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的石桌上。
满满当当的一大盆兔肉,弥漫着诱人的香气。
兔肉旁边儿,还放着儿媳做的凉拌黄瓜、凉拌婆婆丁,一个裹了面粉的萝卜丸子。
此外每人手头上还有一大碗米饭,锅里还热着疙瘩汤。
儿媳的手艺不吃盖的,人家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自己家这儿媳,即便是家里没有米,都能搞个地龙汤,壁虎汤啥的,更不要说,如今材料稍微丰富了一些,竟然一口气整了个四菜一汤出来。
叶琛本来还下意识的想讲几句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大家一起努力,共赴美好的生活之类的屁话。
毕竟先前当老板的时候,每次团建总是要bb两句的。
只是话到了嘴边,叶琛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功成名就的大老板,而是这群孩子的光棍老父亲了。
看着一群孩子,嘴里不断分泌着口水,眼珠子差点掉进肉盆里。
叶琛觉得这个时候,说啥都是屁话。
赵菁菁用手拽了拽叶大壮的衣角,小声说道:“大壮,这么奢侈真的好么?我怎么感觉跟做梦似得?”
可不跟做梦似得吗?
头两天,叶家还断粮呢。
自家公公为了两个窝窝头,差点想不开就上吊自杀了。
可这两天呢,又是白面,又是大米的,这都是自己想都没想过的日子。
粮食本就不多,敞开了造米和面,万一哪天搞不来粮食,岂不是又回归了一家人,整整齐齐躺板板挨饿的日子?
叶大壮一脸的迷之信任,“爹这么安排,肯定有爹的道理,你老老实实的干活就好了。”
开动吧,叶琛一挥手,顿时全家上下便是一通风卷残云,或许文雅一点的,只有一个赵菁菁了。
即便是文雅,也如同小兔子一样,疯狂的咀嚼着嘴里的食物。
别看嘴上跟大壮说着要省着过日子的话,但是嘴巴非常诚实。
尤其是小壮,一会儿夹起一大块油腻的兔肉,吃的连骨头渣不剩,一会儿夹起一块翠绿翠绿的黄瓜,咯吱咯吱的嚼着。
小嘴跟转动的风火轮一样,一颗都不得停歇。
兔肉上的油渍,都顺着筷子流到了小家伙的衣襟去了,小家伙也注意不到。
叶琛觉得,刚吃顿好的,孩子们自由点好,等到将来这些东西肯定是要管教的。
如今自己媳妇生死未卜,自己便只能又当爹又当妈。
当然,叶琛自己的形象也好不到哪里去。
尽管他已经尽量保持的文雅一点,但是喉咙似乎根本不受控制,总是大口大口的吞咽,好几次差点噎着。
一口气干掉了两大碗米饭,整个人再也不是那种因为饥饿软绵无力的样子了。
取而代之的则是那种吃饱饭,大脑晕晕沉沉,想要困觉的感觉。
一群孩子围着自己放不开,叶琛吃的七八分饱,便放下碗筷,看着小家伙们恋恋不舍的看着饭桌,叶琛笑着摆手道:“今天爹给你们开个特例,不用管我,你们继续吃。”
一群小家伙的表情瞬间热烈了起来。
叶琛回到卧房,靠在墙上,用袖子扇着风,这天气太热了,吃了顿饭都浑身是汗。
脑子里想着关乎未来的事情,资源回收空间是个好东西,但是也要合理利用,总是莫名其妙的变出来东西,肯定不合适。
既然这里有残破的武器、铠甲,就证明当初这里是战场的。
再总结今日三壮说的话,朝廷已经召集府兵开始训练,这意味着战争其实已经不远了。到时候当地的安全,肯定是个问题。
按理说,一家人迁到南方才是最安全的。
但是就他们家这经济条件,估计连当地都走不出,就能活生生的饿死。
而且,怎么说服父亲、母亲也是个问题。
总不能自己逃了,爹妈不要了吧?
所以,与其现在就逃走,还不如先挣下些家业,看看形势再说。
恍恍惚惚之间,叶琛睡了过去,正在梦里开着比基尼牌的豪车呢。
迷迷糊糊间就听见外面有脚步声,叶小壮急匆匆的跑进来,拽着叶琛的袖子说道:“爹,咱们村的大牛哥说看见二哥和三哥给军营送完羊角车,气冲冲的去温家村了。”
“温家村?”叶琛猛地晃了晃脑袋。
温家村,就是原身叶老蔫夫人的娘家村子。
离着清河村不算远,来回也就一个多时辰的距离。
这两个小子,真的是吃饱了撑的!
没事儿去温家村做什么?
叶琛猛然起身,对外喊了一声,“大壮,收拾收拾跟我去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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