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仲夏。
“卖锅盔,锅盔咯。”
“看看咯,新鲜的菜咯,刚从地里刨出来的咯。”
“豆浆,油条!”
吵吵嚷嚷的集市上,有穿着华丽的洋人拿着银元,采购自己需要的东西,也有穿着粗布麻衣的百姓捏着铜板讨价还价。
这年头,能用得起银元的不是官僚就是西方来的洋人,兵荒马乱的,没个尽头,说不定哪天又打起来了,老百姓们都是提心吊胆过一天算一天。
街上的人多是面色苍白,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吸了什么东西才出门。
人群中一个脏兮兮的身影与这和谐的市集格格不入,不仔细看倒也没什么,身上穿着的都是破布条,光着脚丫子,年纪不大,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头,也不知多久没有修剪,看上去就是一个十**岁的小乞丐。
但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觉奇怪。哪里奇怪?这少年生得太过白皙了些,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整天在街上摸爬滚打的乞丐该有的肤色,除去这身破衣服,再擦去脸上的灰尘,怎么都该是一个俊俏的公子哥,任谁看了都是,哪家少爷离家出走了?
此时的少年却是满脸幽怨,他终于回来了,这个他熟悉又陌生的国家。
一晃眼已经是10年了,可他的样貌是真的一点也没变老,甚至还变嫩了,虽然一直没照过镜子,但他知道自己风采依旧不减当年,勾搭小女孩可方便了。怎么方便?可以关掉手机屏幕,此时就会有画面浮现出来,怎么样?是不是被迷住了?
这10年间,轩浩一路从美国莽回到这里,前面有高山的时候就上山打老虎,跨过大海就吃生鱼片,路过草原还被狮群追着撵,穿过雨林才能吃点“好果子”,鬼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反正正常人应该死了无数次了。
现在他终于可以自信的说,他终于变强了,代价也就是经常被各种可爱的小动物分尸而已,洒洒水啦。
最幸运的是,他的头发还在,当然也不能像某光头那样一拳一个小朋友,但是一拳一个嘤嘤怪应该还是没问题的吧?
“真是够挤的。”轩浩撇撇嘴,整理了一下他那根本不存在的衣领,他这不死,什么都好就是有点费衣服,“话说我来集市是为了啥来着?”
“咕噜。”肚子里传来的怪叫提醒着他。
轩浩终于想起来了,原来他是来这里找吃的啊,因为饿不死所以忘记了!他已经3天没吃过饭了,屁事没有,但他知道后面会越来越难受,因为他尝试过能不能把自己饿死,但结论就是死不了,反而会很煎熬,所以他得提前准备。
“人多好办事嘛。”一边嘟囔着,一边有些猥琐地打量着街道,锐利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的腰间,“那么让我瞅瞅,下一个受害者在哪里?”
很快的,他的眼睛已经落在旁边一个看衣服就能看出来是个冤大头的老人身上。看上去五六十岁了,但是这老头不像普通人,很沉稳,给人一种很凌厉的感觉,跟旁边的平民百姓不同,老头没有把头发编成辫子,而是直接扎起了高马尾,给人一种很时髦的感觉,再加上额头那条狰狞的刀疤,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身上的钱肯定也是来历不明,嗯就是这样。
像这种一看就是地方恶霸的家伙,轩浩一点心里压力都没有,毕竟“劫富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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