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蒙蒙的雨丝在空中结成长线,无声落在山林中,微风吹过,竹林轻轻摇摆,仿佛在欢迎雨水的滋润。
“啪!”
一声脆响传出,惊起一只白头鸟,一棵二十多米高的楠竹缓缓倒下,洒出大片雨水。
楠竹相较于其他竹子,不仅更粗更长,而且更结实耐用,成年人大腿粗的楠竹,劈成两半,将竹节打磨掉,连接在一起,便是当地最常用的引水方式。
徐福贵负责砍楠竹,来顺则将楠竹的枝丫给处理掉,一根楠竹很重,还好两人力气都不小,即便是在山林里,效率也很高。
连续砍了十多根楠竹,徐福贵便累的满头大汗,看了看磨起泡的双手,阵阵辣痛传递给神经。
将湿透的上衣脱掉,露出白皙的结实的皮肤,随手削了一根竹签,忍痛将泡全部刺破,坐在地上,一边喝水一边休息。
来顺坐在楠竹上,傻笑道:“少爷,你咋晒不黑?”
前几天艳阳天,他们在地里都是光着膀子干活,他的皮肤明显黑了不止一点儿,反观徐福贵,肤色并没什么变化。
“可能我天生就是当少爷的命。”徐福贵开了句玩笑。
他的皮肤只是不容易晒黑,要是晒多了,照样会变成小麦色,然后逐渐变得黝黑。
来顺歇了一会儿,感觉有些尿急,走到一旁去撒尿,撒到一半,突然兴奋叫道:“少爷,前面有只野鸡!”
徐福贵眼睛一亮,动作麻利的像是猴猿,手扶着耸立的楠竹,迅速来到他旁边,定睛一看,一只浑身湿漉漉的野鸡刚刚消失在树丛里。
“来顺,快追!”
两人赶忙朝野鸡追了过去,这可是大自然的馈赠,他们可不想错过。
好几天没有吃肉,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野鸡毕竟是在山林里讨生活的,在山林里灵活穿梭,两人虽然兵分两路追赶,可依旧撵不上。
最后,野鸡直接窜进一大片比人还高的的蕨叶草丛里面,草丛里还生长着许多带刺的不知名草藤。
“咕咕”
野鸡窜进草丛,反而不跑了,转头叫了两声,似乎在嘲笑他们一样。
“少爷,咋办?”来顺眼冒绿光,恨不得立刻把野鸡拔毛烤了。
可茂密的蕨叶草挡住了他们的去路,野鸡身形娇小能来去自如,他们两个大汉,根本就进不去。
徐福贵舔了一下嘴唇,从身后抽出柴刀,用力一挥,蕨叶草纷纷倒下。
来顺大笑两声,有样学样,两人直接开出一条路来。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野鸡看到他们进来了,居然不跑了,反而咕咕的叫了起来,看样子想要将他们吓跑。
“好好好,狗杂种,就是这样不要跑,等老子过来。”来顺抹掉头上的杂草,手上柴刀快速飞舞。
直到两人到野鸡两米的地方,野鸡才不甘心的叫了两声,掉头逃跑。
来顺失望的叹了一口气,想将柴刀甩过去,又怕刀丢了没法给邻居家交代。
徐福贵有些不甘心,继续往前走了两步,突然眼前一亮,招手道:“来顺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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