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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九章:大魔王(第1页/共2页)

第二天,大清早天气灰蒙蒙,七点一刻寻妈李红王寻卧室,看到王寻还趴在被窝熟睡,直接上手掀开被子扔在一遍说着:“儿砸,起床了,你欢哥带来了个女歌手。”

王寻睁开慵懒的眼睛,挠挠乱乱的头发,伸个懒腰,打个呵欠,看着老妈一脸问号的说道:“欢哥?女歌手?这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吗?”

“嘿,这孩子,前天不是你说给人说好的嘛!别墨迹,我帮你约的女编剧下午就到。”寻妈说完转身就走留下还在打着哈气的王寻。

王寻好像感受到了燕京冬季的物理考验,快速的下地把衣服穿好,小跑到卫生间开始洗漱,看了看这过了脑门快到眉毛的头帘,自言自语:“哎,再过几天,就该剃头了。也不知道,这剃头影响不影响我舅舅啊,剃头时候可是正月啊。”好吧,真正的俗语是正月不递头——思旧。

洗漱完的王寻对着镜子看了看,好像仪容仪表不是很失礼,就慢步走到客厅。一进客厅就看见餐桌上坐着两男两女,寻爸王文友边喝着小米粥边看着报纸。寻妈李红在招待客人,一回头看到王寻洗漱完了,就赶忙喊道:“儿子,快点过来吃饭,你欢哥7点就来了。说是把人带过来,就一上午时间,赶紧给人家把歌选了。”

“大家早上好!不对啊,我包子呢?为什么没有主食啊?”王寻坐下看着自己碗里的粥和面前的咸菜还有鸡蛋有点不太满意的说道。

“吃火烧吧,包子今天起晚了,卖没了!”寻爸王文友说着把火烧的盘子往前推了推。

“火烧也行吧。”王寻说着就拿起一个火烧咬了一口,发现是芝麻咸味的,于是满意的点了点头。

“小师弟,来,师兄给你介绍下啊!”刘欢师兄放下嘴里的火烧,拿起桌上的餐巾擦了擦嘴说道。“这是谭晶,总政歌舞团独唱女歌手。我也是97年认识,觉得还没有首成名曲,这不浪费这条件了吗?”

王寻把目光移向正在优雅的用勺子小口喝着小米粥的年轻大魔王,只见年轻时候的大魔王一身军装,面带英气,和曾离、俞飞鸿属于同一类型的气质美女。

他随口说道:“谭晶姐,我就不叫阿姨了。怕把您叫老了。别吃太饱了,一会去我录音室里试试音,看看您的舒适区。”

“哦。王寻弟弟,你好,要不咱现在就去吧。”谭晶显然有点意外的楞了一下,慢慢的拿起餐巾擦了擦嘴上残留的粥迹,心想“这说话方式哪里像是14岁的孩子。”

“不急,先吃,一会您还得开嗓,至少半个小时的时间还有。欢哥,你一会一起去提提意见啊,我准备的是首大歌,不知道合不合适。”王寻开着玩笑道。

“嘿,你可算写大歌了,怎么来的,之前没听你说啊。”刘欢因为和王寻太熟了,太知道王寻喜欢什么类型的歌。

“这歌是之前写给大毛师姐的,听宋姐的《好日子》来的灵感,结果歌写完,她跑加拿大去了!”王寻吐槽大毛师姐。

“嘿,那可捡着了还,不错不错!慢点吃,别急!”刘欢关心道。

“嘿,欢子你不用管他,他吃饭就跟打仗似的,就好像别人要抢他。”寻妈李红插话道。

“妈,准备授权合同啊。

晶姐是总政独唱,咱们就别收费了。

欢哥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这歌就算送晶姐了!”王寻吃完饭擦着嘴随口说道。

“行,欢哥承你这人情啊。”刘欢乐着说道。

“别啊,欢哥,我这有钱的。”谭晶有点不好意思。

刘欢拍了一下她对她说道:“没事,闹闹家有钱,再说他一般不给外人写歌,送你就是把你当朋友,以后有事记得还人情就行。”

谭晶毕竟现在才毕业刚进总政确实是囊中羞涩,也就半推半就的点头记下了。

“对,欢子说得对。我这去打印合同去,然后让孩子签字盖章,我还得印个监护人的章。”寻妈李红起身去准备去了。

“妈,一会送录音室就行!”王寻冲着已经进书房寻妈喊道。

“知道了,一会顺便把泡好胖大海也给你们送去。你们慢慢唱!”寻妈李红声音从书房中传来。

“晶姐,跟我来吧,我这样是刚醒,身体还没活动开,一会到里屋得热热身。”王寻看到谭晶停下了吃饭,就起身指着录音室的方向说道。

“麻烦了,小寻。”谭晶有点羞涩的说道。

“嘿,你们俩等等我啊,我这马上。”欢哥看着走远的俩人说道。

“欢哥,你知道地方,自己过来。”王寻边走边做手指操,毕竟一会要用到电子琴。民乐乐器王寻基本也就会个古筝,这歌古筝谈凑就不那么欢乐了。

一进录音室打开灯,王寻就蹲到录音台下面。熟料的输入密码打开自己的保险箱,取出里面一本打印的乐谱,封面名为《未演唱》。

全部是王寻这些年注册完版权还没授权出去的歌,翻找目录找到h,找到《好运来》的位置,抽出歌谱递给谭晶。

“先看看歌词,这个调找你的舒适区,我这谱是按大毛师姐嗓音舒适区写的。”王寻微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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