定离花一棠远远的,老死不相往来。您若是不放心,咱们签个合约,把条目一二三都写清楚,保密事项也一并签进去,包您后顾无忧。”
花一桓又不说话了,静静瞅着林随安半晌,点头道:“甚好。”
林随安:“花家主慢走,花家主不送。”
花一桓走到门边,又停住,“今日花宅家宴,若是林娘子不弃,不妨一起吧。”
“花家主放心,今夜我定将行李收拾妥当,速速离开。”
“……”
林随安堆着笑脸送走花一桓,关上门的一瞬间,笑容瞬间消失,走回桌旁,坐下,给自己舀了碗茶,端起又放下,盯着茶水良久,抬起头,遥遥望着天空。
刚刚还是好天气,可现在却灰蒙蒙一片,分不出何处是天,何处是云,就像一张白纸,空荡荡的。
林随安叹了口气,喝了口茶,鼻子眼睛皱在了一起。
艾玛,比早上的刷锅水更难喝。
同一时间,坐上马车的花一桓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驾车的伊梅尔也是波斯人,蓝色的大眼睛里满是兴致,“家主,这个林小娘子如何啊?”
花一桓抬起和花一棠同样的浓密睫毛,面无表情道,“挺好玩。”
未时三刻,天空的颜色是一日最美之时,霞云散满天空,好似淡紫色的水彩凝结成块,又被风化开了。
林随安坐在花宅的马车上打了个哈欠,她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将院子收拾妥当,随时可以拎包入住,本来想雇个马车去花宅搬行李,未曾想刚到未时花氏就派车来接她赴宴,正好省了一笔开销。
驾车的人是伊塔,一见到林随安就下了战书:“林水俺,上次没有分书音,再打一次。”(林随安,上次没有分输赢,再打一次。)
林随安干笑敷衍:“我今天要去花宅赴宴,改日吧。”
伊塔:“改日是什么日?”
“过个……七八天……吧……”
伊塔想了想,点头,“好,就七八天。”
林随安:“……”
这小子的汉语水平太逗了吧。
幸亏伊塔驾车技术还不错,总算没把林随安扔到污水渠里。
沿着通衢东街一路北上,河边的灯已经点起来了,朦胧地亮着,远远的,能看见流花坊的天空隐隐发着光,仿佛那里藏了一颗巨大夜明珠——竟是整个流花坊,或者说花宅成了一座光华四射的“明珠”。
华丽的宅院内外张灯结彩,连守门的两只貔貅都擦得程光瓦亮,从正门行至正堂,两侧碧柱如林,明灯高悬,华光如昼,夜风吹过,橘色的树叶漫天飞舞,如金箔飘落,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馨香,唯美如幻境。
林随安打起十二分精神,她预感今天八成是场“鸿门宴”。
花宅正堂更是夸张,薄如蝉翼的账幔在灯光和夜风的烘托下,氛围感十足,地面上的玉石灯盘排列成花瓣状,托着一盏盏小夜灯,然而那根本不是普通的夜灯,而是货真价实的夜明珠,放眼望去,起码有几十盏,晶莹玉润。
花一棠白衣如云,站在柔软的灯光中朝着她笑,俊丽的五官比所有的夜明珠加起来还要惑人。
太可怕了!
林随安扭头就想跑,却被花一棠握住了手腕,“怎么才来,我等的脚都酸了。”他的眼睛亮晶晶的,盛满了兴奋和期待,“快进来,今天都是你喜欢吃的。”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的眼神,林随安没由来的有些心虚,一晃神的功夫,就被花一棠拽进了正堂,好家伙,险些没闪瞎林随安的眼睛——不是因为堂内的灯太亮,而是堂内的人颜值太耀眼。
花一棠的大哥花一桓,二姐花一枫,三姐花一梦,再加上花一棠,这一家的颜值凑在一起,明显超出了林随安的审美承受能力,大脑瞬间宕机,糊里糊涂施了礼、入了座,回神的时候,自己正握着筷子吃着切脍,旁侧的侍女为她斟了一杯白开水。
花一梦:“小安不喜饮酒?”
林随安:“啊?”
谁是小安?
“茶和酒她都不喜欢。”花一棠道,“凉水也不喜欢,只喜欢喝热水或温水。”
花一枫夹起薄得透亮的切脍看了看:“看来小安喜欢切脍。”
花一棠:“这是我特意从流月楼请的厨子。”
甜嫩的鱼肉入口即化,的确是林随安最爱的口味,只是她现在有些食不知味,因为花一桓正用杀人的目光盯着她。
花一桓:“四郎对林娘子的喜好很清楚啊。”
花一棠:“那是自然,我们可是搭档。”
“林娘子可知晓四郎的喜好?”
数道目光唰唰唰射了过来,尤其是花一棠的眼神,那叫一个万分期待。林随安头皮都麻了,她哪知道花一棠的喜好,这家伙食量惊人,吃得花样又多又繁又杂,她又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根本记不住啊!
“花一棠喜欢——”林随安尴尬挠着脑门,决定另辟蹊径,“每天熏得香喷喷的。”
花一梦:“噗!”
林随安:“还喜欢臭美,换衣衫、换腰带、换簪子、换扇子,喜欢到处显摆、嘚瑟,喜欢别人夸他好看。”
花一枫:“咳咳咳。”
“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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