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珍珍低头瞧了眼自己的衣服,一条蓝色卡其布的裤子,上面搭配一件白底碎花的长袖衬衣,这身衣服还是她订婚的时候蒋兴华送的呢,一个补丁都没有,但和这些时髦的新港人相比,这一身却看起来相当土气。
她倒不是生出了什么攀比之心,而是怕这里的人先敬罗衣后敬人,她要卖的可是珍贵的野生珍珠,要是因为自己的穿着不合适卖不上价钱,那就太亏了。
新港路边到处都是商铺,蒋珍珍已经看到好几家卖衣服的,但她手里一分钱港币都没有,显然是没办法换衣服了。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先把空间里的珍珠换成钱。
蒋珍珍走在铜锣湾的街道上,试图寻找曾经在新港电影中看到过的“当铺”,她想找一家规模大一点的,能把生意做得这么大,或许会是个有眼光的人。
因为只顾着四处张望,没注意看路,一不小心撞到了人。蒋珍珍下意识地说了对不起,但是说完,才注意到撞的这个人好像不是什么善茬,他的眼神太凶了。
这个人嘴里叼着烟,身上穿着皮夹克,手腕上隐隐露出青黑色的纹身,看起来就像电影中那些混帮派的人。
“女仔,走路不看路,不如我把你的眼睛挖出来。”他眯了眯眼睛,伸出两根手指轻轻一弯。
蒋珍珍下意识地倒退了一步,她重新说了一遍:“对不起。”人生路不熟的地方,还是低调一点为好。
高大男人显然不太满意蒋珍珍这种略显敷衍的态度,他还想再说什么,就在这时,一个身材偏瘦弱的小个子男人跑了过来,他来到高大男人身边说:“强哥,找到刀疤刘了。”
高大男人神色瞬间一变,瞳孔一缩,眼睛里仿佛藏着刀子,他问:“在哪里?”
小个子男人气喘吁吁:“在港口!他要跑!”
“带路。”高大男人一秒钟都没耽误,立马跟着小个子男人走了,他们跑得飞快,一眨眼便已经消失在人群中。
蒋珍珍松了口气,正准备继续找当铺,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了“抓小偷”的声音,蒋珍珍顺着声音转头,一眼就看到了两个在人群中追逐的人。
前面的瘦弱男人飞快地在人群中穿梭,后面一位老奶奶想要追上这个小偷,但腿脚不麻利的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偷距离自己越来越远。
蒋珍珍的正义感“刷”地一下子冒了上来,她就看不得这种有手有脚的男人欺负老人,于是在小偷一路跑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她飞快地伸出了脚。
小偷一下子绊在了蒋珍珍的腿上,然后顺着惯性,“啪叽”一下,摔了个结结实实。他正要爬起来继续跑,蒋珍珍飞快上前,一把抓住了小偷的胳膊困在他的身后,膝盖死死抵在他的背上,让一动不能动。
小偷见真的有人见义勇为,还是个姑娘,忍不住破口大骂:“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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