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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六章:道理(第1页/共2页)

在港岛,律师是一个很高贵的职业。

不,应该说,无论在哪里,律师都是很高贵的职业,在港岛这个地方更是如此。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他们掌握力量!

权力,势力,影响力,舆论力!

这些都是力量,不容忽视的力量。

所以,律师是一个很高贵的职业。

那为什么又说在港岛更是如此吗?

难道港岛的律师比其他地方的律师更专业,更优秀?

并不是!

律师之所以在港岛更加高贵,或者说更加吃得开,完全是因为港岛的正治特殊性。

一个三管又三不管的地方,一个即将回归的半殖民地,一个有着天然海口优势,地理位置极佳的国际大都会。

正治,经济,甚至军事外交……它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枢纽。

所以,英国鬼佬不想放手,华夏大地更加不能放手。

再加上其他一些大大小小,杂七杂八的势力,多方博弈之下,直接让这颗冉冉升起的亚洲之星,成为了国家,正治,军事的风暴中心。

它注定是繁荣的,混乱的,危险的,多种多样的。

也因为它的特殊性,各方势力的触手都延伸了过来,或明或暗的扎入这座城市。

九菊一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邪道门派,修炼邪术,手段残忍,连东瀛官方这样的货色都不能容许其存在,多面打压,让他们不得不向外扩展势力,最后顺着大势,来到了这混乱与繁荣并存的港岛。

混乱能给他们掩护,繁荣能给他们财富。

如果不是遇到许阳,那一切简直完美。

扯得远了,回到正题。

港岛的特殊性和律师在港岛特别吃得开有什么关系?

有,还很大。

华夏有一句略粗俗的俗语:“当了表子,还要立牌坊!”

英国鬼佬,就将这一句俗语表现得淋漓尽致。

既不择手段,四处埋大便,又要名利双收,成为自由的灯塔之光。

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不会直接明目张胆搞事情的,怎么样也要给自己披一层皮,一层光鲜亮丽的外皮。

所以,他们默许,放纵,包庇社团犯罪的方式,并不是让港府或者警处包庇,捞人,更不是修改法律,使其合法,而是利用规则与秩序。

港岛,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

没有证据,你就说人家犯罪?

法官同不同意,陪审团同不同意?

法庭,律师,就是他们光鲜亮丽的外皮。

港岛的法庭与诉讼,是完全被鬼佬所把控的。

所以,他们默许,放纵,包庇社团犯罪的方式就是利用法律。

这就是规则,这就是秩序!

港岛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没有证据,你不要胡说八道,不然分分钟告你毁谤。

鬼佬就这样,一边利用法律规则包庇社团犯罪,一边要求警方全力打击犯罪,还对外各种宣传,各种包装,甚至连“亚洲最安全城市”这种口号都有脸喊出来,这不是又当表子,又立牌坊是什么?

扯得远了,回到正题。

因为鬼佬把持的缘故,二十一世纪之前,港岛没有一个华人律师拿到过大律师牌照,就跟六十年代,四大探长时期,所有华人警察没有一个能升到警司一样(少数特意培养的香蕉除外)。

那时风头最盛,有五亿探长之称的雷洛,真正的职位也不过是一个总警长而已。

总警长是个什么职位?

这么说吧,林俊贤那玩意现在都是个见习督察,他屁股下面就是总警长。

由此可见鬼佬们对港岛权力的把控。

虽然现在警界方面已经逐步放开限制,华人警察也可以成为高级警务人员,甚至成为“一哥”,但法务方面却没有放开这样的限制。

所有法官,都是鬼佬,华人最多最多就是个陪审员,甚至这陪审员还不是谁都能上的,多多少少都要有个什么鬼绅士爵士头衔。

这是法官,法官之外还有律师,只有鬼佬能获得“大律师”牌照。

虽然表面上,大律师和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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