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陆洵,唐绯没有去公司,直接去玫公馆。不管搬过来住,还是小住几天,细节方面,要再打理一下。
“滴答滴答……”唐绯看到来电显示,接通电话,笑道:“方伯,你怎么不多休息会?”
“你这丫头登记登的也太急了些,就不怕他还有别的女朋友?”方庚有些生气地说道。
自家的白菜被猪盯上,搁谁都会不高兴,尤其是陆洵还是个天生的小白脸子!
唐绯将车转入下一个路口,笑道:“若是他有大问题,你压根不会跑京城这一躺。方伯,我嫁给谁你都会觉得他不好。”
拒接了唐先生的电话后,他已经发了几十条消息,强调的只有一件事,不许同床。他会尽快赶回来,陆洵必须经过他的考验才行。
他们都是同一个心态,不结婚认为人生不圆满,结婚又认为谁都配不上自己闺女。
在方伯眼里,自己和他亲闺女一样。
“臭丫头,就知道气我!”方庚长长叹了口气,说道,“我觉得傅以宁比那个陆洵好一点点。”
至少看起来没那么小白脸,像个能干事的人。
“他有机会进长老会,不会同意入赘。”唐绯直指核心问题,说道。
更不要说偶遇的借口,明显没经心,摆出一副施舍的嘴脸,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有皇位继承呢。
方庚愣了下,也对,这么一对比,陆洵的性价比确实更高。转移话题说道:“我让苏苏带人去松海,你想住玫公馆的话,每天都要有人打理。”
“也好,我不喜欢身边有太多陌生人。”唐绯将车子开进玫公馆的大门,停在喷泉池边上,下车沿着右边的路往里走。“园艺师多派个过来,以免别家往我这里掺沙子。”
路两边栽着的银杏树,比这房子还大,一百多岁。秋末冬初的时候,会落下一地金黄。现在覆下的树荫,遮住炎热的阳光。
各色玫瑰花占据了花园的三分之二的位置,从空中俯瞰,会看到玫瑰花对称布置在中轴线两侧,每一处又按各式对称花纹曲线排列,强迫症患者的福音。
最早是一大块草坪,据说还养着几只羊和鸡,符合日不落乡村风格。第二代屋主的夫人深爱玫瑰,便改造成了玫瑰园。经过两代人的不懈努力,做到如今的样子。
虽然不喜欢玫瑰花,废掉太过可惜。这两年春天都有移栽过来一些名贵品种,或者可以改改图案,让它们没有那么巴洛克。
主屋两侧种植了芭蕉、罗汉松、盘槐等树木,算是一小部分华夏元素。
电话铃声响起,一个陌生号码,唐绯有些无奈地接起来,“唐先生,我已经成年,有足够的辨别能力。”
“温妮,是我。”忍笑的声音从听筒传出来,听起来还是个少年。
唐绯翻了个白眼,推开房门走进大厅。门窗特地选用带有疖疤的木料,并保留粗糙的斧角痕迹,裸露的棕墨油烟色橡木构架屋架。轻声笑道:“史蒂文,我在玫公馆,”
“35分钟后见。”史蒂文轻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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