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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章 孙志(第1页/共2页)

见林娇娇点头,他小心翼翼地瞟了一眼大灰,“它下次见到我”

林娇娇有些想笑,觉得大灰也很像她啊,记仇!

“大灰,这事过去了哈,以后见到他别动爪了。”

“汪!”

看到一人一狗的互动,孙六也不知道这狗听懂了没有,他决定下次见到它还是要躲着点。

见林娇娇松口,孙志也松了一口气,但看他娘还是气鼓鼓地,便道:“娘,大嫂,快上车坐着吧。”

九婶也和着稀泥,“对对,翠姑,给你孙婶子让个位置,都上来吧,不早了,该出发了。”

栓子和翠姑总算回神了,翠姑下了牛车,让孙母和孙大嫂坐上去,自己则是坐到了林娇娇那边,跟九婶子一起把她们隔开了。

孙母见九婶子说话,脸色好看了一点,九婶子也是林氏一族的人,是林娇娇的长辈,她开口请她上车,这也算是递了台阶了。

牛车动了起来,栓子赶着车拉着一车人往镇上走。

当然,孙志和孙六是走路的。

孙志看着前面车上抱着孩子,并且耐心回答林小宝各种问题的林娇娇,心里微涩。

原本,她该是他的妻子的。

当年林大伯说想将侄女林娇娇许给他的时候,他不知道有多高兴。

林娇娇长相娇美,性格活泼,是村里长得最白最好看的姑娘。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喜欢上了这个笑容明媚的姑娘。

每次看到她被人欺负,然后回家告状,带着她家和大伯家的六个哥哥雄赳赳气昂昂的杀回来时,他特别想成为守护团中的一员。

当时他已经到了结婚的年纪了,可他娘却不愿意为他迎娶,觉得林娇娇太娇气,啥活儿都不会干,更不想出那一笔聘礼。

因为当年林二婶放话,说要娶她女儿须得五两银子的聘礼才行。

这个聘礼在村里是比较高的,因为平常大家的聘礼基本上是三两银子。

他恨自己没有能力,连娶妻的银子都没有,于是便出去找活干,跟着一队镖局走了。

等他一年后挣够银子回来时,佳人已出嫁,并且是远嫁汴州。

他当时觉得天都塌了,甚至一度想要找去汴州,最后还是忍住了。

他那段时间甚至不敢留在家里,他怕被人发现自己的心思,也怕他娘发现,发现他恨她。

没错,那时候,他其实对她娘是有些怨恨的,因为当时家里是可以拿得出这笔聘礼,但他娘却死活不愿意。

后来,机缘巧合下,他救了县令,在衙门当了一个衙役,也住在了县衙那边,几乎不回家。

直到,三年前汴州决堤。

孙志捏紧了手里的刀,垂下了眼眸。

当年汴州决堤,林家几兄弟想要去接回林娇娇,却被洪水挡路根本进不了汴州。

他当时觉得如果林娇娇还能活着,一定会回来的,所以每天都守在城门那边,看着来往的灾民,就怕错过她的身影。

好在,她真的回来了。

那个男人没有跟他她一起,只有她一个人怀里抱着一个婴儿,满身狼狈,身边还有一条瘦骨嶙峋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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