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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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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秀梅目瞪口呆, 张文雅也虎躯一震!

好嘛!搞了半天居然不是许二凤甘当小三,是这个渣爸爸骗了人家。等等!怎么还有季青青的事儿?那个孩子又是怎么回事???

她是73年底出生的, 要是算她三岁半,那么这事就是在77年夏天发生的。许二凤十七岁生了许娇娇后离开皖南老家,到了庐州。许二凤1958年出生的,77年也就十九岁嘛!

可季青青只比张晓峰小一岁,当时也就二十七岁,还很年轻。

狗男人!看来人们说的没错,男人永远只喜欢十八岁的年轻姑娘。季青青生了两个孩子, 一边带孩子一边还要工作, 脾气又坏嘴又毒,张晓峰觉得“好窒息”啊, 所以要逃离家庭?

那你当初为什么要结婚呢?张文雅不相信张晓峰婚前不知道季青青到底是什么性子。

许二凤的话信息很大,第一,告诉张文雅她不是自愿当小三的,是这个渣男骗她。一个刚从小县城来的女孩遇到省会大城市年长男人, 人又长得不错会说话, 压根没有抵抗能力嘛, 所以张晓峰跟季青青离婚的事儿不怪她这个“第三者”的插足;

第二, 告诉张文雅当初是季青青伤害了她, 她没了孩子。这种“丑事”季青青也不可能报警, 太丢脸了;就是报警,按照当时民警的思考方式,也是“这你们家务事我们管不了”。其中细节不明, 但最后是以张晓峰和季青青离婚为结果的。

从季青青的角度来看, 丈夫出轨还不算完, 小三居然怀着野种上门耀武扬威, 她不把小三往死里打才是怪事!

第三,她怀疑那两万元钱的去向,但不知道张晓峰是拿去给张文雅买房了,只认张晓峰偷养“野女人”,说明张晓峰现在也没消停,搞不好在外面又有了新小三。

许二凤说让程小山和张文雅“处朋友”未必是真的这么想,很可能是故意恶心张文雅,顺便旧事重提,跟张晓峰掰扯两万元的事情。张晓峰心里有鬼,多半就要让步了。

他俩现在正在吵架。

许二凤看起来不孬,很懂吵架的精髓,没有翻来覆去吵旧账,只抓着两万元的事情问。她说这两万元是她的钱,张晓峰便嗤笑她的服装店交完水电房租还有几个余钱;许二凤十分不忿,说家里的生活费也是她出的,怎么就不是钱了?

张文雅听了半天,唉,怪可怜许二凤的,怎么就被忽悠的拿自己赚的钱当家用呢?当生活费的钱不是钱,特别是女人的钱不是钱,要是男人拿钱家用,准吵吵的趾高气昂,能当场叫妻子“滚出去”,因为这个家她一分钱没拿出来;可换了一个性别,女人就成了应该拿钱的,并且吵架也不能提生活费。

这是什么道理嘛!

看起来张晓峰的意思是生活费许二凤承担,他拿钱回来通常是整笔钱,几千上万的,结了工程款一笔赚个几万也是正常,这些钱就存起来,买房子、给张文琦交高价学费都从这里支出,于是家里花费的“大头”都是张晓峰拿的,反而天天花自己的钱的许二凤现在成了“吃白食”的。

男人呀,你的名字是“狡猾”!

或者,“无耻”!

两口子吵架谁也没顾上把她俩赶走,最后以张晓峰摔门而走为告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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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张文雅也不想留下来碍眼,趁着许二凤还没回过神来,也赶紧告辞走了。

许二凤勉强一笑,“文雅,我知道你心里恨我,可我该恨谁呢?秀梅,你送送文雅。”

好吧,还算维护了表面的礼貌。在张文雅来看,也难能可贵了。

张晓峰死活不说两万元去哪里了,不一定是怕说出来许二凤会再吵一架,说不定在外面还真有什么“野女人”,小三小四的。许二凤长得不算漂亮,还没有季青青好看呢,所以男人出轨跟你长什么模样没有关系。

程秀梅一幅见了鬼的模样,“没想到姨父居然这样!”

“他是男人。”

“我爹就不这样。”

“你爸爸是好男人,我爸爸不是。”

程秀梅怪心疼她的,“我不说啦。哎,你说,要是以后谈恋爱,怎么能知道对象是不是好男人?”

“你想得还挺多的。你有男朋友啦?”

程秀梅挺不好意思的,“没有没有,你瞎说什么呀!我就是这么想想,在家里老有人来相亲,烦死了,我一个也没看上。嗳,小雅,你说,谈恋爱是什么滋味?”

“不知道。可能挺好的吧,你看里都这么写的。”

“我很多同学都结婚了,结婚后马上生孩子,还有生两个的!我的妈呀!”程秀梅一脸害怕,“我没法想象我成了孩子他妈!”

逗笑了张文雅,“就是!干嘛那么早结婚生孩子呀?咱们就该快快乐乐的享受生活、享受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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