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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世不欲人活(第1页/共2页)

“元哥儿,家里的粟米缸见底了。”

隐约间,赵云听到有女人声音从海面传来,飘渺空灵,又透着神秘,可他耳边却只有深海洋流的隆隆声。

他循着这声音,好似一下被招回了魂,茫然无知地往海面飘去,一些记忆也随之浮出。

他记得他在喝酒。

同学聚会的酒。

昔日同学们出人头地的不少,而作为班长的他却操刀,成了杀猪的屠夫。

所以,他借醉装傻,低着头,猛喝酒。

然后就喝断片了。

“元哥儿,你再不出去打猎,我们就都要被饿死了。最近村里要写字的人不多,我赚不到钱对不起”

那女人的声音又了起来,带着歉意。

元哥儿是谁?

她又在叫谁?

赵云很好奇。

下一刹,好似是在回答他问题一般,无数的记忆翻涌着,闯入了他的脑海。

这些陌生的信息,让他在短短数分钟里就过完了别人的一生。

赵云懂了。

原来,元哥儿就是他。

他穿越了!

元哥儿叫李元,是这山宝县的一个猎户。

之所以当猎户,也是因为家里有一纸上任县令签发的“准猎令”。

三年前,瘟疫肆虐过山宝县,李元的父母没逃过天灾,撒手人寰。

父母死了,生活还得继续。

李元不会做其他事,只能硬着头皮去山上打猎。

至于这女人,则是他一位旧友远行之时留下的。

那旧友颇有侠客风范,为人也像是江湖人,李元很佩服这样的人,当初喝酒后没少说“肝胆相照”之类的话。

可是

这女人一留,便是足足两年,那位旧友始终没有归来。

李元有些明悟,这怕不是留下,而是托付了。

女人叫阎玉,今年二十,生的清秀,却因营养不良有些瘦小,平日里穿着蓝底白花的村姑袄子,紧身黑裤裹着长腿,站在金色的阳光下,也算是个挠人心窝子的俏村姑。

阎玉会写点字,所以靠给人写家书赚些铜板。

李元外出打猎时,她就把家收拾的干干净净,洗衣做饭,任劳任怨。

而这一年入了冬,李元出去打猎,被只发了疯的大野猪给惊到了,死里逃生地回到家,然后大病一场。

今天眼见着才稍有好转,可才起身,就是一阵天旋地转,坐倒在地。

然后,赵云就穿越来了。

时间点衔接上。

可赵云还是花了一会儿才接受了这个事实。

他努力睁开眼,看清了面前瘦小的娇美村姑,说起来,这女子还比他长三岁,所以平日里他也叫“阎姐”。

“没事吧?李元,要么今天你再休息下,我去隔壁王婶家看看能不能借两天粟米,没粟米,借点豆子也好。”

“阎姐,我先去打猎,猎到了就不用借。”

赵云,或者说李元,深吸一口气。

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总得先出去观察一下。

“那元哥儿,你小心点,这大冬天的山上猎物本就不多,能出没的怕不是都是皮厚肉糙,养了一身膘的,凶得很哩。”阎玉有些担忧

对她来说,李元已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男人了。

李元没说话,他默默抓起墙上挂着的猎弓,又抓起旁边磨破了皮的箭袋,和一个小囊袋。

箭袋插了五支箭,箭矢的尖部是磨了又磨,本来这一袋里还有十五支,可在被野猪追时掉了十支,现在还剩五支已经不错了。

囊袋里是二十枚趁手的小石头,“射石”可以保证一些猎物皮毛的完整,从而卖出更好的价钱。

他推门而出。

门外有一条栓绳,绳子上空留个项圈,他本来养了一条大黄狗,也就是今年秋天,忠心护主,结果在山里被只狂暴的黑瞎子给拍死了,若非如此,冬天他也不至于被野猪追。

栓绳在风里苍凉地晃荡着,撞击木墙,发出“啪啪”的轻响。

“活下去!”

李元收回视线,抬手抓起墙边的一把柴刀插入腰间,又抓了一根三股叉,看了眼远处的山道,踏步走了出去。

他边走边观察四周,他所住的地方,在山宝县小墨山脚下,虽然不是贫民窟,可却也就比贫民窟好那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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