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是思绪凝固,??尉迟兰廷周身的血液,仿佛也瞬间冷了几分。
一刹过后,尉迟兰廷就若无其事地走上前去,??柔声道:“桑桑,天气冷,先把衣服穿好,再与我开玩笑也不迟。”
看见了她头发的异状,??自然不可能真的相信什么都没发生。
可人总是如此。因为不愿接受,??所以下意识地,自欺欺人。
因为意识到了,??背后的结果或许是自己承受不起的,才会这样粉饰太平。
没想到桑洱见他靠近,??仿佛很害怕,??竟是往后瑟缩了一下。
尉迟兰廷的手碰了个空。
浑身的骨节都仿佛不祥地冷了下去,又一寸寸地发着疼。
不能就这样放着她穿着单衣,尉迟兰廷一边膝盖压上席子,一边拿起衣服给她穿上。
可她的陌生、抗拒,却是那么地真实,不似作伪。尉迟兰廷手微微抖着,??给她披好了衣裳,仿佛看不见她的异样,??道:“桑桑,??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便回。”
但略显急促的步伐,??终究暴露了内心所想。面对这双抗拒又陌生的眼眸,仿佛被刺得无法再久留片刻,他转身匆匆离去。
农历新年后,??积雪消融,天气趋于暖化。但阳光的温度却仿佛照不暖他的身体。尉迟兰廷的面容是惨白的,定定在日光下站了片刻,才发现,方彦送来的那封信已经被他揉成了纸团。
在此时此刻,这封信仿佛代表了某种意义上的宣判。
尉迟兰廷展开了信,明烈的阳光照得字有点模糊和刺眼。
——方彦在暴雪前就收到了他还安好的消息。只不过一直没办法让信件抵达他手。
那么长时间的分别,足以让方彦查清楚锁魂钉和锁魂匙的事儿。虽然这花费了他不少功夫。但终究是把信息都补全了。
最初,尉迟兰廷曾想过锁魂匙的症状或许是轻微和缓慢的。后来因桑洱吐血而破灭。近来她又好转了些,重新攒了点希望。如今方知,那不过是个开端。
吞下锁魂匙后,宿体会开始流鼻血、吐血、身体间断疼痛。
这是早期的症状。
小傻子居然一次也没吭过声说自己疼。
笨了一辈子,只在这种事情上精。
若是对早期症状一直置之不理,熬到了吐出乌血的时候,就无药可救了。
第三次喂血,她将一夜白发,开始忘记身边的人和事,从断断续续地记得一些,到失忆的时间越来越长,最终彻底遗忘。对她好的和不好的都会忘记,仿佛在一开始就没相识过。
方彦说,桑洱的失忆,是一阵阵的。可“一阵阵”即使只是一两天,压在人身上,也仿佛漫长得像一辈子。
尉迟兰廷想不明白。她以前明明那么喜欢他,满心满眼都装着他。
忘记他后,却那么地抗拒他。
一天了,桑洱都不肯出来。
尉迟兰廷想让她吃饭,她都缩在房里不肯出来。
好话说尽,诱哄,语气强硬,再到低声下气地哀求,甚至想强行抱她出来了,都无法。伸出去的手,还是会败在她瑟缩的动作里。
那动作的力气不大,却足以将尉迟兰廷的强硬和自信击碎。
没有别的办法,尉迟兰廷只好去找了邻居那个和善又泼辣的大婶。相处了那么久,邻里的大婶隐约知道兰夫人的脑子和常人有些不同,像个稚子一样。
尉迟兰廷只隐晦说了桑洱不愿意吃饭。邻里大婶是第一次看见尉迟兰廷那么灰败的神色,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帮忙劝劝。
大婶成功了。
尉迟兰廷站在院子里,眼神黑幽幽的,看着邻居大婶牵着怯生生的她,带出了房间,指着桌子上热了一遍又一遍的菜式,哄她坐下吃。
桑洱似乎也不认识大婶,可她不排斥大婶。坐了下来,拎起筷子,忽然瞥见屋外有人呆呆看着自己,又有点害怕地缩起了肩。
尉迟兰廷匆匆转过了身,没有再留在这里碍她的眼。
总归要让她吃一顿饱饭。
心却空得可怕,泛着茫然而陌生的痛。
明明抱紧了,却好像什么都握不住。得到了,又在朝夕间失去。
天黑后,下了一场很小的雪。那座温暖的小宅子如今却成了逃避的地方。
尉迟兰廷一直站在外面,身上冷透了,才慢慢地、忐忑地回到了家。迎面就有一个身影扑出来,抱住了他,担心地嚷嚷:“兰廷,你去哪里了呀!我今天刚睡醒就见不到你了!”
尉迟兰廷呆呆站住,如坠梦。
回过神来时,他已经紧紧地抱住了怀之人,臂膀颤抖,许久才在她迷茫的挣扎和“兰廷你怎么啦”的疑问里,将她放了下地。
……
桑洱自然没有真的忘记。
也不是故意一时记得一时不记得,来玩坏尉迟兰廷的。
这都是在原一笔提过的内容。原主记得他的时候,便如以前一样爱亲近他。不记得他,或者只隐约地记得他欺负自己的画面的时候,便当做陌生人一样排斥、抗拒。
为了切合原,桑洱不得不在【遗忘】、【记得】的状态之间,不断地切换。毫无疑问,随着时间推移,前者会渐渐挤掉后者的空间。
装傻和装失忆是两回事。越是熟悉,就越难装作不记得。
抗拒和远离,似乎更能保证这场戏顺利演到终幕。
失忆是间断的,对尉迟兰廷而言,折磨也是间断的,因为不知道刀子什么时候会落下,割得他浑身鲜血淋漓。又不敢离得太远,怕错过她记得他的时候。
但即使内里已经千疮百孔,焦躁痛苦,在面对桑洱的时候,他也总是控制得很好,即使她排斥自己。因为他知道,若自己不控制好,或许连站得离她那么近的机会也没有。
当离了房间,他是什么表情,是否有彻夜难眠,这些就没人知道了。
桑洱以极快的速度衰亡下去,短短数日,头发已经全白。
有时她会记得尉迟兰廷。但更多时候是遗忘。她甚至忘记了怎么生活,比小孩还不如。
因为这段时间她胃口不太好,尉迟兰廷今晚特意煮了粥。去厨房端鱼汤时,他弯腰用抹布捧上了锅的两侧,忽然听见了屋子里发出巨响。
尉迟兰廷的神经仿佛被某种惧怕的情绪勒了一下,不顾一切地冲了回去。见到桌子上的碗打翻了。勺子仿佛没拿稳,碎在了地上。
而本来坐在这里的人,已经不见了。
尉迟兰廷脸色苍白,第一反应是看外面的雪地。没有脚印,柴门也是锁着的。他就开始在屋子里找。这里很小,很快,他就找到了桑洱。
她躲进了床底,最阴暗逼仄的一块地方,睁大眼睛看着他。
“……”尉迟兰廷跪在地上,朝她伸出了手,勉力维持着柔和,声音很轻:“桑桑,怎么躲在那里,你出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烫到。”
粥撒了一地,更多的撒到了她的衣服上。
桑洱双手扯紧衣服,小声却坚定地说:“脏了。”
尉迟兰廷僵住了。
这个字眼,不知是巧合还是别的,又一次出现,仿佛一根尖刺,狠狠地扎着那个肆意欺负她、口不择言的自己的心。
尉迟兰廷凝固了许久,才哑声道:“不脏的,你出来,乖,我马上给你洗干净。”
哄了许久,她还是不愿出来。
尉迟兰廷就陪她一起待在这里,待到半夜,桑洱困了,昏昏欲睡时,感觉到自己被人抱了出来,放到了躺椅上。
一双手沉默地给她更换了衣服,擦了脸。
在原里,原主就是因为弄翻了粥碗而躲到了床底。只是,原里哄她出来的人,不是尉迟兰廷,而是普通的仆人。现在没了仆人,尉迟兰廷就得自己上了。
在那么低矮的地方被迫躲了一晚上,桑洱困了,感觉到脸上有布巾擦过,她迷迷瞪瞪地睁开了眼,看见了前方的人,一时没想起来剧情在持续,喃喃道:“……兰廷?”
拿着布巾的人一顿,竟是慢慢伏在了她的膝上,将脸紧贴着她的身体。
明明身形那般高大,看起来却又矛盾地很脆弱。
仿佛一个遭到驱逐的、彷徨无助的孩子。
在桃乡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到下半年。
也就是在桑洱的头发变白的短短几日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天午时,桑洱坐在院子的树下,晒着斑驳的太阳。
忽然,她的余光瞥见到柴门外,出现了一道阴影。
桑洱好奇地看过去,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竟然是好久不见的方彦。
看见了桑洱的模样,方彦似乎也有些惊讶,盯着她那头银白的头发。
在尉迟兰廷问他如果一个人将锁魂钉的钥匙吃下去后会怎么样时,方彦就隐约有了预感。此时见到她的异样,立刻就联想到了自己查到的那些信息。
但是听说是一回事,亲眼看见又是另一回事——眼睁睁看着一个妙龄少女提早衰亡,仿佛是看着一个美好生命的衰败,远远比“听说”更有冲击力。
“你……”方彦心下一叹,试探性地开口:“你家里有人吗?”
“……”
“你可认得我是谁?”
桑洱没说话,默默后退了一点,眼神陌生而警惕,仿佛在打量一个趁家里没人来搭讪的怪叔叔。
方彦:“……”
她似乎不记得自己了,所以,方彦没有硬闯,牵着马,站在柴扉外。
透过这矮墩墩的围栏,他打量院子角落里放得整齐的簸箕、扫雪的扫帚,修剪过的植物,还有前方开着门的厅堂,显然也收拾得井井有条。
在没有和尉迟兰廷联系得上前,方彦是相信他还活着的。不过,在他想象里,尉迟兰廷应该是过得不太舒服的,毕竟几乎没带任何东西,流落在外。结果,来到现场,却处处让方彦有了一种家的温馨感觉。
一人一马停在柴扉外,不多时,方彦听见了后方有脚步声靠近,他转头,望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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