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
荒野,蝉鸣、狼叫。
失乐园据点。
两个身影鬼鬼祟祟地在黑夜里出没。
“你确定看到小林藏着很多瓶盖?”一头顶上三寸短发,面露精悍,看上去有点匪意,三角眼中映射出几缕寒光。
站在旁边的同伴,歪嘴斜脸,脸上的横肉有几分出油,兴许是天太热,见对方询问,赶忙用衣服擦了下汗,忙不迭地点头,“我看到他撑了个摊,收了不少的瓶盖,我猜测没地方放,肯定放在家里。”
“那就好!活该今天咱们发财,活剐了小林,财产我们兄弟各分一半。”精悍男子面露狰狞,眼神中带着贪欲。
同伴迟疑了下,“虎哥,这瓶盖在避难所里没用,顶多就是供销社回收,我们抢他瓶盖干什么?”
“这地方,老子是一刻都呆不下去了,每天一睁开眼就得干活,!当老子是头牛?这日子,我是呆腻歪了,杀了他,拿着瓶盖远走高飞,去玉马州,活得不潇洒吗?何必在这里干这种活计?”
这虎哥本就是个贪财、怕死之人,要不然,整个据点被异种潮攻破的时候,他怎么没死?
那些男人早就被拉去抵抗异种了,只有他躲了起来,侥幸拿到一条命。
但跟着流民来到火种后,他被安排进了建设部门,每天是干死干活,总喜欢偷懒,好几次被余谷给亲自点名批评过了。
这让他内心就变得十分不爽,自己不想干活!
还想要发财!
于是就找了个“臭味相投”地方统,这后者就是完全懒了,不想干活,还想要白嫖。
听到虎哥说的“绘声绘色”,方统的脸上也露出憧憬的神情,玉马州在平绿自治州的荒野流民心里,那可是“至高无上”的“圣地”。
所以,杀人抢劫,然后跑路。
这个念头一出来,就不可能熄灭了,如蛆附骨,脑子里时刻在提醒自己。
趁着天黑。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柯讷负责的士兵,根本不可能在晚上巡逻,人手完全不够,只能守住几个门,预防有异种袭击,也就是趁着这时候,他们才能在夜晚偷偷摸到据点西北角一处民居前,左右看了看,方统伸手试了下,脸上一喜,“虎哥,没锁门!”
两个人摸进去,里面伸手不见五指,只能听到有人劳累后,发出的呼噜声,里面空间不大,按照的快速建造、快速居住的原则,一般都是很小,大约只有30平米不到,但这足够容纳得下一家三口了。
“小点声!”虎哥比划了下口型,蹑手蹑脚地走到床头边,看了眼床上熟睡的几人,然后开始翻箱倒柜起来。
咣当!
方统这个废物,手里一不注意,东西没拿稳,直接掉在地上了,吓得虎哥一激灵,用力转头,就看向床边,里面迷迷糊糊已经有人撑起来了。
“动手!”他一声咆哮,从腰间拔出一把小斧,朝着那人影丢了过去,力量不小,直接一斧头,砍死对方,睁大眼,半张着嘴,靠在墙壁上。
方统也冲上去,压住那睡在外面的小林,紧紧地捂着他的嘴巴,但这另一只手的匕首不敢插进去。
“废物!”虎哥低声呵骂了声,走过去,在小林惊恐的目光中,直捅脖颈!
这…
感觉到手上鲜血的温度,方才惊恐,“杀…杀人了?”
而他们毕竟是人少,这时候躺在中间的孩子也醒了,看到这么血腥的一幕,下意识的就尖叫出来。
“啊啊—”
惨叫声在静谧的夜晚,宛如天边划过的流星,震撼异常!
虎哥的脸色顿时一变。
糟糕了!
……
“什么?有人入室抢劫?然后杀了人?”
高军一觉睡醒就听到这个消息,那是目瞪口呆。
面前站着的余谷同样一脸的难看,他一大早就赶紧跑到前哨营地。
“人抓到了没有?”
余谷点点头,“抓到了,要跑的时候被士兵当场按住,现在被关在失乐园据点。”
“走,去看看。”
从前哨营地到失乐园还是有点距离的,为了可以方便互相来回,在两侧都新开了“脚店”,就是用变异牦牛拉人。
1工分一趟,价格还不便宜,一公里说远也不远,说近也不近,要是光靠两条腿走,最起码还是得十几分钟。
当然,跑过去例外了。
赶到失乐园据点的时候。
明显能够感觉到氛围有点不一样,干活的人都显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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